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我們是有點累了,話也可能說得不大入耳。這是我們不對,特此道歉。”文學一邊嘛裏啪啦翻著手冊一邊說,“不過,我們的確累了。馬不停蹄地幹,昨晚到現在幾乎沒睡上覺,5天沒見到孩子了,飯也隨便亂湊合。也許你看不順眼,可我們也在為社會盡我們的力。而你到這裏來,硬是別著勁兒一言不發,我們自然要不耐煩。明白嗎?說你使自己的處境越來越糟,指的就是我們一累心裏就煩得不行,以致本來可以簡單完結的事卻完結不了,容易節外生枝。當然嘍,你有可以求助的法律,有國民的權力,但那東西運用起來需要時間,而在那時間裏很可能遇到不快。法律這玩藝兒囉嗦得很,費事得很,而且總有個酌情運用的問題。這些你能理解吧?”

“別誤解,這不是嚇唬您。”漁夫道,“是他忠告您。我們也不願意讓你遇到不快嘛!”

我默默看著煙灰缸。這煙灰缸沒有任何標記,又舊又髒。最初玻璃也許還透明,但如今則不盡然,而呈渾濁的白色,底角還有油膩。我揣摩恐怕在這桌子上已經放了不知多少歲月——10年吧。

漁夫久久擺弄著塑料尺。

“也罷,”他無可奈何地說,“那就說明一下事由。實際我們提問也是該講究順序,你的說法也有幾分道理,就按順序來好了,事情既已至此。”

言畢,將尺置於桌麵,拉出一本文件夾,啪啪翻了幾頁,拿起一個信封,從中取出大幅照片,放在我的麵前。我將這3張照片拿在手中審視。照片是真的,黑白兩色。一看便知不是藝術攝影。照片上是個女子。第一張照的是裸背,女子俯臥床上,四肢修長,臀部隆起,頭發像扇麵一樣攤開,掩住頭部。兩腿略微分離,下部隱約可見,胳膊向兩側隨意伸出。女子看來是在睡覺。床無甚特征。

第二張更逼真。女子仰麵而臥,整個身子袒露無餘,四肢呈立正姿勢。無須說,女子已經死了。眼睛睜開,嘴角往一旁扭歪,扭得很怪。是咪咪!

我又看第三張照片。這張是麵部特寫。是咪咪,毫無疑問。但她已不再雍容華貴,而顯得凍僵般的麻木不仁。脖子四周有一道仿佛被揉搓過的痕跡。我一時口幹得不行,連咽唾液都很困難,手心皮膚陣陣發癢。咪咪,那場絕妙的歡娛!曾和我快活地掃雪不止,直至黎明。曾和我一起聽斯特倫茲,一起喝咖啡。然而她死了,現已不在人世。我很想搖頭,但沒搖。我把3張照片重疊收好,若無其事地交還給漁夫。兩人全神貫注地觀察我看照片時的反應。我用催問的神情看了看漁夫的臉。

“認識這個女孩兒吧?”漁夫開口道。

我搖頭說不知道。如果我說認識,勢必將五反田卷入進去,因為他是我同咪咪的中介。但眼下不能在此將他卷進去。或許他已經卷入,這我無從推斷。果真如此,果真五反田道出我的名字並說我同咪咪睡過,那麼我的處境就相當尷尬,等於說製造偽供。那樣一來,可就非同兒戲。這是一次賭注。但不管怎樣,不能從我口裏吐出五反田的名字。他和我情況不同。如若說出他來,必然輿論大嘩,周刊蜂擁而至。

“再仔細看一遍!”漁夫以頗含不滿的緩慢語調說道,“事關重大,再仔細看一遍,然後好回答。如何?對這女子可有印象?請不要說謊。我們可是老手,誰個說謊當即一目了然。對警察說謊,後果可想而知。明白嗎?”

我再次慢慢地看了一遍3張照片。本來恨不得背過臉去,但不能。

“不認識。”我說,“但她死了。”

“是死了。”文學富有文學性地重複一遍,“徹底死了,的確死了,完全死了,一看便知。我們看到了,在現場。蠻不錯的女子,一絲不掛地死了。一看就知是個不錯的女子。但已經死掉,不錯也罷什麼也罷都無所謂了,赤身裸體也無所謂了。死人一個而已。再放下去就會腐爛,皮膚脹裂,血肉露出,臭氣熏天,蛆蟲四起。看過那種光景?”

我說沒有。

“我們看過好幾次了。到那步田地,女子錯與不錯早已分辨不出,一堆爛肉罷了,和爛掉的烤牛肉一樣。聞了那種臭味,好久都咽不下飯。雖說我們是老手,可惟獨這臭味受用不了,除非習慣。再過一段時間,就隻剩有骨頭,這回臭味是沒了,一切都已幹幹巴巴,白生生的,也還好看。總之骨頭是幹淨的,不壞。不過,這女子還沒到那般地步,沒有腐爛,沒見骨頭。僅僅是死掉,僅僅是變僵,硬挺挺的。是個不錯女子,這點分明看得出來。要是能趁她活著的時候和她盡情大幹一場該有多妙!但如今日睹裸體也興奮不起來,因為已經死了。我們和死畢竟截然不同。人一死,就是一尊石像。就是說,這裏邊有個分水嶺,一旦越過分水嶺一步,就成了零,真真正正的零。等待的隻有火化。多好的女孩兒,可憐!要是活下去,肯定更好無疑,可惜!哪個殺的?傷天害理。這女孩兒也有生存的權利,才20歲剛出頭。是被人用長統襪勒死的。一下子死不了,到咽氣要花不少時間。痛苦到極點。她自己也知道要死,心想我為什麼非要在這種地方死去不可呢。她肯定還想活。她感覺得出氧氣少得讓人窒息,頭腦一陣發暈,小便失禁,拚命掙紮,但力氣不夠,最後慢慢死去,死得夠慘的,我們想把使她慘死的犯人捉拿歸案,必須捉拿。這是犯罪!而且是非常殘忍的犯罪,強者使用暴力殺害弱者。不能聽之任之。如果聽之任之,將動搖社會的根基。必須逮住犯人,嚴懲不貸。這是我們的義務,否則,犯人可能還將繼續殺害其他女孩兒。”

