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八章:生死舊夢(1 / 2)

昏沉之間一直夢見在盧家的往事,回憶糾纏著我,頭愈發痛,恍惚期間好像見到無常索命。

1931年我12歲,盧家來提親,我說服爹娘嫁了過去。彼時我尚年幼,還不能理解婚嫁的含義,但我知道盧地主的大兒子在城裏讀書,如果我嫁給他,我就能跟他一起去上學,或者我大可以用其他理由讓盧少爺教我,當年一心想識字的原因已經模糊,但每次回想我都無比慶幸當初的選擇。

那年八月十四,我去地裏喊爹吃飯遠遠見過一次,他穿著長衫,背著藍布書包,我羨慕他,他有我想有的一切。我不敢跟爹說我想上學,有一年大旱,隔壁的二丫被她爹娘換了一袋麵,村裏人都說二丫真值錢啊。

盧家來提親的時候,我心裏隱隱的高興,我從未如此希望一個人病重不愈,心裏隻想他病得更重些,好讓我顯得更厲害。

盧家顯然很急,給了我爹娘100大洋,一個月後我就過了門,12歲的我坐在花轎上,心裏有些不高興的想,原來我比二丫更值錢。二丫去哪了我沒想過,左右大旱時候女人是沒有好下場的,這麼對比著我又高興起來,起碼我能活著,還能讀書。

盧大少爺病得起不來,我抱著公雞拜堂,堂上李道士神神叨叨,我隻想著快點結束。

許是李道士真有幾分本事,盧庭芳真的慢慢好了起來,盧太太說我是盧家的功臣,問我想要什麼,這兩年相處下來,我知道到她並不喜歡我,隻是礙於寶貝兒子的小命在我手裏,不得不忍耐,如今她這樣問,我自然得識相,我說:“大少爺是幹大事的人,我是個鄉下丫頭,一朝有幸能給大少爺做幾天媳婦,隻願能做個大少爺的丫鬟就知足了。”盧太太很滿意我的識相,給了我30大洋,這以後我就成了盧庭芳的丫鬟。

1933年初,我跟著好利索的盧庭芳去縣裏上學,路上我央求他讓我跟他一起去讀書,軟磨硬泡又威脅他不同意就到處宣揚我是他的小媳婦,算是達到目的了。

1935年2月,我跟盧庭芳回盧家屯過年。盧太太恩準我回家看看父母,我娘看了我直抹淚,說對不起我,家裏也不是難到賣兒賣女的地步卻讓我給人當童養媳。我是不同意這話的,當初本來就是兩廂情願,盧家想要兒子,我想要讀書,我覺得那該叫聘禮。我幾年沒回家,爹娘都不知道我已經從大少奶奶變成了丫鬟,我說了後爹心疼我年紀輕輕就成了下堂妻,二嫁艱難,娘是個心大的女人,說我是得了便宜。

我不願在這個問題上多糾纏,就同家裏人說起了盧家二少爺要成親的事。二少爺是個賭鬼,盧太太見他是個扶不起的阿鬥,也懶得多管他,倒是盧老爺經常幫他還賭債。我弟聽了就問我,女方是個什麼人家願意嫁閨女給他?說來我也不理解,大概有錢人不在乎這個吧,隻聽說二少奶奶姓裴,家裏在縣城做生意,也是小富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