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 第二章(1 / 1)

季辰諳之前粗略了解過案情。

□□,團體性侵。受害人被囚禁長達一周後,趁被告疏忽,逃離案發地。半路上攔車請求對方幫忙,隨即昏迷,車主將其送往附近醫院救治,之後車主代為報警。

據受害人自述,她在酒吧中被人灌醉後,被告將她帶回自己居所,趁她醉酒,強行與她發生關係,之後,被告召集多人,對受害人輪番施暴。

期間,受害人被捆綁,又被蒙住了雙眼,並未看到,其他人長相特征,隻隱約記得,她實施了侵害人,年紀都不大,和主犯年紀相當,他們之間相熟,平日裏應該多有來往。

報警後,警方調取酒吧監控,很快鎖定嫌犯,之後,在本市一家五星級酒店的總統套房中抓捕了嫌犯韓巍。

警方衝進酒店套房,進行抓捕的時候,韓巍還摟著幾個穿著極其清涼的十八線小藝人醉生夢死,不知今夕何夕。

警方破門而入的時候,那幾個十八線小藝人,嚇得花容失色,驚叫連連。警方將一幹人等通通帶回警局。

嫌犯韓巍醉的連自己姓什麼也不知道,辦案人員一時半會兒也審不出什麼,隻好暫時收監。可,還沒等嫌犯醒來,嫌犯的律師就趕了過來,一直給警方施壓,要求立刻放人。

老局長頂著壓力,將人強行扣了下來。

可第二天,嫌犯醒來後,拒不承認犯案事實,堅稱和受害人一開始是你情我願的交易,發生關係前談好了價碼,後來受害人貪心不足,想要更多的錢財,他為了避免麻煩,在幾天之後又給對方轉了一筆錢。

□□更不存在,一開始就是受害人賴在他的別墅不肯走,原本以為給了錢,她自己就走了。沒想到,那女的那麼惡毒,勒索了他一大筆錢後,還住在他別墅裏。又過了幾天後,裝出被□□多日逃跑,以受害人的身份報警。

至於受害人說的多人性侵,更是無稽之談,那是他的私人別墅,除了保潔會定期上門打掃,平日裏,也就隻有他會偶爾帶人回家過夜。

□□受害人的別墅,周邊的監控很舊之前就損壞了,嫌犯不肯承認有其他人,警方傳喚了別墅保潔,連夜審訊,所有人都堅稱,沒有其他人來過別墅。受害人又沒看到其他犯人的相貌,所以,最後被抓捕立案的嫌犯隻有韓巍一人。

而且,這個案子所指向的證據,都對受害人很不利。據韓巍供述,警方調查後,與韓巍所講並無二致。

別墅周邊的監控是壞了,但第二天中午的時候,韓巍就如他所說離開了別墅,回了家。監控拍的很清楚。韓巍在家住了一天,第二天晚上又去附近酒吧獵豔,當晚,摟著個身材火辣的妹子去了附近的酒店。

第三天下午,在別墅附近的加油站拍到了韓巍,猜測韓巍去了趟別墅,一個小時後給受害人轉了五百萬。晚上,監控拍到韓巍去了一個朋友家參加私人聚會,接近淩晨的時候,摟著新認識的十八線進了酒店。

四天後,受害人逃離別墅,在半山腰攔車報警。

期間,韓巍再沒去過別墅,並且,期間,別墅的保潔上門打掃過三次。無論警方如何審訊,保潔都表示,受害人自由並沒有受限,別墅大門開著,受害人想走,隨時可以走。頭兩次去的時候,受害人還跟保潔打聽他們家小先生的行蹤,第三次去的時候,受害人已經離開。他們也沒多想,按以往那樣,把別墅從裏到外,徹底打掃了一遍。

聽起來,似乎真的如嫌犯講的那樣,受害人貪心不住,沒有拿到理想的補償,心生怨懟,伺機報複。

警方之所立案調查,除了性侵案原本就偏向受害者外,據驗傷的同事所講,受害者身上的傷可以用觸目驚心來形容。

嫌犯供述毫無破綻,但受害人身上的傷不假,受到侵害的地方也是嫌犯名下的別墅,不管嫌犯如何狡辯,韓巍的的確確對受害人實施了慘無人道的人身傷害。

但,一切證據,都對受害人很不利,無論被告辯護律師是何人,這對檢控方來說,都將是一場無比艱難的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