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許老爺納的小妾丟了一件玉鐲子,上好的成色,昨晚陪著老太太一起看戲,看過了戲往外走,一看手腕就空了。

吃東西的時候將鐲子取了下來,放在桌子上來著,更多的不記得了。

因為她走到半路就發現東西不見了,想回去找,回了老太太的,帶著自己的丫鬟就過去匆匆忙忙翻剛要收走的東西。

沒找到。

當然沒找到。

因為東西不在那裏。

有人說:“跟著許少爺的一個書童也是要收東西的,他來了又走了,好像把什麼東西收走了,我看見了,他放在自己的衣服裏了,就是天太黑了,我沒看見他手裏那個東西長什麼樣,隻是晃了一眼,覺得好看,肯定很貴,他根本不可能買得起的。”

於是,有人開始附和。

他們接二連三地說:“我也看見了。”

“我好像也有點印象。”

“我們都認識他,他不是今天當值的人,也不是跟我們一起收東西的,他是最近才調過來做這個的。”

“他一開始不太會收拾,學得很快,說不定是跟什麼人學壞了,偷偷摸摸過來拿東西就走,打量誰不知道呢。”

於是,二夫人便讓他們第二天將人帶過來。

大家都知道了這件事,打算一起來看看這個偷了東西的小賊究竟怎麼說。

他說:“我沒有偷東西。”

“可是你去過了,你最先走,還有人看見你拿了東西離開的。”

他說:“我沒有拿東西,也許是他們看錯了,不是光線很暗嗎?我跟他們又不近,他們看得那麼清楚,怎麼會說不出看見我拿的東西長什麼樣?”

“你怎麼知道他們說不出?”

他說:“說出來,我就不會跪在這裏,應該去受罰。”

“你真沒偷?”

他說:“沒有。”

“你去哪裏了?”

他說:“大夫人看見我,讓我去她那,她有話問我。”

老太太轉頭看向大夫人:“你有什麼話說?”

大夫人連忙低頭請罪:“老太太,我確實讓他來,想問他為什麼不好好當書童,偏要去人多的地方守著,但是他來之前,老爺來了,我跟老爺在一起,沒有見他,我讓丫頭打發他回去了。”

老太太點點頭,問他:“你還有什麼話可說?”

他說:“我沒有偷,確實去了,離開之後就繼續去幫忙了,一樣東西也沒拿。”

大夫人請示了老太太,問他:“那你為什麼不陪著少爺,反而跟人換了去幫工?”

他說:“甘願受罰,無可奉告。”

二夫人奇怪:“你還說不是你偷的,那你為什麼願意受罰都不願意說清楚?”

他沉默了,什麼也不說。

這次受罰是按照偷了東西來算的。

所以這一次比上一次的傷更重,因為上一次他還小一些,打不了多少就可能死了,這次長了幾年,沒那麼容易死,又是這樣的罪名,沒有手下留情的道理。

大夫人用帕子捂住鼻子看了一眼他說:“這樣的奴才就在家裏也是禍害,丟出去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