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四章第一十(2 / 3)

他並非無意從事長篇創作,病後也曾試寫一篇《記者外傳》,小說中臚述了他所熟識的一些新聞記者的故事,實際與新聞業務無甚關聯。當時在上海《新聞日報》連載,沒有結束,卻中止了,沒有續寫下去,也說明他精力不繼了。

這是他一生從事寫作的第四個時期。為什麼稱為“末期”而不稱作“晚期”呢?因為一般作家,到了老年,身體衰病,往往擱筆不再寫作;個別的作家,老而彌健,晚期的作品,火候到了十分,常被讀者讚賞為“頂峰”之作。兩者他都不是。他這個時期的作品是硬擠出來的,雖未必一無是處,但和早期諸作,究竟不可同日而語。我於惋惜之餘,不得不將這個時期定為“末期”。

張恨水的作品,要全部一一加以評介,勢不可能,也無此必要。這裏,按寫作年代的先後,試對《春明外史》、《金粉世家》、《啼笑因緣》、《八十一夢》這四部書,作一簡單說明,介紹產生的客觀背景和思想內容。這四部書,都是重版多次,發行範圍廣,影響較大的。有人把這四部書看作是他的“代表作”,我也同意。

《春明外史》

《春明外史》1924年4月12日起,在北京《世界晚報》連載,每天刊登不足一千字,直到1929年1月24日結束,一共登了五十七個月。大體上,這是以《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為藍本的一部譴責性小說。主角楊杏園,約略加《怪現狀》中的“九死一生”。但描寫楊杏園先後和何梨雲、李冬青的戀愛,有許多曲折的故事,不像“九死一生”被寫得那麼幹巴巴的。書中主角被安排做新聞記者,為的容易引出當時政治上、社會上種種千奇百怪的內幕新聞,從而加以譴責。藝術手段是婉而多諷,也不像《怪現狀》寫的那麼劍拔弩張。魯迅介紹清末譴責小說,說他們所用手法,“其記事遂率與一人俱起,亦即與其人俱訖,若斷若續,與《儒林外史》略同。”《春明外史》盡管有個楊杏園做主角,但他所用手法,卻不能離開這個窠臼。這已不是第一次使用這個手法,以先,他在蕪湖報紙上發表的《皖江潮》,也正如此。隻是他到北京之後,接觸方麵廣,聽到東西多,題材十分豐富,和在蕪湖時不一樣罷了。《皖江潮》原是一個大題目,但在報上刊載不到一年,也沒有寫完。他自己對於這部小說並不怎麼關心,後來簡直是忘懷了。他能記得起的,是聽說當地學生,曾經截取其中一部分,編成戲劇演出。可見當時是發生過一定的影響的。

《春明外史》寫的是二十年代的北京,筆鋒觸及各個階層,書中人物,都有所指,今天的“老北京”們,是不難為它作索隱的。在《世界晚報》連載的時候,讀者把它看作是新聞版外的“新聞”,吸引力是非常之大,很多人花一個“大子兒”買張晚報,就為的要知道這版外新聞如何發展,如何結局的。當時很多報紙都登有連載小說,像《益世報》一天刊載五六篇,卻從來沒有一篇像《春明外史》那麼叫座。作者詛詈那個時代,揭發抨擊某一些人和某一些現象,乃是出於當時作為一個新聞記者的正義感和責任感。某些地方,刻劃形容,的確也似乎太過,那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與“醜詆私敵”之作是不同的。幾十年後,讀這部小說,還覺得當時情景,曆曆如在目前。年輕的人,沒有那些經曆,卻可從此中得到一課曆史知識,看出舊社會的醜惡麵貌,也是有益的。

小說是二十年代的產物。半個多世紀以來,祖國飛速的進步,從封建、半封建社會到社會主義社會,差距之大,是無法估量的。人們的思想意識,顯然今非昔比。今天讀二十年代的小說,如果不了解當時曆史環境,就難以讀下去,更不用說什麼分析批判了。例如說,小說中有些並不甚進步的地方,還存在殘餘的封建道德倫理觀。但是,也應指出,當時一般人確有這種觀念存在。對於戀愛問題,處理得也不十分好,把男女相愛和妓院**,寫來無甚分別了。青年學生的思想活動,有時是走在時代的前麵的,作者缺乏這種經驗,對某些新事物的出現,有時流露出抵觸情緒。這都是嚴重不足之處。幸而好,它沒有據有小說主體的地位。再還有,小說中舊詩太多,也是承襲封建時期作家表露才情的舊習;當然,我們還記得,他最初寫小說是走的《花月痕》的路子,這部小說,是他蛻變過程中必然會留下的一些痕跡。《金粉世家》

