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尤其是四川義軍,張獻忠認為都是些“剽悍亡命,叵測不軌之徒”,故“恨入骨髓”,必欲除之而後快。
屠殺的辦法與殺士子時類似。據《蜀警錄》載:
先謊稱要從士兵中挑出精幹者,成立水師營。因此命令部隊在張獻忠等軍官麵前列隊而過,過去者生,被‘挑中’者即待死。先在江邊建造了一個木柵城,挑出來的數萬軍人都關進城內,開殺之時,先用槍炮向內轟攻,死傷大半,然後方揮兵入內砍殺。
結果在軍中共殺“男婦二十萬有奇”,占全軍半數,張獻忠在自己軍中製造的屠殺恐怖,使得幸存者恐為張獻忠所屠,大批逃奔“搖黃十三家”起義軍。
張獻忠還認為,隨營婦女是自己行軍作戰的累贅,在殺過自己士兵以後,把屠刀探向軍中婦女。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他離開成都時,首先將自己的三百嬪妃殺掉二百八十名,隻留了二十名侍候自己。並命令:
“各營所有婦女,齊集一處,由兵圍繞,獻忠另選兵人一隊為刀斧手。號令一聲,亂砍亂殺,叫冤哭慘之聲,展動天地。婦女屍身堆積如山,血流成河。”
還有史料記載,由於缺乏軍糧,張軍曾經把這些死亡者的屍體“剮之割之,製成醃肉,以充軍糧”。
收拾幹淨之後,張獻忠率部啟程。開國時的一千多文官,此時被殺剩二十五名,忠心耿耿地跟在身邊。士兵人數亦隻剩三分之一。張獻忠猶滿腔豪氣。可惜行至西充鳳凰山,遭遇清兵。他隨即:
騎馬出營,未穿盔甲,亦未攜長槍,除短矛外,別無他隊,同小軍七八名,並太監一人,奔出營外,探聽滿兵虛實。至一小崗上,正探看之際,突然一箭飛來,正中獻忠肩下,由左旁射入,直透其心,頓時滿地鮮血長流,獻忠在血中亂滾,痛極而亡。
其時,張獻忠方四十一歲。
五重災難
張獻忠的死,並不意味著四川人災難的結束。甚至可以說,川人的災難不過剛剛演完第一幕。
三百多年以來,四川一直流傳著這樣的說法:“張獻忠剿四川,殺得雞犬不留。”“八大王(即張獻忠)血洗四川,在劫者難逃。”清朝多種史書更是說,張獻忠把四川土著幾乎殺光。
後來,新一代史學家對於張獻忠濫殺無辜的說法深感憤怒。通過深入考證,他們有力地推翻了這一說法。據他們辛勤搜羅,《張獻忠屠蜀考辨》等文章證明:
第一,在張獻忠走後,四川起碼還生存著和張獻忠作戰的軍隊數十萬。
其中至少楊展有數萬,曾英也還有兵二十餘萬。“其他逃匿山區、結砦依險者更多。如通江縣地主朱應先,‘家號素封’,張獻忠在蜀時,他‘散財招士,結砦依崖’,‘活者百家,撫流亡者千數’。”
第二,還有一些人(大多是地主),在張獻忠起義軍占領期間,逃離家鄉,以後又陸續返回故裏的。”
第三,在四川境內留下的傳說中,一般也說經張獻忠起義之後,每個縣都還留了一些人。如灌縣的賈、苟、皮、王等姓,鄲縣的孫、唐、苟、範、徐、馬、劉等姓。至今有些地名,如邛崍縣石頭公社的逃命溝、火升公社的躲兵岩、大邑縣服江公社的逃亡壩(唐王壩),均與明末地主逃匿有關。
新一代史學家通過這些有力的證據,證明了“張獻忠濫殺無辜”是地主階級惡毒的反動宣傳,張獻忠不但留下了一些人不殺,而且這些人還不在少數。
可惜的是,這些幸存下來的人,大多也沒有逃過以後連續不斷的災難。
正應了智慧的中國人的老話:“大難將至,善人先死。”蓋後死者的使命,隻是承受更多的災難。
第一重災難是饑荒。
張獻忠據蜀期間,破壞了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絕大多數耕地都被撂荒,積存的糧食則被搜掠淨盡。所以張獻忠部走後,四川遇到了嚴重的饑荒,糧價大漲。清人費密撰《荒書》記載:
蓋自甲申為亂以來,已三年矣。州縣民皆殺戮,一二孑遺皆逃竄,而兵專務戰,田失耕種,糧又廢棄,故凶饑至。此時米皆出土司,米一鬥銀十餘兩,嘉定州三十兩,成都、重慶四五十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