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小說篇(87)(1 / 1)

“小靈花”就是小姑娘;“胡家”就是胡仙;“胡仙”就是狐狸精;“出馬”就是當跳大神的。

大神差不多跳了一個冬天,把那小團圓媳婦就跳出毛病來了。

那小團圓媳婦,有點黃,沒有夏天她剛一來的時候,那麼黑了。不過還是笑嗬嗬的。

祖父帶著我到那家去串門,那小團圓媳婦還過來給祖父裝了一袋煙。

她看見我,也還偷著笑,大概她怕她婆婆看見,所以沒和我說話。

她的辮子還是很大的。她的婆婆說她有病了,跳神給她趕鬼。

等祖父臨出來的時候,她的婆婆跟出來了,小聲跟祖父說:

“這團圓媳婦,怕是要不好,是個胡仙旁邊的,胡仙要她去出馬……”

祖父很想讓他們搬家。但呼蘭河這地方有個規矩,春天是二月搬家,秋天是八月搬家。一過了二八月就不是搬家的時候了。

我們每當半夜讓跳神驚醒的時候,祖父就說:

“明年二月就讓他們搬了。”

我聽祖父說了好幾次這樣的話。

當我模擬著大神喝喝咧咧地唱著“小靈花”的時候,祖父也說那同樣的話,明年二月讓他們搬家。

可是在這期間,院子的西南角上就越鬧越厲害。請一個大神,請好幾個二神,鼓聲連天地響。

說那小團圓媳婦若再去讓她出馬,她的命就難保了。所以請了不少的二神來,設法從大神那裏把她要回來。

於是有許多人給他家出了主意,人哪能夠見死不救呢?於是凡有善心的人都幫起忙來。他說他有一個偏方,她說她有一個邪令。

有的主張給她紮一個穀草人,到南大坑去燒了。

有的主張到紮彩鋪去紮一個紙人,叫做“替身”,把它燒了或者可以替了她。

有的主張給她畫上花臉,把大神請到家裏,讓那大神看了,嫌她太醜,也許就不捉她當弟子了,就可以不必出馬了。

周三奶奶則主張給她吃一個全毛的雞,連毛帶腿地吃下去,選一個星星出全的夜,吃了用被子把人蒙起來,讓她出一身大汗。蒙到第二天早晨雞叫,再把她從被子放出來。她吃了雞,她又出了汗,她的魂靈裏邊因此就永遠有一個雞存在著,神鬼和胡仙黃仙就都不敢上她的身了。傳說鬼是怕雞的。

據周三奶奶說,她的曾祖母就是被胡仙抓住過的,鬧了整整三年,差一點沒死,最後就是用這個方法治好的。因此一生不再鬧別的病了。她半夜裏正做一個噩夢,她正嚇得要命,她魂靈裏邊的那個雞,就幫了她的忙,隻叫了一聲,噩夢就醒了。她一輩子沒生過病。說也奇怪,就是到死,也死得不凡,她死那年已經是八十二歲了。八十二歲還能夠拿著花線繡花,正給她小孫子繡花兜肚嘴。繡著繡著,就有點困了,她坐在木凳上,背靠著門扇就打一個盹。這一打盹就死了。

別人就問周三奶奶:

“你看見了嗎?”

她說:

“可不是……你聽我說呀,死了三天三夜按都按不倒。後來沒有辦法,給她打著一口棺材也是坐著的,把她放在棺材裏,那臉色是紅撲撲的,還和活著的一樣……”

別人問她:

“你看見了嗎?”

她說:

“喲喲!你這問的可怪,傳話傳話,一輩子誰能看見多少,不都是傳話傳的嗎!”

她有點不大高興了。

再說西院的楊老太太,她也有個偏方,她說黃連二兩,豬肉半斤,把黃連和豬肉都切碎了,用瓦片來焙,焙好了,壓成麵,用紅紙包分成五包包起來。每次吃一包,專治驚風,掉魂。

這個方法,倒也簡單。雖然團圓媳婦害的病可不是驚風,掉魂,似乎有點藥不對症。但也無妨試一試,好在隻是二兩黃連,半斤豬肉。何況呼蘭河這個地方,又常有賣便宜豬肉的。雖說那豬肉怕是瘟豬,有點靠不住。但那是治病,也不是吃,又有什麼關係。

“去,買上半斤來,給她治一治。”

旁邊有著讚成的說:

“反正治不好也治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