認真寫小說,把寫小說當作著述事業,實際他是從《金粉世家》開始的。這部小說,1926年在北京《世界日報》連載,1932年刊完,全長共九十來萬字。小說以一個豪門棄婦做引子,寫出了這個豪門的盛衰。目的在暴露北洋軍閥卵翼下的官僚們,如何鉤心鬥角,如何驕奢淫逸;他們的家庭成員,那一群寄生蟲,如何醉生夢死,如何糜爛墮落。因為小說寫的是姓金的國務總理的家庭,於是許多大官僚,尤其是當過國務總理的,特別是姓“錢”的,都以為是寫自己,生怕自己的陰私被揭發。事實上是,他是新聞記者,朋友多,日常閑談,每以豪門生活為資料,他選取了其中好多模特兒,集中在姓金的一家,誰看像誰,就算是誰吧。

《金粉世家》在他所寫小說之中,是結構最嚴謹的一部。在此之前,他的寫作,是意興所至,涉筆成趣。即使如《春明外史》,那是名作了,除了楊杏園故事以外,多半是隨時聽到新聞,隨時編作小說,可以寫一百回,也可以寫二百回,是講不到什麼章法的,及至寫《金粉世家》,卻是以小說家的地位寫小說,精心布局,有個完整的計劃。比如寫金家諸子,各有愛好,彼此性格不同,錯綜複雜的故事梗概,都是預先想好了的。至於白描手段,是他之所長,在本書中也有所表現。

主要的故事,通過一個平常人家的女兒冷清秋,和國務總理的小兒子金燕西,從戀愛、結婚,到被遺棄、逃走的淒涼結局。中心的意思是指出“齊大非偶”,這是他的婚姻觀。

是不是他就主張“門當戶對”呢?那就不知道了。

小說在報上連載時,受到讀者的注意,是為的許多人很想知道大官僚的私生活,和一些宦海密聞。對於故事情節興趣更為濃厚的,卻是那些具有一般文化水平的婦女們,包括老太太群在內。抗戰時期在重慶,我曾陪他出度過朋友的家宴,他的讀者——那些太太、老太太們,紛紛向他提出問題,議論這部小說人物處理的當否,並追問背景和那些人物後來真正的結局。一部小說在發表苦幹年後,還得到讀者如此關心,可見不是尋常之作。

我曾有設想:《金粉世家》如果不是章回小說,而是用的現代語法,它就是《家》;如果不是小說,而是寫成戲劇,它就是《雷雨》。這可能不算阿私所好的偏見吧?《啼笑因緣》

1925年,我進《世界日報》,和他朝夕共處。他最愛聽戲,常約我去。有一次,記者門覺夫,請我們到四海升平園去聽高翠蘭唱大鼓,說是唱得極好。偏巧我那天有事,沒有去成,兩三天後,恨水和我說:“請你去聽你不去,如今你要聽也聽不成了。”原來就在那天晚上,高翠蘭被一個姓田的旅長“搶”走了。門覺夫義憤填膺,認為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現這樣的事,實在太強橫了。恨水卻說:“如果高翠蘭非常不願意,那個田旅長何至就下這一手。一定田旅長也有讓高翠蘭滿足的地方。”大家因為那時軍閥橫行,肆無忌憚,一個唱大鼓的受欺淩壓迫是常事,因而很不同意恨水的論斷。誰知又過了幾天,門從照相館裏弄到一張照片,卻是田、高新婚合影。高翠蘭在照片中笑逐顏開,容光煥發,絲毫沒有出於勉強的樣子。大家回頭一想,恨水當初的論斷,是很有道理的。但是事情到此並未了結。高翠蘭的父母,原把女兒看作搖錢樹,被人搶去,豈能善罷甘休。他們不向田家要人,卻向田家索討身價銀子。“漫天要價,就地還錢”,雙方終於沒有談妥。高翠蘭的父親,一張狀子告到法院。田旅長是現役軍長,由軍事機關軍法會審,開了三五庭就宣判了:田旅長身為軍人,強劫人家女子,處徒刑一年;高翠蘭交其父母領回。案件結束,高翠蘭仍然唱大鼓,形容憔悴,再也活潑不起來了。在家裏時常哭鬧,更表達了對田旅長的不能忘情。

