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宵作為一個職業男頻文炮灰,最近越來越慌了。
按說他從來不是什麼怕事的人,死都沒怕過,但是最近穿的這幾個世界,種種都是古怪,處處皆為離譜,讓他每天都處於刺撓和迷惑的狀態。
比如第一個走向開始離譜的世界,阮宵穿來的身份是假少爺,這倒沒什麼可奇怪的,阮宵之前也不是沒穿過假少爺。
阮宵自以為劇情太好猜了,他一個炮灰假少爺,肯定是讓真少爺打臉的啊。
真少爺亦必然是這世界榮膺逼王的主角沒跑了。
阮宵對自己的經驗判斷自信得不得了,一般情況下他也沒失誤過,所以阮宵決定繼續老本行,主角要是跑來打他臉,他就瘋狗他,然後被主角血虐,挫骨揚灰,穿入新世界,繼續當炮灰反派。
也許大家見多了主角滿世界跑著裝逼的情節,拍著大腿直喊爽,然而實際上阮宵這樣的倒黴蛋不在少數,滿世界跑著當炮灰。
人間真實!一本洋洋灑灑百萬字神書,主角才幾個,前仆後繼全是炮灰,能頂過兩百章的,絕對是炮灰界高人,而能頂到大結局的,那已是超凡入聖。
阮宵不才,穿了這麼多輪,和能苟到大結局的苟聖同行相比,他僅能保證自己絕對能活過……額……兩段。
阮宵後來找跟他一樣覺醒了的炮灰們聊了聊,原來苟聖們已經謀出一個苟活的妙方——
狂舔主角。
不要怕,不要慌,舔主角就對了,隻要你別得三高,苟不到大結局我叫你爸爸。
阮宵這下子悟了,他逃不掉死局的根源在於,他是條瘋狗啊。
你叫一條瘋狗怎麼當舔狗?
就好比,你能叫魯智深改吃素嗎?
阮宵寧願爽個三五段就死,他也不舔主角,為了苟活,一輩子畏畏縮縮有什麼意思?
人生得意須盡歡,不得意,還盡歡。
千金難買爺高興,死也高興!~
所以遇到第一個走向開始離譜的世界,阮宵完全沒有應有的心理準備和經驗,以為跟以前沒什麼不同,都準備好如何跟找他麻煩的主角瘋狗一下了。
直到,
阮宵知道了真少爺的姓名,他後知後覺地有了第一處古怪的感覺。
【祁默笙】
……
這麼花哨複雜的名字,放進阮宵之前穿的世界,絕對是大反派,因為名字越吊主角越不容易記混,畢竟主角一生要打臉千八百個炮灰,大反派得有特別記憶點,不然怎麼在炮灰團脫穎而出?
像阮宵這名,鐵炮灰。
男頻文你主要得謹防那種叫“張凡”“林凡”“李凡”的,十拿九穩是主角,大道至簡,越叫凡越不凡,一出手,扮豬吃虎。
那這個祁默笙,理應是個大反派吧?
阮宵雖然冥冥之中覺醒了自己的炮灰身份,但也僅此而已,對於每個世界的劇情是完全沒譜的,他隻能按經驗來,既然大家都是反派,那就是統一戰線,不能窩裏鬥!
祁默笙到阮家時,風光霽月,一表人才,手裏已握諸多股份,是白手起家的能人,查明了身世,回歸阮家這個望族,屬於強強聯合。
阮家上下都十分喜愛祁默笙這顆遺落在外多年的明珠,畢竟對於名門而言,親情是其次,強大的利益聯盟才是真正的定心骨,顯然祁默笙在獲取阮家的資源和人脈的同時,也能給阮家提供可觀的利益。
阮宵一個抱錯的假少爺夾在其中,就顯得十分尷尬了。
不過阮家這麼闊,不是什麼摳搜的地方,不差阮宵一口飯,何況養阮宵二十多年,更不至於趕阮宵走。
阮宵原身的個性屬於“又蠢又惡毒”,最招人嫌,但是都用上“蠢”了,你指望他能惡毒到哪去?阮家這樣的豪族,給後代的教育資源都是第一梯隊,家裏精英倍出,就原身耍的那點手段,作妖都是雞毛蒜皮,為的都是情情愛愛,簡直可笑,阮家根本不搭理他。
所以阮宵穿來時,自己屬於被阮家放養的狀態。
阮宵可太滿意了,被放養,說明不會有外力逼他,阮宵可以降低存在感,跟別人保持距離,惹不過總躲得過。
有人一定要說,你這也是苟活,你不標榜自己瘋狗嗎!
開玩笑,阮宵屬於以牙還牙,以怨報怨,沒人招惹他,他至於當條瘋狗嗎?
像那種動不動就瘋批的物種,絕對不是瘋狗人設的問題,阮宵建議交由精神病二院孫醫生主治一下。
阮宵既然穿來這,那原身之前作的妖都不關他事,直接快刀斬亂麻,把原身那些亂七八糟的關係網全部清理幹淨,物以類聚,一個惡毒蠢貨抱的團,必然是一窩惡毒蠢貨,阮宵可不沾這晦氣。
至於原身惹出的爭風吃醋破爛情事,阮宵更不打算理會了,他甚至都沒搞清這狗血關係網怎麼回事,又是替身又是白月光又是賤渣又是火葬場的,他明明接管了原身的記憶,愣是沒弄懂這都誰跟誰啊,誰愛誰啊,怎麼談個戀愛扯這麼多人啊。
這便是阮宵第二個感覺古怪的地方。
他以前穿的世界哪來這麼複雜感情線,就分兩種,一種主角收一群後宮,一種主角覺得談戀愛影響他拔劍的速度。
阮宵倒沒多想,可能這個世界比較個性吧,他之前穿的世界也有細微上的風格區別,有的文青一點,主角動不動感歎一番人間疾苦,然後把他打死,有的王莽一點,直接把他打死。
那這個世界……
阮宵想了想祁默笙這名字,又想了想其他重要角色的名字,什麼楚梓徉,什麼厲欒,什麼裴熙昀……而且規律在於,這些人全是被追捧的帥哥名流,隻要不帥,名字直接拉垮成趙勇吳剛,不是跑龍套就是炮灰,跟主角團形成一個畫風上的格格不入。
你看阮宵夾在趙勇吳剛裏麵就很和諧。
不愧是你啊阮宵!穿哪都是炮灰的命!
阮宵感慨著,真是一個另辟蹊徑的世界,每天開開心心在阮家低調做人,混吃混喝,第一次有種he的人生圓滿之感——有錢,還閑,還不用跟主角拚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