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下午3點過後來的,兩個人。我正淋浴時門鈴響了。在我穿上浴衣開門之前響了8次,那響聲直叫人皮膚發麻,竟同催命一般。我打開門,見是兩個男士。一個40餘歲,另一個同我年紀相仿。年紀大的個頭頗高,鼻子有塊傷疤。雖說時值初春,卻已曬成相當水平——猶如漁夫那樣深刻而現實,顯然不是在關島海濱或滑雪場曬出來的。頭發一看便顯得堅挺不屈,手掌大得出奇,身穿一件灰色風衣。年輕的則個頭偏低,頭發偏長,眼睛偏細,目光偏尖,活脫脫一副過去的文學青年模樣,就差這裏不是同人雜誌的聚會場所,而他也未撩起長發說一句“我是三島嘛”。大學時代班上也有幾個這等人物。此君身穿豎領風衣。兩人腳上都是不時髦的黑皮鞋,價廉質次,皺皺巴巴,即使丟在路上,行人怕也要躲著過去。看來這兩個紳士哪個都不是我想要積極結交的角色。我姑且將他倆命名為“漁夫”和“文學”。
文學從風衣口袋裏掏出警察證,一聲不響地遞到我麵前——猶如電影鏡頭一般。我還從來沒有看過警察證為何物,冷眼看去,似乎並非偽造。同皺皺巴巴皮鞋的皺皺巴巴相差無幾。但當他將其從口袋裏拿出遞過來時,我竟恍惚覺得是有人在向我兜售同人雜誌。
“赤阪警察署的。”文學說。
我點點頭。
漁夫雙手插進風衣口袋,默不作聲,隻是漫不經心地把一隻腳伸在門口,大概存心不讓我關門。罷了罷了,愈發像是電影了。
文學將警察證放回衣袋,從上到下打量我一番。我頭發濕漉漉的,隻穿浴衣,一件綠色列諾瑪浴衣。當然是專利產品,轉身時背上分明寫著列諾瑪。洗發水用的是維娜牌。全身上下無任何自慚形穢之處,於是我以逸待勞,看對方吐出的是何言語。
“想找您了解一點情況。”文學開口了,“很抱歉,如果方便,勞駕去署裏一次好嗎?”
“了解?哪方麵的?”我問道。
“這個嘛,到時再奉告。”對方說,“隻是了解情況需要很多形式和材料,所以想請您到署裏去,要是可以的話。”
“換換衣服可以吧?”
“當然可以,請請。”文學表情依然,聲音平淡之極,表情呆板之至。我不由想,假如五反田扮演刑警,肯定更逼真更形象。現實倒不過如此而已。
我在裏邊房間更衣的時間裏,兩人一直在開著門的門口佇立不動。我穿上常穿的藍色牛仔褲、灰毛衣和粗呢夾克。吹幹頭發,梳理一下,把錢夾、手冊和鑰匙塞進衣袋。然後關窗,熄燈,擰好煤氣開關,打開錄音電話,最後蹬上褐色尖頭鞋。兩人不無稀罕地盯著我穿鞋。漁夫仍一隻腳放在門口。
離公寓大門不遠處,頗為隱蔽地停著一輛普普通通的警車,駕駛席上坐著一位身穿製服的警官。漁夫先上,接著我上,最後文學上。和電影鏡頭一模一樣。文學關上車門,車便在沉默中開始前行。路麵很擠,警車緩緩駛動,沒有拉響警笛。坐起來同出租車的感覺差不多,隻不過沒有計程表。停的時間比跑的時間還長,周圍汽車的司機因此得以左一眼右一眼盯視我的臉,但無人搭腔。漁夫合攏雙臂正視前方,文學則像在練習風景素描,神情肅然地觀望窗外。他到底在描寫什麼呢?恐怕不外乎堆砌怪異字眼的抑鬱描寫吧——“作為概念的春光伴隨著黑暗的潮流洶湧而來。她的到來搖晃起匍匐在城市間隙的無名之輩的欲念,而將其無聲地衝往不毛的流沙。”
