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明軍大將劉澤清經常以殺人為樂,並取人心、人腦食用,而“顏色自若”。當時的明內閣大學士文震孟坦白承認,明軍的普遍情況是:“將無紀律,兵無行伍,淫汙殺劫,慘不可言。尾賊而往,莫敢奮臂,所報之級,半是良民。”
崇禎十四年(公元1641年)上任的明鄖陽兵備道、按察使高鬥樞記敘他在張獻忠經常活動的鄖陽城的親身經曆時說:
左(良玉)兵二三萬,一湧入城,城中無一家無兵者,淫汙之狀不可宮。數日啟行,複罄沒其家以擊。去十許日而予至,米菜俱無可覓。
士民相見,無不痛哭流涕。不恨賊而恨兵,真慘極矣!
明末軍隊軍紀之差,為多種史料所證實。許多史書說,他們所至一處,掘地拆堵,細細搜掠。凡民間埋藏之物,盡數獲之……班師回日,除主將車載……不計其數外,即一火頭軍,俱四五驢馱不等……萬耳萬目,共睹共聞……一家有銀錢,則擄殺一家,一村有富室,則擄殺一村。玉石俱焚,慘烈於賊。
亂兵殺掠淫擄,不忍見,不忍聞,亦不忍言。
在他省猶如此,何況到了乏糧的四川。而清軍雖然軍紀較為嚴整,然而從來不憚於殺戮漢人,搶奪糧食。在諸軍並進四川之時,僥幸活命的川人怎能安生。歐陽直記載:
賊去兵來,兵去賊來,循環旋轉於川北、川東,迄無寧日。賊固酷於殺擄焚劫,而瑣細不取,兵則不但多殺人,其劫擄吊拷悉同於賊。且並敝衣小物,莫不席卷,民不聊生矣。
第四重災難則是瘟疫。死人既多,瘟疫隨生。《蜀碧》:
其時瘟疫流行,有大頭瘟,頭發腫赤,大幾如鬥;有馬眼瘟,雙眸黃大,森然挺露;有馬蹄瘟,自膝至脛,青腫如一,狀似馬蹄。三病,中者不救。
第五重災難是虎災。屍體遍地之際,野狗突然多了起來,數十成群,人不敢近。更讓人驚異的是,老虎的繁殖力似乎突然增長了百十倍。在四川各地,都出現了大批老虎。經常有成群的老虎,公然出入城市,在屋脊上閑庭信步。歐陽直說:
“張獻忠走後,突然四川遍地皆虎,或者七八隻,或者一二十,爬樓上屋,渡水登船,真是古所未聞,讓人難以置信。我從內江逃出的那個夜晚,四次見到老虎。坐船在敘南行走時,看見沙洲上大虎成群。過瀘州,岸上虎數十,魚貫而行。”
這些虎吃人吃夠了之後,遇到活人,專以咬死為務,殺戮之後揚長而去。順治七年(公元1650年),四川巡撫張春向皇帝報告,他好不容易在南充縣招徠了五百零六人,不久,居然給老虎吃掉了二百二十八人。
五重災難,如同一層比一層細密的死亡之網,能夠活著從這個羅網中逃出去的人實在是異數。
對於蜀亂,清人劉景伯撰《蜀龜鑒》做了個粗略的總結,謂:
痛乎,明季屠川之慘也。四川南部死於張獻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於瘟疫、虎災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遺之民百不存一矣。
川北死於獻者十三四,死於搖黃者十四五,死於瘟虎者十一二,而遺民千不存一矣。
川東死於獻者十二三,死於搖黃者十四五,死於瘟虎者十二三,而遺民萬不遺一矣。
川西死於獻者十七八,死於瘟虎者十二三,而遺民十萬不存一矣。
“四川有土無民”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四川巡撫張德地來到四川之後報告給皇帝說,他隻是個空頭巡撫,因已經無人需要他來管理,“四川有土無民”。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湖廣總督蔡毓榮說:“蜀省有可耕之田,而無耕田之民”(《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
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馬湖(今四川屏山)知府何源浚也說:
“蜀地民稀。”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人口漸漸多了起來,然全省也隻有一萬八千零九丁,約合九萬多人,“合全蜀數千裏內之人民,不及他省一縣之眾”(《四川通誌》卷七十一)。
當然,還有人沒有被統計進來。比如那些為數不少的白毛男白毛女:
“敘州有人避賊,逃入深山。草衣木食既久,與麋鹿無異。後見官兵,以為賊複至也,驚走上山,行步如飛,追者莫及。其身皆有毛雲。”“南江二野人,能手格猛獸,擘手獐鹿啖之,懸崖絕壁騰上如鳥隼。他們不怕猛獸隻怕人。雖家人親戚召之,疾走不顧也。”
這些返祖的“原始人”不怕什麼狼蟲虎豹,最怕的倒是兩條腿的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