顯然這一事件對他發生很大影響,心中早就有了《啼笑因緣》的影子。他不能用這一件事作藍圖。軍閥是人們所憎惡的,如果寫軍閥竟然談戀愛,那會有什麼樣的效果呢?可以裁取的隻是搶人的一幕。借這條線索,有理由的發展,刻劃了軍閥的殘酷暴行。他創造了許多傳奇故事和人物。最初的設想,可能是寫兩個三角戀愛關係;在寫作過程中,逐漸演變為多邊關係了。傳奇故事本來是人們喜聞樂見的,越複雜越曲折,就越覺得有意思。這是這篇小說的成功之處。但也應該指出,他的本意,是以戀愛自由、反對封建的門當戶對的婚姻製度為主題的。由於太複雜曲折了,反對門當戶對,終於還是門當戶對,這就未免傷害了主題了。

《啼笑因緣》1929年開始在《新聞報》連載,第二年就登完了。連載期間,轟動一時:上海市民見麵,常把《啼笑因緣》中故事作為談話題材,預測他的結果;許多平日不看報的人,對此有興趣,也訂起報來了;預約改戲,預約拍製電影的,早已紛至遝來;為了出書牟利,《新聞報》三位編輯,臨時組織“三友書社”,優先取得版權。書出版了,當然暢銷。電影攝製時,因為“攝製專有權”的問題,明星電影公司和大華電影社打起官司來,後來經過章士釗律師調停,大華停拍,明星賠款十萬元。這件事,當時報紙記載很詳細,轉而成為小說的宣傳資料。

一部小說,引起社會上這麼“狂熱”,簡直是“史無前例”的。這在當時就有些為人們所不理解;五十年後的今天,一定更不理解了。我曾試圖加以分析,排除了作者的勤奮努力,作品的藝術成就這些主觀因素而外,尋找他的客觀因素。我認為:當時小市民被壓迫、被剝削,生活極為苦悶。他們憧憬著一個新世界,他們的要求水平並不高。一個“女俠”,這是毫無意義的文字遊戲。除了名家們自我陶醉之外,怎麼能吸引讀者呢?其後又連載想入非非的武俠小說,讀者也膩煩了。這時候,《啼笑因緣》一出現,既富有人情味,又有強烈的傳奇性,讀者頓覺耳目一新。再其次,從前交通不便,旅遊困難,南方人向往北京,常借文字記載,以當“臥遊”。南方名家們,足跡不離上海、蘇州、杭州、揚州,寫來寫去,總以諸地為主要背景,讀者自然感到狹隘。《啼笑因緣》卻寫的是北京,把北京的風物,介紹得活了。描畫天橋,特別生動,直到今天,還有讀過這部小說的南方人,到北京來必訪天橋。當然,今天的天橋,已經不是那個麵貌了。《啼笑因緣》的產生,和它的紅極一時,決非僅僅出於偶然,一定還有政治的、社會的、經濟的種種因素,有待於將來研究者們的探討。《八十一夢》

他寫了二三十部抗戰小說,應該說,《八十一夢》是代表作。這部小說所取的是側麵題材,指斥那些不抗戰和不利於抗戰的人。他用一些荒誕不經的故事,揭露政治上、社會上許多醜聞秘幕。意圖引起讀者對這些人和事的憎恨厭惡,與眾共棄;而要求同心協力,大家一致抗戰。

寫作手法大體和《春明外史》、《新斬鬼傳》相仿,臚述一件一件罪惡事實,可以多寫幾件,也可以少寫幾件。名為長篇,其實是短篇的合集。表麵上托之於神話,迷離惝恍,這和《春明外史》直接寫人事不同;所寫的又十分具體,明有所指,這又和《新斬鬼傳》寫抽象事物不同。