我很想將這段文字逐一修改下去。何為“作為概念的春光”?何為“不毛的流沙?”但終究覺得傻氣,而就此作罷。澀穀街頭,依然到處擠滿身穿小醜樣奇裝異服且看上去頭腦渾渾噩噩的初中生。既無欲念又無流沙,什麼也沒有。
到得警察署,我被領進二樓詢問室。這是一間4張半墊席大小的房間,有一扇小窗,窗口幾乎射不進光線,大概同旁邊的建築物連得大近。正中有一張桌子,兩把辦公椅,還有兩把備用塑料椅。牆壁掛著一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鍾。此外別無他物,沒有掛曆,沒有畫幅,沒有書架,沒有花瓶,沒有標語,沒有茶具,惟有桌、椅、鍾三樣。桌上放著煙灰缸和文具盒,一角堆著文件夾。兩人進屋後脫去風衣,折起放在備用椅上。然後叫我在電鍍辦公椅上落座。漁夫在我對麵坐定,文學稍離開一點站好,啪啦啪啦地翻動手冊。兩人半天一聲未吭,我自然無言以對。
“好了,昨天夜裏你幹什麼來著?”漁夫終於打破多時的寂靜。想來,漁夫開口這還是第一次。
昨天夜裏?昨天夜裏是哪個夜裏?我搞不清昨天夜裏同前天夜裏有何區別,搞不清前天夜裏同大前天夜裏區別何在。這固然不幸,但是事實。我沉思良久——回憶需要時間。
“我說你,”漁夫幹咳一聲,“法律上的東西這個那個理論起來是很費時間。而我問的非常簡單:昨天傍晚到今天早上你幹什麼來著?還不簡單?回答也沒什麼虧可吃吧?”
“所以正在想嘛!”我說。
“不想就記不起來?才是昨天的事喲!又不是問你去年8月份幹什麼,大可不必動腦思考吧?”
我很想說所以才想不起來,但未出口。大概他們理解不了一時性記憶喪失為何物,從而認定我頭腦出了故障。
“等你,”漁夫說,“等著你,盡管慢慢想吧。”他從上衣袋裏掏出“七星”,用巨大的打火機點燃。“不吸一支?”
“不要。”我說。《布爾塔斯》雜誌上告誡:先進的城市生活者不吸煙。但這兩個人卻全然不予理會,津津有味地大吸特吸。漁夫吸“七星”,文學吸短支“希望”。兩人幾乎都是大煙筒。他們不可能讀什麼《布爾塔斯》,一對不合潮流的落伍者。
“等5分鍾好了。”文學依然用毫無感情色彩的淡漠聲調說道,“但願這時間裏你能完完全全地想起來,昨天夜裏在哪裏幹什麼來著?”
“所以此人才成其為知識人。”漁夫朝向文學說道,“說起詢問早都詢問過了,指紋都登錄在案。學潮、妨礙執行公務、材料送審,這些早已習以為常。久經沙場。厭惡警察。熟悉法律,對於由憲法保障的國民權利之類了如指掌,不馬上提出請律師來才怪。”
“可我們不過是在征求他同意之後請他同走一遭,問問極簡單的問題呀!”文學滿臉驚詫地對漁夫說,“又不是要逮捕他。莫名其妙,根本不存在請律師來的理由嘛!幹嗎想得這麼複雜呢?真是費解。”
“所以我想,此人恐怕不單單是厭惡警察,大凡同警察這一字眼有關的東西,生理上統統深惡痛絕!從警車到交通警,恐怕死都不會協助我們。”
“不過不要緊的,早回答早回家嘛。隻要是從現實角度考慮問題的人,肯定好好回答的。絕不至於僅僅因為一句昨晚幹什麼就勞律師大駕。律師也很忙嘛。這點道理知識人還是懂的。”
“難說。”漁夫道,“假如懂得這個道理,互相就可以節約時間嘍!我們忙,他大概也不閑。拖下去雙方浪費時間,再說也辛苦。這東西夠辛苦的。”
兩個人如此表演對口相聲之間,5分鍾過去了。
“那麼,”漁夫說,“怎麼樣,您該想起什麼了吧?”
