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軍訓的問題(2 / 3)

偏題的意思就是說,你不應該這麼想。

說穿了就是,你跟我想的不一樣,你這篇就不是好作文。

其次,議論文這種文體是一種很落後的不應該存在的文體,因為根本沒有什麼可議論的,既然標準隻有一個,那議論個屁。而且在我隱約的記憶裏,議論文有一個公式,有什麼論點論據之類,而且前後不能顛倒,還一定得引用材料裏的原文,並要有自己看見的或者自己編出來的名人小故事,什麼居裏夫人廢寢忘食啊,牛頓拾金不昧啊,愛迪生為了親情放棄學業啊,反正一半得是自己編的,這次是愛迪生,下次一樣的事就改伽利略了。事情可以自己編,但人一定得有名。一樣的拾金不昧,牛頓是個例子,但隔壁住的大爺就不是個例子。最後再重申一下自己揣測的參考答案的觀點。文章之無聊乏味,不是一般常人能夠閱讀。教師也真不容易,一下讀好幾十篇,還居然能分出優劣。反正我到了那份上隻能憑誰寫的字好看給成績了。

最後,一定要就這件爛糟事寫800個字以上。其實,上麵的故事我真想用一句“a真勇猛”就完了,但是不行。寫過作文的人都知道,沒話湊話是最痛苦的,這樣湊出來的文章,不論寫的人或者看的人都很痛苦。我實在不明白,對一件事情我就隻能發表600個字的看法,這到底有什麼錯?

一次我收到一封讀者來信,信裏麵是一張他們學校的語文試卷,試卷裏有我的一篇文章的一個章節,文章的題目叫《求醫》,然後有八個選擇題。我從未想過我的文章可以入選試卷,於是很細心地完成了考卷,結果發現我隻做對了三個選擇題。其中一個是畫線處應該填的是什麼詞,我不慎選錯。最最荒謬的是,我居然選擇錯了畫線句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

我真弄不明白為什麼中國的語文喜歡把別人的文章一字一句加以拆解,並強行加上後人的看法,或者說是出題目的人的看法,當學生提出不一樣的觀點時,會有人說:錯,作者不是要表達這個意思。而且選擇的文章八成作者都是上個世紀就死了,真是死無對證了。

可是,這是對死去的寫了一輩子文章的人的最大不尊重。就像張國榮死了一樣,猜測他的死因其實沒有什麼意義了,他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我們誰都不知道,所以誰都沒有資格斷定。說真的,誰知道魯迅寫我家門前有一棵棗樹,還有另一棵棗樹是什麼意思,可能什麼意思都沒有,自己想玩票呢,或者說寫了一棵以後忽然記起來還有一棵呢。反正我不敢斷定,因為我不知道。

如果真要出這樣的題目,那答案也一定得是無窮的,除了不知道和淫穢反動的,想到就有分數,比如寫了一棵忽然想起來另外一棵還是棗樹這個答案,也應該是滿分。

我寫《三重門》的時候,出現了兩次“一張落寞的臉消融在夕陽裏”,一次還是結尾。作者想表達什麼意思呢?為什麼連用兩次呢?是前後呼應體現主人公的落寞嗎?作者給出的答案是,作者覺得這句話很好,但是因為寫作時間拉得過長,寫到最後時忘了前麵用過一次,所以不小心又用了一次。

我的長篇小說《像少年啦飛馳》裏出現過一些人物,但是到後來就再也沒有交代,為什麼?

是因為這樣體現了人生的飄忽和滄桑,很多生命都像過客一樣閃過,都不能在人生裏留下痕跡而感到的無奈?

不是。

是因為《像少年啦飛馳》是一段一段寫的,作者沒有打草稿,有些人寫到後麵就忘了使了。

回答“寫丟了”一樣滿分。

我參加過很多次學校的作文比賽,成績之差,讓人發指。和現在不一樣的是,我現在基本上能夠寫我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已經到達愛誰誰的地步,但是當時落筆的時候某些詞句還要考慮上麵的導師們是否喜歡,這些都是小事,雖然自己心裏不是很舒服,可是別人很少能發現,而且不傷害到整體的形象,就像穿了一雙自己極度厭惡的襪子上街一樣。不過有的時候就會想到我的觀點是不是別人喜歡,或者把觀點表達得委婉一點甚至換一個相去甚遠的觀點。

這樣寫作文真的很累。感覺自己如同一個按摩小姐一樣,自己辛苦的同時還要不斷察言觀色考慮客人舒服不舒服。比賽下來,一般我的名次是三等。不過這完全沒有可以傷心的地方,因為你隻要看看一等獎的文章,基本上也是屬於不知所雲感情虛假一類。

總之我覺得:

作文是一種獨立於文學之外的東西。除非哪天你學校的學生須知也能拿諾貝爾文學獎。

很多人的觀點認為,想寫好的文章一定要多看書,成為大師一定要看過很多書。我想,這話肯定是從來寫不出好文章的人說的。我覺得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好比想進國家隊一定要多看球賽一樣。我敢保證我們的國足們在沒有賭球的情況下很少半夜爬起來隻為看一場德甲聯賽,因為那是球迷的行為。我覺得一樣的,看很多書也隻是文學愛好者的行為,可能知道的東西會很多,甚至知道很多犄角旮旯裏的作家的寫作風格是什麼樣的拿過什麼犄角旮旯裏的獎,但是充其量不過是電視轉播的球賽裏那兩個什麼都知道,甚至看到貝克漢姆一腳傳球能脫口而出十三年前的某某某也在什麼比賽上相同的位置傳出一個相同的球胡貧的解說員一樣。真正風光的都在上麵踢球呢。

所以,在文學上,學曆越高,看的書越多,到最後能做的隻能是個文學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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