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按照之前所說的,這一局,該怎麼玩,你說了算。”
奧德米爾剛說完,寇天明就把兩幅撲克仍在了桌子上。
“你是想打牌麼?”對於玩牌這種心理博弈,奧德米爾是有自信的。
“是,也不全是。”寇天明把兩幅嶄新的牌拆開,然後平鋪在桌麵上。牌從a開始到大小王順序排列,隻用一樣就能判別裏麵沒有少任何一張牌。
寇天明指著牌說道:“這個遊戲,是從擲骰子的玩法延伸而來。j、q和k不算。兩副牌,一共4張大小王,a算作1,從a到10,一共80張牌。a算作1分,2算作2分,3算作3分,以此類推。80張牌一共440分。”
“玩法是,把j,q,k除去,剩下的牌分作四攤。我們各拿一攤,另外兩攤放在一邊。從1開始,我們雙方互相報牌的數量。數量可以疊加,但是不能減少。從一張或兩張開始,一方報完數之後,另一方有三種選擇。第一種選擇,數量加1。第二種,數量加2。第三種,攤牌記數。如果數出的牌量少於對方報出的牌量,那對方爆牌,這一輪所攤出的牌作為分數點記在己方名下。如果輸出的牌量大於對方報出的牌量,那對方沒有爆牌,己方判斷失誤,這一輪所攤出的牌作為分數點記在對方的名下。如果數出的排數正好等於對方報出的牌數,那這一輪全中。那麼這一輪,不管報出的數字是多少,所有的8張牌全部歸猜中的人所有。”
奧德米爾幾乎不用思考,接話說道:“打個比方,如果我報一張a,你可以加量,報兩張a或者3張a但是一次性最多加兩張。假如你報了三張a,我可以選擇繼續報四張a或者五張a。但是我也可以選擇攤牌數牌。那攤牌的依據和數牌的依據呢?”
“攤牌的話,我們兩人自覺將手中的牌全部拿出,攤在桌子上。手中剩餘的牌是不給對方看的。按照規則,一輪結束,那這一輪的數字應該從我們的手中消失。猜到最後,我倆手中是沒有任何牌的。如果有牌剩餘,那就代表之前數牌的時候藏牌了。藏牌的一方沒有任何理由,直接算輸。”
“嗯,合理。那你剛才說我們倆攤牌,旁邊兩攤牌有什麼用?”
“旁邊兩攤是暗牌,我們雙方都不知道這兩攤牌是怎麼分布的。我們在報牌的時候,可以算上兩攤中的任意一灘,但不能兩攤同時算上。因為兩攤同時算上,加上我們兩人手上的,必定是八張。”
“那應用到實際情況。假如我手上有兩張a。你手上有三張a。你我手上一共有五張a。就算我倆告訴對方自己的排數,還有三張牌在暗牌堆裏,是未知數。可能在左堆,也可能在右堆。如果我指著左堆說六張a,你要求開牌的話,三張剩下的a全在右堆,那我就算是輸了。”
“沒錯。同時,為了公正。暗牌堆攤開過一次以後,下一輪開始之前,兩組暗牌堆混合再均攤分開。維持一個你我都不知道的情況。”
“你剛才說,jqk不算,那四張王怎麼算?”
“四張王可以代表任何一個數字。比如說,你報7張a,但是數牌數出來是6張a,但是暗牌堆或者你手上有一張王。那你可以用這一張王,代替a。這張王用過之後就報廢。而這一輪的a就被你通吃了。”
“也就是說,這個遊戲包含了概率和心理博弈兩方麵。既要看我們揣測對方的思想的能力,也要看一定程度的運氣。並且,從a開始,越往後分數越大。從a到7全拿也不過224點,單後麵8,9,10累加就有216點。隻要玩得好,後麵完全可以達成反超。是一個越玩越刺激的遊戲。”
“怎樣?敢不敢和我玩?”
“哼,撇開運氣的成分不談,你根本毫無勝算……”奧德米爾自信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