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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守一審被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秦守的父母得知這個消息時,差點暈了過去,在孫小寧被害之後,他們沒有絲毫的傷悲憐憫之心,在案發後,他們沒有向孫小寧的父母表達出任何的道歉之意。
他們一直以為自己兒子是未成年人,法院判不了他死刑,而且他們還請了上京的大律師,頂多判個十年八年的,然後就出來了。
即使判重一點,也就是十五年,或者是無期徒刑,那又能怎麼樣,還不是十來年就出來了,照樣活蹦亂跳的,他們與兒子還能相聚。
可萬萬沒想到,關鍵時候,法院說他們兒子不是未成年,剛好過了十八周歲的杠杠,而且他們兒子還拒不認罪,沒有絲毫悔改之意,在這種情況下,法院不判他死刑才怪呢。
來不及多想,趕忙再請律師向高級法院上訴,這次他們還是找錢永會大律師,錢永會張口又問他們要了五十萬。
這律師費確實有些高,但此時他們顧不得什麼了,就又交了五十萬元的律師費,錢永會收到錢後,便代秦守向法律提出了上訴。
適用死刑的程序極其嚴格,哪怕他不上訴,一審判處死刑後,還需要經過省高級法院的審核把關,然後再移送到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才會由最高法院院長簽批執行死刑命令,將罪犯執行死刑。從簽發執行死刑到執行死刑,大約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
這一過程短則需要幾個月,長則需要一年,如果發現案件有任何問題,隨時都可以中止執行死刑,如果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就會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雖然如此,但是秦守的父母還是想上訴,因為如果不上訴,那種情況就是被動的,大概率就要被執行死刑了,而現在提出上訴,則是一種主動行為,他們要盡最大努力,保住秦守的命。
而如果是原來,他們根本不用費什麼事情,隻要證明秦守是未成年人,他們就可以高枕無憂了。
當孫小寧的父母得知秦守被判死刑後,一時間也是老淚縱橫,他們不再是傷悲,因為最傷悲的時候已經過去了,他們是覺得法院的判決足以告慰孫小寧的在天之靈了,他們是在遭到重創之時別人帶給他們的一點溫暖,算不上喜極而泣,但極大程度上安慰了他們受傷的心靈。
他們萬分感謝孟浪,但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很快他們就知道了秦守上訴的消息,一時間他們又是著急起來,覺得情況不妙,萬一高級法院撤銷了一審判決,秦守又有可能逃避法律的製裁了。
他們趕忙再次找到孟浪,把這個事情告訴他,想請他再給他當代理人。
對於這個情況,孟浪早有預知,被判處死刑的被告,很少不上訴的,一方麵他們還存有生的希望,而另一方麵也是想通過上訴來拖延時間,為他們自己爭取多呆在地球上的一些時間,多活一分是一分,多活一秒是一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