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我倒是也有個建議。”亞曆山大說道,“其實,如果實在想要超級英雄的版權的話,我們不一定非得找漫威公司購買,也可以找別人購買,可能更省錢,而且買到的版權可能會更好。”
既然已經同意了利維的看法,亞曆山大也就開始提出來他的建議了。而他的建議,隻是讓利維皺了皺眉頭,“DC的版權更不可能出手吧?大超和老爺都是搖錢樹一樣的存在,拍廣告用到了他們的形象都得給DC錢,這些人物,華納怎麼可能賣?”
美國的漫畫公司不少,可是,DC和漫威加起來,壟斷了70%的市場。想要拍攝家喻戶曉的英雄人物,自然也就是這兩個公司的。DC是華納的下屬公司,不可能出售版權,想要買版權,在利維看來隻能找漫威。
“我不是說DC,我是說,我們可以考慮從別的電影公司手上,收購漫威流落在外的超級英雄版權。”
流落在外的版權?利維還是有些不明白,不過亞曆山大馬上就開始解釋了。
漫威公司沒有自己的電影部門,因此早年的時候,他們想要拍攝電影,就必須得把版權賣給製片公司。
早期的時候,漫威賣掉的版權不少。隻是,他們簽合同都有規定,十年不拍攝電影,版權自動收回。這種電影很難做到十年之內反複拍,比如懲罰者88年拍過,可當懲罰者版權到期後,漫威就收回來版權——然後毫無節操的再次賣給了獅門,再次撈一筆……
這樣的流落在外的版權,現在也不在少數,如果利維真的想的話,完全可以嚐試著買下來。
“要說別的公司的版權,我不敢確定是不是出售,不過,我想FOX公司的X戰警的版權,我們嚐試著買下來,應該是不難的。”
亞曆山大說的這個消息利維都有點不清楚,他詳細的詢問了一下,才明白了前因後果:早在80年代,漫威公司就想著製作電影,他們在85年把蜘蛛俠的電影版權賣給了卡洛克公司,而在90年,又賣給了卡洛克公司X戰警。於是乎,90年代初期,卡洛克公司也準備拍攝蜘蛛俠,他們找了詹姆斯卡梅隆作編劇和導演,讓他籌劃電影拍攝。
隻是,因為90年代初,終結者拍攝的不錯,卡梅隆在那個時候,先準備籌備拍攝的是終結者2.等到他拍攝完了終結者2,才去寫蜘蛛俠劇本。可惜的是,卡梅隆本人是個技術狂,原作漫畫中蜘蛛俠自己一夜之間製作出來了美國軍方投資無數,曆時五年都沒有研究成功的蛛絲噴射器,這樣的細節在他看來是完全無法接受的,因此他對劇本進行著重大的改動,蜘蛛俠從手腕噴射蛛絲而不是漫畫版的自製器械,是他的創意,。等他寫好了蜘蛛俠的劇本,卡洛克公司已經倒閉了。這兩部作品的版權,流入了奇跡公司,而奇跡公司先是想要把他們兜售給索尼,索尼拒絕收購之後,他們又把版權賣給了fox。
一來一回的折騰版權,頗為靡費時日。到了94年fox才買下來了版權,卻已經是距離蜘蛛俠版權到期不足一年了。而直到這個時候,fox才發現,漫威公司還在合同裏麵下了絆子——他們買下的隻是電影的製作權,而發行權則是被漫威賣給了索尼。也就是說,fox要是拍電影,賠了算自己的,贏了得分給索尼一份。fox是不肯吃這種大虧的,因此雖然詹姆斯·卡梅隆找到他們要求拍攝蜘蛛俠,可是fox卻認為,需要和索尼死磕才能拿到版權,而後要在短時間裏麵拍攝完成,版權才不過期,這個過程太難了,他們拒絕投資。
這使得85年就賣出的蜘蛛俠版權,根本沒有拍攝,就轉了一圈又回到了漫威手裏,漫威再次轉手,把他們賣給了索尼。對這件事情,卡梅隆一直耿耿於懷,直到fox答應他去拍攝大船。——連他都這樣想,fox白花錢賣了版權卻什麼都沒有拍攝,損失也不小,心裏自然也是更憤怒。
而且更讓fox鬱悶的是,X戰警版權還在他們手裏,95年的事情後,97年的蝙蝠俠票房大敗,使得人們一下子對超級英雄電影望而卻步,而X戰警的版權還有三年到期,投資拍攝與否,這個問題足以讓fox惡心到家。投資的話,怎麼保證不賠錢?蝙蝠俠都剛剛賠的觸目驚心,這可是影響力在美國穩穩排在前三的蝙蝠俠!X戰警雖然也算是漫威影響力排在第二,僅次於蜘蛛俠的漫畫,可是依然差得很遠,再加上又是群體英雄形象,拍砸了怪誰?可不投資的話,難道再等著X戰警和蜘蛛俠一樣版權到期,自動回去?那樣做不也是穩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