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社會福利體係缺失的條件下,不計資本增值稅、不考慮家庭負擔的個稅體製設計極其簡陋甚至“弱智”,按社會政治成本算,區區4000多億元的個稅是最昂貴的稅收。對其局部的修修補補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激化社會矛盾,浪費寶貴的公共政策討論資源,使得一些更為重大的問題(如土地財政、資源稅費)不能及時合理解決。因此,個稅改革必須要有新思維、大思路:以較平的稅率征稅;擴大稅基,所有收入合並納稅,同時考慮家庭負擔;稅率盡量簡單,減少不必要的抵扣。國際經驗表明,平稅製度將促進納稅人積極納稅,簡化監管成本,最終可能帶來政府稅收收入的提高。
當前中國爭議最大、最受詬病的稅種,非個人所得稅莫屬。區區4000多億元的稅收收入,占國家預算內財政總收入不足5%,占政府總收入的比重不過3%,卻帶來了巨大的社會和政治成本。如果按比例算,個人所得稅征收的社會和政治成本是最高的。在當前的個人所得稅稅製下,所有人都感覺不公平不滿意。與其說當前的個人所得稅拉平了收入分配,倒不如說它擴大了收入差距。
在當前的稅製下,工資收入按照累進的方式征稅,起征點在調整前僅為月收入2000元;而投資回報的征收稅率卻比許多人工資的平均稅率還要低(比如,房租所得的稅率為5%);至於資本增值所得,卻不用征稅。在當前國內收入差距主要來自財產性收入所得的現狀下,這種稅製毫無疑問打擊了勞動所得,使得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增長速度與國內生產總值相比差距更大。
因此,這樣一個設計非常不合理,甚至可以稱之為“弱智”的個人所得稅製,事實上已經淪為工資稅,當然會受到社會各界的詬病。而當前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思路仍然停留在提高起征點以及減少征收的稅率間隔上,毫無疑問,這種改革思路遠遠解決不了當前個人所得稅的根本問題。
當前個稅體製成本巨大、設計簡陋
那麼,當前個人所得稅最基本的問題是什麼?是這一稅製沒有考慮到它巨大的社會成本和政治成本。
應該說,任何稅收都是一種社會契約,它既是政府強製性地對經濟人的收入的剝奪,與此同時,它也需要政府對納稅人作出一定的承諾。在成熟的市場經濟社會裏,與個人所得稅相對應的政府承諾是什麼呢?那就是讓納稅人看得見摸得著的各種各樣的社會福利,比如說,對懷孕婦女的各種補貼,對幼兒園、托兒所的社會補貼(在一些國家,這部分補貼甚至完全由政府承擔),對義務教育乃至於大學教育明確的政府補助,以及對退休養老等各個方麵的社會保障體係的建設。
與發達經濟體相比,傳統的計劃經濟的福利體係已經不複存在,而新的社會福利體係未見其端倪。盡管政府在保障民生方麵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應該看到,這些民生保障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臨時政策的形式出現的,並沒有讓單個百姓感覺到與納稅相關的收益。難怪當今一提到稅收,百姓都有一種天然的抵觸感,因為他們還沒有感受到稅收與社會福利的掛鉤。在這種情況下,針對個人的稅收必須慎之又慎。如果個稅過重,會直接激化社會矛盾,不利於和諧社會的建設。
個人所得稅的另一大問題,就是它的設計極其簡陋,甚至可以稱之為“弱智”。幾乎全球各國的個人所得稅征收體係裏,征收的對象和稅基都是所有收入,而並不把主力放在勞動所得上。盡管各國的資本增值稅率與勞動收入稅率不盡相同,往往還略低一點(這裏涉及很多複雜的經濟學理論的討論和考慮),但總的說來,很少有國家或地區(香港地區是個例外)會把資本增值完全置於個人所得稅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