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銀行的核心業務是財富管理。所謂財富管理是指商業銀行通過專業化的團隊向客戶提供係列化的顧問式服務,幫助客戶製訂一係列的財務解決方案,從而使得客戶實現個人的理財目標。私人銀行提供的財富管理包括以下內容:
1.投資管理服務。
投資管理服務是商業銀行在向客戶提供顧問式服務的基礎上,接受客戶的委托,按照事先與客戶約定的投資計劃,由商業銀行代理客戶買賣投資工具的業務活動,這是私人銀行財富管理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業務。投資管理服務包括以下三類:
(1)自主資產組合管理。自主資產組合管理是專門為資產規模特大的客戶設計的個別管理賬戶。商業銀行在與客戶協商的基礎上,與客戶簽訂委托協議,商業銀行在協議的框架內進行資產運作,客戶不參加投資管理決策,而是由商業銀行全權管理客戶的資產。自主資產組合管理即商業銀行根據每一位客戶的需求,專門製訂資產組合計劃,並有專人負責執行,從而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
商業銀行為私人銀行客戶提供自主資產組合管理服務時,一般將資產投資於股票、固定收益證券、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2)非自主資產組合管理。商業銀行對於資產規模小一些的私人銀行客戶,一般提供非自主資產管理組合,非自主資產組合管理基本上是由各種投資基金構成,包括內部基金、保本基金、單位信托、股權投資基金、並購基金等。商業銀行通過為私人銀行客戶提供基金產品,將多塊資產進行整體運作,從而達到規模效應,進而滿足客戶的需求。
(3)其他投資服務。商業銀行除了為私人銀行客戶提供常規的投資產品外,還為客戶提供繪畫、雕刻、珠寶、樂器等收藏品投資渠道,來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
2.保險服務。
向客戶提供人壽保險、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產品是私人銀行財富管理的重要內容。私人銀行客戶都是有錢人,而如何把手中的財富合法地傳承到子女手中,是他們要考慮的重要問題,因此,向私人銀行客戶出售大額的終身壽險是不錯的選擇。此外,這些私人銀行客戶一旦生病,也都希望得到頂級的醫療服務,因此,向私人銀行客戶銷售醫療保險也是不錯的選擇。
3.信托服務。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於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對受托財產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信托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主要是由於信托具有獨特的作用機製:
第一,風險隔離製度。信托設立後,信托財產即從委托人財產中分離出來進入受托人名下,這意味著進入信托的財產不會受到委托人所受風險的波及,避免債權人對信托財產的追索。信托財產獨立的作用機製使信托成為一種有效的風險隔離製度。
第二,第三方管理製度。信托設立後,受托人擁有財產的管理權,他既獨立於轉移信托財產的委托人,也獨立於擁有信托財產收益的受益人,是獨立的第三方主體,從而實現了有效的第三方管理。
第三,權益重構機製。信托設立後,信托財產的管理權和受益權處於分離狀態,受托人擁有財產卻隻能行使管理權,受益人享有收益卻無法對信托財產進行處置。在這種財產結構下,委托人就可以對信托財產的分配和轉移形式進行靈活的安排,比如受益時間的安排、受益金額的安排、受益形式的調整等。正是基於這種權益重構機製,信托才可以靈活地實現複雜的財產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