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落花(1)(1 / 3)

想想看,或許沒有比櫻花更幸福的花了。

從古代的平安王朝開始櫻花就是百花之王,在《千家流傳集》裏也記載有“櫻為花之首”的譽詞。

陽春四月,爛漫綻開的櫻花不愧是眾花之魁,其盛開時的奢華,謝落時的瀟灑,都同樣惹人心醉,令人憐惜。

俗話說“櫻花七日”,櫻花的壽命隻有短暫的一個多星期,但它作為花卻具有極強的表現力。因此,享有“壁龕之中必置此花,眾花之中此花上座”

的特殊待遇。

正因為如此,有時也遭人忌嫌。如千利休1等曾說過“茶室之中不準擺放過豔之花”,禁止櫻花進入茶道之境。

誠然,對於以“清寂”為本的茶道而言,櫻花當然是“太過奢華而不適宜”

了,千利休之流的怪癖由此可見一斑。

不可否認的是,櫻花培育了日本人美的意識,一直成為激發人們豐富想象力的源泉。

至於久木自己,既喜愛櫻花的千嬌百媚,又覺得櫻花有些令人憂鬱和討嫌。這也許緣於花開花落來去匆匆,自己忙碌得無暇追隨吧。

每年,隨著櫻花季節的臨近,新聞媒體便開始報道“櫻花前線”的消息,哪裏的櫻花開到了什麼程度,哪裏已經盛開,等等。電視裏不厭其煩地播出櫻花勝地那些美不勝收的景色。可是,自己卻沒有一次能夠去飽覽櫻花的風姿。

久木總想去那些櫻花盛開的地方,悠然地賞賞花,可總是因工作繁忙一直未能如願,隻好將就看看街道兩旁的櫻花了事。

正如所謂“心不靜”一樣,櫻花給他留下了沒有片刻寧靜、忙碌不堪的印象,直到櫻花開敗後,反而舒了一口氣。

這樣年複一年,他就產生了對櫻花的焦慮感。不過,今年與往年有所不同了。

托現在工作悠閑的福,這個春天終於能夠盡情欣賞一下櫻花的美景了,這也是命中注定吧。

提起櫻花,人們首先會想到京都之櫻。如平安神宮的垂枝櫻,白川河沿岸的裝有燈飾的夜櫻,以及醍醐寺、仁和寺、城南宮等許多以櫻花聞名的寺院神社。

以前久木利用去關西采訪和洽談的機會,也走馬觀花地去過其中幾處。

每一處都各有千秋,各處櫻花爭奇鬥豔,盡顯風流。這倒使久木覺得京都之櫻過於品種齊備,毫無缺憾了。

這是因為京都之櫻與周圍的古寺、神社和庭院相映成趣,加上鬱鬱蔥蔥的群山懷抱,本來就很美的花,在這些絕妙背景的襯托下,更顯得風情萬種,猶如是以附加值來悅人眼目的商品。

這樣的櫻花自然讓人讚歎、欣賞,然而那些凜然不群,僅僅憑借本真之美的櫻花,也令人難以割舍。其實,賞花者所不大涉足的清雅幽靜處的櫻花,更是別有情趣。

考慮來考慮去,久木想到了伊豆的修善寺。離東京不太遠,是一個為群山所懷抱的溫泉之鄉,那裏的櫻花和旅館都有著遠離塵世的靜謐。

久木決定了之後,就於四月份的第二個星期日,和凜子一起前往修善寺。

這個時候去賞花,比起往年來是遲了一些。不過,今年的四月偏冷,所以,花開的時間較長,伊豆一帶正是盛開的時節。那一天,應該就是這樣一個常言所說的“春酣之時”,或曰“春闌之時”更為恰當的爛熟的春日。

久木和凜子一起離開澀穀的住處出發了。久木穿一身便裝,淺駝色的開領衫,外套一件深駝色的夾克。凜子是一身淡粉色套裝,領口配了一條花絲巾,戴著灰色的帽子,手裏提著一個較大的旅行包。

頭天晚上,凜子回家裏取春裝時,一定見到了丈夫,不過,久木還沒來得及問她。

凜子家裏後來到底怎麼樣了呢?

從計劃這次旅行開始,久木就在擔憂這件事,卻沒敢貿然打聽,凜子好像也不大願意說。

隻是四月初,凜子從娘家回來後不久,說過一句“我媽叫我做個了斷”。

這當然是指凜子和她丈夫的婚姻關係了。

三月中旬,當凜子的母親知道了她和丈夫不和的事實,並且知道了凜子一直有外遇時,非常氣憤,嚴厲地叱責了她,說這簡直太丟人了,更沒臉見親戚了。

從那以後,凜子的母親不能繼續坐視女兒的不端行為,要她盡快解決婚姻問題。

可是,據久木所知,不同意離婚的是凜子的丈夫,他想以此來對妻子複仇,那麼凜子的母親對此怎麼看呢?

久木一問,凜子隻是不得要領地回答說:“跟她說不明白的。”

凜子的母親是老一輩的人,怎麼理解得了做丈夫的明知妻子與人私通,卻不同意離婚的心理呢?“媽媽說:‘三個人見個麵,好好談一談。’”

三個人是指凜子和丈夫,還有凜子的母親。

“媽媽喜歡他,以為談一談問題就會解決,我可不行。”

凜子又說:“況且在那種場合,也不能談論夫妻之間性不合的問題吧。”

如果追究起凜子為什麼對丈夫不滿的話,會從性格不一致追究到性不合的問題上。而凜子覺得,反正要離婚,不想把事情說得那麼露骨。

和凜子家的情況一樣,久木家也處於僵持的局麵。

久木的情況恰恰相反,是妻子要求離婚,而久木遲遲不表態。和凜子的情感這麼深了,應該同意才對,可是一到關鍵時刻,心情就十分複雜。

既有對自己隨心所欲導致的後果的內疚,也有要麵對同事和親戚的憂鬱,還有凜子尚未離婚,自己先離的不安。最重要的還是對徹底摧毀近三十年的生活現狀的懼怕與畏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