我一想不起來,二也不願意想。也許不久想得起來,反正現在無從想起。記憶喪失後尚未恢複。“為什麼要問我這個?我要知道一下事由。”我說,“在不明白事由的情況下我什麼也不能講;在事由不明的時間裏,我不想講於己不利的話。按照禮節,了解情況之前應先說明事由才是。你們這種做法完全不符合禮節。”
“不想講於己不利的話。”文學像在推敲文章似的鸚鵡學舌,“不符合禮節……”
“所以我不是說這才成其為知識人嗎,”漁夫接道,“對事物的看法自成一體,厭惡警察。訂《朝日新聞》,看《世界》雜誌。”
“既沒訂《朝日新聞》,也沒看《世界》。”我說,“總之在講明為什麼領我到這裏來的事由之前,我無可奉告。你們要疑神疑鬼,那就疑去好了,反正我有時間,時間多少都有。”
兩名刑警麵麵相覷。
“講明事由後你就可以回答提問嘍?”漁夫問。
“或許。”我說。
“此人倒有一種含而不露的幽默感。”文學一邊目視牆壁上端一邊抱臂說道,“好一個或許。”
漁夫用手指肚碰了碰鼻梁上筆直的橫向疤痕。看樣子原是刀傷,相當之深,周圍肌肉被拽得吃緊。“喂喂,”他說,“我們可是很忙,不是開玩笑,真想快點結束了事。我們也並不喜歡無事生非,要是情況允許,我們也想6點回家,和家人慢慢吃頓好飯。況且對你也一無仇二無冤,隻要告訴我們昨天夜裏你在哪裏幹了什麼,別無他求。要是沒做虧心事,講出來也不礙事吧?還是說你有什麼虧心事而講不出口不成?”
我目不斜視盯著桌麵上的玻璃煙灰缸。
文學啪地摔了一下手冊,揣進衣袋,有30秒鍾誰也沒有做聲。漁夫又點燃一支“七星”。
“久經沙場。”漁夫道。
“莫非要叫人權維護委員會來?”文學說。
“喂喂,這還談不上什麼人權不人權的。”漁夫道,“這是市民的義務。市民須盡可能對警察的破案工作予以協助,這在法律上寫得明明白白,你所喜歡的法律上可就是這樣寫的。你為什麼對警察那般深惡痛絕呢?向警察問路什麼的在你也是有的吧?小偷進來你也要給警察掛電話吧?彼此彼此嘛!可為什麼連這麼一點小事你都橫豎不肯協助呢?不就是走走形式的簡單問題嗎?昨天夜晚你在哪裏幹了什麼?根本用不著費事,快點答完算了!我們也好往下進行,你也好回家,皆大歡喜。你不這樣認為?”
“我想先知道事由。”我重複道。
文學從口袋裏掏出紙巾,肆無忌憚地擤了一通鼻涕。漁夫從桌子抽屜裏取出塑料尺,啪嗒啪嗒地拍打手心。
“我說,你還不明白?”文學將紙巾扔進桌旁的垃圾筒,“你在使自己的處境變得越來越糟。”
“知道嗎,現在不是1970年,沒有閑工夫和你在這裏玩什麼反權力遊戲。”漁夫忍無可忍似的說,“那樣的時代早已過去了。我也罷你也罷任何人也罷,都已被一個蘿卜一個坑地安在社會裏,由不得你講什麼權力或反權力,誰也不再那樣去想。社會大得很,挑起一點風波也撈不到什麼油水。整個體係都已形成,無隙可乘。要是你看不上這個社會,那就等待大地震好了,挖個洞等著!眼下在這裏怎麼扯皮都沒便宜可占,你也好我們也好,純屬消耗。知識人該懂得這個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