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使用的股票賬戶,都是指派手下借用身份證開設的。其中的王振樹是鵬潤大廈保安,竟然是黃光裕親自出馬向他借來了身份證。
隨著2007年股市的大漲,2007年6月,黃光裕想以國美公司非上市部分或以鵬潤控股公司地產項目置入中關村,並對鵬潤控股的項目算賬,為借殼做準備。9月28日,杜鵑主持了會議,宣布鵬潤控股借殼中關村項目啟動。
2007年7、8月間,黃光裕開始新一輪的操作。他安排許鍾民、許偉銘在廣東地區大量開立個人賬戶,並從香港調集巨額資金注入個人賬戶操作買入中關村股票時,就有將鵬潤控股公司注入中關村上市的傾向。同年8、9月他開始對鵬潤控股公司進行重組。他直接交代下屬謝淼收集了一些與公司無關聯的個人證件,去開立股票和資金賬戶。由於賬戶多,他讓杜薇(杜鵑表妹)也來操盤。買賣中關村股票時,他會直接給謝淼、杜薇下指令,有時也通過杜鵑向他們轉達。
2007年4、5月間,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現有79個股票賬戶有異動。這些賬戶都在炒作中關村股票,買入、賣出股票的時間基本一致,並且客戶留下的固定電話也經常有固定聯係。更為可疑的是,這些股票賬戶之間竟然有大量的資金往來,而且這些資金大多具有潮汕背景。自2007年7月25日起相對集中開戶,並於同年8月13日起集中買入大量中關村股票。此後股票飛漲。
於是,深交所製作了《股票異動簡報》上報給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在閱審後,責成山西證監局進行核查。核查的結果是,中關村的實際控製人正是黃光裕,而黃本人就是廣東潮汕人。在核查過程中,對上述股票賬戶的眾多戶主進行詢問時,答複的版本竟然也驚人地相似。由此稽查人員認為中關村股價異動有進行內幕交易犯罪的嫌疑,並且資金量巨大,於是上報給公安部。公安部又責成北京市公安局負責此案。由此拉開了日後轟動一時的黃光裕案的序幕。
法院認定,黃光裕指令下屬使用79人的個人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餘股,成交額共計13.22億餘元,至2008年5月7日該信息公告日時,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麵收益額為人民幣3.06億餘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