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曆史的審判11(1 / 1)

答:我的公公、婆婆、丈夫、小叔子四口被害。公公名陸如龍,婆婆陸李氏,丈夫陸錦春,叔叔三代子,於二六年冬月十一日晚上因房子被火燒了,我們躲在亂墳上,來了許多日本兵,碰到我公公,說是中央軍,就開一槍打死了。我叔叔去看,也打死。我的丈夫因為頭上有帽痕,也說是中央軍被刀砍死,我的婆婆去看,也被砍死了。

問:屍呢?

答:埋在一處。

問:是何部隊呢?

答:不曉得。

命引馬毛弟入庭號毛弟,十六歲,南京人,住五貴裏五號牛行問:南京淪陷時你家有人被害麼?

答:我父馬民山在風台巷於二六年冬月十三日被日本人拖出去一槍打死了。

問:你看見的麼?

答:我母親看見的。

問:你母親為什麼不來?

答:我母親有病。

命引周順生入庭周順生,男,三十二歲,淮安人,住珍珠巷一百三十號之二問:南京淪陷時你家有人被害麼?

答:我妻子周丁氏那時二十歲,在二六年冬月十四日在土板橋白下村倉庫內被日本人強奸不遂,拉出去就開槍,打了肚子一下,四五天就死了。

問:你聽說的還是看見的?

答:我看見的。

在眾多的證人證詞中,有一份用毛筆直行書寫的控訴狀。狀紙是直接投訴給戰犯審判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的。雖然隻百十個字,但思子心切,恨敵仇深。強烈的義憤滲透在字裏行間。

原告人薛文書年四八歲住本市大輝複巷二十四號商行竊民子薛裕賢現年二十八歲於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都淪陷後三日被告縱具部下到大方巷十號難民區收容所將民子等一並驅出至今十載杳無音訊請求以法懲凶以除冤恨謹呈軍事法庭庭長石具呈人薛文書(印)

南京在控訴!南京在怒吼!全市十二個區公所,一起調查和搜集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罪行。各行各業的人們,紛紛湧向法庭。

十年了,冤魂未散,音容猶在。屈死的三十萬人,要麵對殺人的凶手呼喊!法官、法醫、檢驗員和埋屍的紅卐字會的人一起來到中華門外。遇難者的叢葬地上,荒草萋萋,黃土漫漫。

“報仇了!報仇了!”當年掩埋他們的人高喊著。他們在呼喚冤魂,告慰亡靈。

在熱烈的、悲哀的氛圍中,挖掘了五處墳墓。土坑中,找到了數千人的白骨和數千個頭顱,這是一幅使人驚駭和令人戰栗的地獄圖!電影攝影機在不停轉動。閃光燈像閃電似的給大地刷上了一層又一層的慘白。穿著白衣的法醫輕輕地從黃土裏捧起一個又一個的頭顱。頭骨上多有刀傷,一道道被砍裂的縫隙中,仍有暗紅色的血!檢察官滿懷民族的義憤,以破壞和平罪和違反人道罪將戰犯穀壽夫提起公訴,並請處以極刑。起訴書的附件中,附有穀壽夫部隊殺人事實一百二十二例,受害人數三百三十四人;刺殺事實十四例,受害人數一百九十五人;集體殺害十五例,受害人數九十五人;其它燒死、勒死、淹死等手段殺害六十九例,受害人數三百一十人。強奸十五例,受害人數四十三人。還有搶劫及破壞財產等等實例。

接到起訴書的副本後,穀壽夫害怕了。作為與中島今朝吾、牛島貞雄、末鬆茂治等師團長共同縱兵大屠殺的戰犯之一,他感到罪責難逃。他想擺脫罪責。他給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寫了一封要求“寬延公審”的《懇請書》。可是已經晚了。

一九四七年二月六日下午二時整,中山東路勵誌社彩繪的門樓上,高高地掛起白布黑字的“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的長長的橫幅。從法庭裏拉出來的有線大喇叭吸引了成千上萬的市民。

宮殿式的大禮堂分外威嚴。紅牆筒瓦,飛簷畫棟。綠色的屋脊上,蹲伏著八頭形態生動的吻獸。高大的寶塔鬆華蓋似的挺立在禮堂門口。莊嚴的審判席在禮堂的講台上,台下分別為律師席、證人席、通譯席和被告席。四周擠滿了兩千多位旁聽的群眾,全副武裝的憲兵肅立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