“昨天午間,這女孩兒在赤阪一家高級賓館定了一間雙人房,5點時一個人住了進去。”漁夫說,“說是丈夫隨後到。姓名和電話都是假的,錢是預付過的。6點時要了一人分量的晚飯,叫送到房間去。那時是一個人。7點時把碟碗放到走廊,並掛出‘請勿打擾’的字牌。第二天12點是退房時間,12點半時服務台打去電話,沒人接。門上仍掛著‘請勿打擾’。敲門也不應,於是賓館人員用另配的鑰匙把門打開。結果女孩兒已經赤裸裸地死了,像第一張照片那樣。誰也沒見到有男子進來。最頂層是餐廳,人們經常乘電梯來來往往,出入頻繁。因此這家賓館常用來幽會,以掩人耳目。”

“手袋裏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成為線索。”文學說,“沒有駕駛證,沒有手冊,沒有信用卡,沒有提款卡,什麼也沒有。衣服上沒有任何字樣。有的隻是化妝品和裝有3萬多日元的錢包,以及口服避孕藥,再沒有其他的。不,還有一樣:錢包最裏邊一個不易注意到的地方,有一張名片,你的名片。”

“真的不認識?”漁夫叮問道。

我搖頭否認。如果可能,我何嚐不想配合警察把那個殺害她的凶手抓到。但我首先要為活著的人著想。

“那麼,能告訴昨天你在什麼地方做什麼了?這回該明白我們特意請你來這裏了解情況的事由了吧?”文學說。

“6點時一個人在家吃飯,然後看書,喝了幾杯酒,不到12點就睡了。”我說,記憶好歹複蘇過來,大概是因為看到咪咪死屍照片的緣故。

“那時間裏見誰了沒有?”漁夫詢問道。

“誰也沒見,一直我一個人。”

“電話呢?誰也沒打來電話?”

我說誰也沒打來電話。“9點倒有個電話打來,因為接上錄音電話沒有聽到。後來一聽知是工作方麵的。”

“為什麼人在家還用錄音電話?”漁夫問。

“眼下正休假,懶得同別人談工作。”

他們想知道來電話那個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我講了出來。

“那麼說,你一個人吃完晚飯一直看書嘍?”漁夫又問。

“先收拾好碗筷,然後才看的。”

“什麼書?”

“卡夫卡的《審判》,或許你不相信。”

漁夫在紙上寫卡夫卡的《審判》。“審判”二字寫得不準確,文學從旁指教。不出所料,文學果然曉得《審判》。

“看它看到12點,是吧?”漁夫說,“還喝了酒……”

“傍晚喝啤酒,接下去是白蘭地。”

“喝了多少?”

我想起來了。“啤酒兩聽,白蘭地一瓶的1/4左右。還吃了個桃罐頭。”

漁夫一一記在紙上。還吃了個桃罐頭。“此外要是有能想起來的,再想想好嗎?哪怕再小的事也要得。”

我沉吟多時,再也想不起什麼。那確實是個連細微特征也沒有的夜晚。我隻是一個人靜靜地看書,而咪咪卻在這個連細微特征也沒有的靜靜夜晚被人用長統襪勒死了。

“想不起來。”我說。

“喂,最好認真想想嘛,”文學幹咳一聲,“你現在可是處於不利位置喲?”

“隨你。我又沒有做什麼,無所謂利與不利。”我說,“我是個靠自由撰稿為生的人,因工作關係,名片也不知散發了多少。至於那女孩兒怎麼會有我的名片,我卻是沒辦法搞清——總不至於說是我殺害了那孩子吧!”

“若是毫不相幹的名片,恐怕不會隻特意挑出一張珍藏在錢包最裏頭吧?”漁夫說,“我們有兩個假設。一個是這女子同你們那個行業有關,在賓館裏同一男子愉情而被對方殺了。這男子把手袋裏大凡可能留下後患的東西清洗一空,惟獨這張名片因藏在錢包最盡頭而未能帶走。另一個假設是,這女子是風月老手、娼妓、高級娼妓,使用一流賓館的那類。這類人身上不會帶有可能暴露身份的東西,由於某種原因她被客人殺害。犯人沒有取錢,估計非比一般。可以推出這兩種假設吧?如何?”

我默默歪一下頭。

“不管怎樣,你的名片是個把柄。因為現階段我們手裏除此外沒有任何線索。”漁夫一邊用圓珠筆頭橐橐敲擊桌麵,一邊再三強調似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