這部小說1941年在重慶《新民報》連載,嬉笑怒罵,讀者感覺痛快,深表歡迎。但到1942年就結束了,名為“八十一夢”,實在隻寫了**個夢。其餘的呢?後來他在單行本“楔子”中說:被耗子咬掉了。因為這部小說是可長可短,讀者不知道他沒有寫完,隻認作他打哈哈結束全書。不是打哈哈,是“一把辛酸淚”。“耗子”是有的,當時正在人間。《八十一夢》在報上連載那些日子裏,所有被揭發、被譴責的一撮人,臉上無光,很不好過。他們不但不反躬自省,痛改前非;反倒惱羞成怒,要和作者為難。隻因小說究竟是小說,縱然所描寫的,其中有人,呼之欲出;然而一切都是影射的,沒有指名道姓,誰敢出頭承認“那寫的就是我”呢?於是他們就濫用權威,授意“新聞檢查所”,予以“檢扣”。“新聞檢查所”有檢扣新聞的經驗,卻欠缺檢扣小說的經驗,起初對此很覺為難。因為這是上級差遣,不敢不遵,後來就祭起“不利於團結抗戰”這頂大帽子做“法寶”,扔向《新民報》,勒令停登這部小說。他不理這個命令。他說:“問問是誰不利於團結抗戰。那些人如果洗手不幹那些事,我有什麼好寫的呢?”小說仍然繼續在報上連載。

他有位安徽同鄉,在當時“朝廷”裏是一個大官,雖則相熟,很少往來。有那麼一天,忽然折簡相招,約到家裏吃飯。去時,隻見席設賓主二座,別無他人。那個大官和他促膝談心,先是慷慨激昂地談抗戰,然後落到豪門貴族身上把來痛罵了一番,最後又稱讚他的小說,“寫得好,罵得對”;結局卻說:“寫到這裏,恰到好處,不要再寫了,留個有餘不盡吧!”原來那些人見他不買新聞檢查所的帳,《八十一夢》還是照寫照登,恨得牙癢癢地,就預備下毒手把他綁架到息烽去。這是這個大官傳的話。是真的特務有此行動計劃,或者隻是出於恫嚇,原本不得而知。然而古人有言,金錢十萬,可以“通神”;這樣大的官兒傳話,明明是“通天”的了:他隻好就此“打住”。回得家來,忿忿寫了《楔子》中的“耗子”。可以說,這部小說是一部“未完成的傑作”。

周恩來總理在重慶,曾經會見過《新民報》編輯部同仁。周總理說:“同反動派作鬥爭,可以從正麵鬥,也可以從側麵鬥。我覺得用小說體裁揭露黑暗勢力,就是一個好辦法,也不會弄到‘開天窗’。恨水先生寫的《八十一夢》,不是就起了一定作用嗎?”這些話對他發生莫大的鼓勵作用。可是,反動派終於沒有放過《八十一夢》。小說竟也遭到“腰斬”,不能不說是中國新聞史上的奇聞。由於是“暗害”,殺人不見血,所以很少有人知道這件事。

單行本不久就印出來了,發行時沒有遇到什麼阻力,可能是主張腰斬的那個炙手可熱的人,這時已經下了台。使他感到親切和光榮的,乃是延安及時翻印了這部小說。對小說或者對他個人,這都是最高的評價了。

張恨水一生所寫的小說,大約一百一十多部。絕大多數是長篇,少數是中篇,個別是短篇。在他七十歲生日的那天,我曾問過他,想知道一個確數。但他自己也不記得了,僅僅回答說:“一百多部吧!”他的意思很明白,是準在一百部以上。一百一十多部,是我和他的子女合計出來的。我們卻開不出這樣一張書目。因為其中有幾種,大家模糊記得故事情節,說出來相同,可都忘了篇名,也想不起是在哪家報紙刊載的。

這一百一十多部小說,除了短篇不算,長篇長的達一百多萬字,短的至少也有十萬八萬字。就字數而論,也夠驚人的,難道不足以說明他幾十年來的辛勤勞動嗎?有一些不了解情況的人,以為像他那樣“多產作家”,一定得請幾位秘書助手。甚至至於揣測,某某幾部書,是別人的代筆。這些話全無根據。他的小說,是他自己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的,既沒有委托過別人代為寫作,別人也代替不了他。應該指出,一百一十多部小說,創作有先有後;構思布局,有的很巧妙,也有很平常的;文字技巧,一般很流利,也有拖遝臃腫的地方。寫了那麼多的字,要允許有幾筆“敗筆”的。如果不看整體,隻看那個別之處,因而懷疑是“贗品”,盡管是從善意出發,其實無此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