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對方講到契約精神,孟浪笑了笑道:“我們當然講契約精神,但是我們也更要講人身自由,你們把藝人簽到手之後,拚命壓榨藝人的剩餘價值,不給她們對等的報酬,難道這也是契約精神嗎?楊米為什麼要離開?因為她看清了你們的本質,想離開你們,有什麼不可?不要跟我說你們沒有違約,那是因為當初簽訂合約的時候,根本就沒有約定你們的義務,隻約定了楊米的義務,這份合同是不平等的,顯失公平的,知道嗎?你們現在還跟我談什麼契約精神,有意思嗎?”
孟浪把對方給說了一頓,對方粗暴地回道:“你不用說這麼多,我們前期對楊米投入了那麼多,如果她想離開,就必須賠償我們錢。”
孟浪道:“你們還要臉不要臉?楊米為你們公司賺了多少錢?現在她一離開,就想問她要回培訓費什麼的,你們在她身上花了多少培訓費?這幾年有一百萬嗎?而她為你們賺了多少錢?至少是一千萬了吧?現在她想解約,還要賠償你們一千萬,你們能不能吃相別那麼難看?”
孟浪把他們這麼一說,那名副總臉色不好看了,說道:“你這話不能這麼講,我們前期在她身上投資,也是冒著風險的,如果投資失敗了,我們一分錢都賺不著,還要賠進去,而且她當初也是願意的,現在怎麼能怪我們?你這律師,好不講道理。”
孟浪冷笑道:“我不講道理?我是律師,我不知道我要講道理?法律最根本的屬性是公平公正,而不是利用法律來壓榨其他人,人身自由是最寶貴的,公平公正是最寶貴的,如果你們能公平公正,楊米豈能會想著與你們解約?俗話說的好,留人留不住心,如果你們能痛快地與楊米解除合約,我們就不必在法庭上相見,否則就等著法庭上見吧。”
看到孟浪的態度很強硬,華達公司的人也冷笑道:“別以為我們會怕你,法庭見就法庭見。”
孟浪雙手一攤,說道:“那就是沒得談了?我可以告訴你,隻要上了法庭,我可以把你們所有的東西都給爆出來,到那時,休怪楊米無情。”
“楊米能知道多少關於我們的東西?你不要拿著這東西來嚇唬我們,我們也不是三歲小孩,以為嚇唬我們幾句,就能讓我們就範。”華達公司的人開始反擊。
孟浪哈哈一笑道:“我這是在嚇唬你們嗎?你們公司有多少雷,楊米不知道,但我知道,楊米既然委托了我,我就要為她辦好這個案子,我是一名律師,我有的是辦法,你們要是不信,就等著瞧。”
看到孟浪說的這麼篤定,華達公司的人一時間怔住,但很快就反應過來道:“你這是在虛張聲勢,你能有什麼辦法?別在這裏演戲給我們看了。”
孟浪微微一笑道:“我不是演員,沒必要在你們麵前演戲,我隻說一件事,你們就知道我是不是在虛張聲勢。”
“什麼?你說來讓我們聽聽。”華達公司的人很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