呂良:“但我認為被告莊大虎在當時是因為受到驚嚇心裏緊張,而且當時場麵極為混亂,莊大虎的供述與事實可能因為莊大虎受到刺激而與事實不符。我申請讓被告從新供述。”
法官:“被告莊大虎,你是否能確定當時在捅被害人時你的思想認知是清晰的?對於當時發生的事情你是否記得清楚”
莊大虎這時抬起頭緩緩地說道:“我隻知道當時心裏很緊張,我都不知道我當時在幹些什麼?隻知道我拿刀子捅了那個司機。”
法官:“那你是否記得當時你都捅了司機身上什麼部位?”
莊大虎搖著頭說:“我真的記不清了。”
檢察官:“那你是否記得你有一刀捅入了死者的心髒?”
莊大虎:“好像記得,但好像又不是。”
檢察官:“那你當時是看到那被你捅的司機腦袋歪到一邊了,那說明當時那司機已經死亡了是不是?”
“我反對公訴方帶有誤導的提問”還沒等莊大虎回答,呂良搶先說道,“因為被告當時本來就受到了刺激,自己的父親被擠壓致死,精神嚴重受損,他可能會將一些產生於自己腦中的想法混到現實中,如果在公訴方這麼帶有誤導性的提問下,很容易將自己的臆想當成現實而供述。試想,當時是夜晚,那天的天氣可是多雲的天氣,沒有月亮,沒有路燈,那麼請問,莊大虎是怎麼看的清楚當時駕駛室內那司機的形體姿態?”
檢察官:“因為當時莊大虎一樓的燈是開起的,從屋**出的光線照射到駕駛室,所以莊大虎看的清楚。”
呂良:“好,假設這種情況成立,那也說明當時的莊大虎隻是模糊地看到,並不能肯定當時周正國就已經死亡。反而,那些進入駕駛室將周正國抬出的人口中卻說:周正國還沒死。”
檢察官:“但那三名將周正國從駕駛室內抬出的人都在那次車禍中喪生,根本無法對正。”
呂良:“既然無法對正,那根據存疑時有利於被告人的這一刑法原則,可以排除被告莊大虎故意殺人的成立。”
呂良說道這裏,感覺勝算很大了。
但檢察官也並不退讓。
檢察官:“現場從機車駕駛室前的擋風玻璃所取的被害人射出來的血跡,在經過鑒定後發現玻璃上的血是噴射而出射到擋風玻璃上的,根據血跡周圍的濺射痕跡來看,這血在噴射出時是有一定力度的。有這樣的力度,那隻有從心髒中噴射才有這種可能。”
沒想到檢察官最後卻攤出這個證據,這是讓呂良沒有想到的,打了個呂良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