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黃光裕如何陷足原罪泥潭?(5)(1 / 1)

豪苑大廈A、B兩幢樓雖然都為辦公用途,但租售情況並不同,且分別由兩家物業公司管理。其中豪苑A座隻售,與其他物業一起,物業管理方為北京萬盛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為黃光裕;豪苑B座隻租,租賃管理方則為北京鵬潤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馮輝。

但據《上海證券報》記者向北京建業投資公司求證得知:該大廈產權雖已轉讓,但集團老板一直為黃光裕,甚至“租約合同隻能與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即便所謂問題貸款的發生是在北京建業投資受讓豪苑大廈之後,目前的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明,此事與黃光裕的關係並不那麼簡單,該項目一直沒有脫離黃光裕的直接掌控。有分析人士稱:“曾經曝光的虛假按揭騙貸案例中,常常會出現獨立第三方可能隻是懸空的產權人,產權過渡隻是一種掩飾融資的手段而已。”

不過,此事後來似乎不了了之。2007年1月16日,國美電器在香港聯交所發布公告表示,公安部針對黃光裕及其間接持有的鵬潤房地產公司的協助調查已經正式撤銷。

按照媒體後來的報道,主角應該是馮輝。他以資金有限為由,暗中決定以假按揭方式向銀行騙貸。事發後,馮輝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為了不讓被調查的事影響到國美電器的運作,黃光裕最終隻得背下這一口碩大的“黑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