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曆史的審判10(1 / 1)

答:是的。***

命引劉德才入庭問姓名年齡籍貫住址職業答:劉德才,男,七十二歲,山東登州榮城人,住養虎巷一號,從前開雨花茶社。

問:你家有些什麼人?

答:我兒子在兵工廠做事,隨政府入川的,孫子同我在一起。

問:南京淪陷時你知道有什麼人被害麼?

答:我家後麵有避難室,內有十個人被日本人燒死了。

問:是什麼時候?

答:是日本人進城的第二或第三天。

問:日本兵駐在南門外什麼地方?

答:我家旁邊都駐的日本兵。

問:你知道還有別的人被害麼?

答:養虎巷有兩個地洞,共死了三十四個人。一個地洞在我家內,一個在我鄰居家。

問:在地洞內的人是怎麼死的?

答:燒死的。

問:你當時看見的麼?

答:我看見的。

問:這些人的屍也燒了麼?

答:屍是我埋的,埋在東邊山上。

問:都是燒死的麼?

答:有一個是上來時被刺刀刺死的。

問:還有沒有死的人麼?

答:隻有一個姓王的同姓李的沒有死。

問:來了多少日本兵到你家內?

答:有十幾個日本兵。

問:地洞內當時有多少人?

答:一個洞內十個,另一個洞二十二個。

問:這些屍是你一個人埋的?

答:還有個姓戈的人同我一齊埋的。

問:是什麼部隊?

答:都是從南門進城的部隊。

問:你說的都是實話麼?

答:實在的。

命引肖潘氏入庭問姓名年齡地址答:肖潘氏,女,六十歲,住小牽牛巷二十二號。

問:南京淪陷時你家有誰被害麼?

答:我大兒子肖宗良,當時三十一歲,在冬月十一日,日本兵進城,我家有幾十個人。我兒子正在吃中飯,聽說日本入來了,就躲進地洞裏。以後我聽到槍聲出去看,死了七個人,我兒子也在內,我媳婦被日本兵強奸了。

問:日本兵奸你媳婦是什麼形?有搶東西的嗎?

答:沒有搶東西。強奸我媳婦肖餘氏,當時她二十多歲,已懷孕七個月,被兩個日本兵強奸了好幾次,就在我家裏,我親眼看見的。以後我媳婦改嫁了。還有我丈夫肖德奇於冬月十三日被拉夫至今生死不明。

每一位證人入庭時,都由審判官宣讀有關的法律條文:“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證人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接著,證人宣誓:

“今到場為證人,當係據實陳述決無匿飾增減。此結。”然後在油印的《證人結文》上或簽名,或蓋章,或按手印,或劃一個歪歪斜斜的十字。

審理穀壽夫的五個法官是:審判長石美瑜,審判官宋書同、李元慶、葛召棠和葉在增。葉在增是案件的具體承辦人和判決書起草人,如今他已年逾古稀了。談起當年審判穀壽夫的形,他記憶猶新。他說:“穀壽夫案件在國際國內影響都很大,所以調查、審理都很慎重,要做到證據確鑿,使其口服心服。我察看了多處屠殺現場,開了二十多個調查庭,搜集了大量的人證、物證,包括從日本人那裏繳獲來的圖片、影片,找到了上千的證人。”審判官:葉在增書記官:施泳民國三十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命引趙永生入庭趙永生,男,七十一歲,住半家園二號。

問:當南京淪陷時你家有誰被害?

答:我家沒有人被害。不過我於二六年冬月十一,想到難民區去,走到莫愁路三叉口來了一個日本兵,一不即用刀要刺我。因我對武功素有研究,一把刀同他奪來奪去,後來被我一腳踢倒。又來一個日兵,亦被我踢倒。以後來了十幾個日兵,我因寡不敵眾,被他們刺了十多刀,暈倒在地。日軍以為我已死了,就走了。我到半夜裏醒來,勉強支持到家,第二日即住鼓樓醫院醫治。(當庭驗明傷痕呈實)

命引陸夏氏入庭問姓名等項陸夏氏,女,三十八歲,宿遷人,住下碼頭三百二十六號問:當南京淪陷時你家有誰被害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