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節(1 / 2)

間中提心吊膽,成為習慣之後,勉為其難地大方。

“喂,”阿楚忽然想起什麼似的,“你剛才提到那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五段?那是誰的地址?”

她的記性真好,嗚呼!

“那並非‘誰’的地址,那是我胡亂捏造,台北不是巷呀裏呀的一大堆嗎?”

“是嗎?捏造得那麼快?”

“你不信?我再捏一個給你聽,”我隨口道,“中山北路七段一九巷十八弄九號四樓。是不是這樣?”

阿楚被我逗笑了。

我正色說:“你上當了。我有多位台灣女朋友可供選擇。你知道啦,台灣的女子,溫柔、體貼、小鳥依人。對婚姻的要求,隻是嫁到香港來,然後轉飛美國去。”

不是對手,阿楚才不動真氣。

送她坐小巴,然後回家。

在樓梯,便遇到我姐姐一家。因明天星期六短周,不用上學——“一家”均不用上學,遂帶兒子共享天倫。

“舅舅,我們節目真豐富!”

“去過哪兒?”我問小外甥。

“吃自助餐。有氣球送。”

“然後呢?”

“看電影。”

“然後呢?”

“爸爸買了一本《大醉俠》給我。”

真快樂!

這般溫馨的天倫之樂。到灣仔某餐廳吃一頓自助餐,大人四十八元,小童三十八元,另加一小賬。至名貴的菜肴許是燒豬。大夥一見有生果捧出來,隻是西瓜吧,便兵荒馬亂地去搶,搶了回來又吃不完……那種。

餐後一家去看電影,通常是新藝城出品之鬧劇,胡亂笑一場。

他們回家了,十分滿足。

孩子鮮蹦活跳,大人心安理得。他們都把精神心血花去打扮孩子,因而忽略自己之儀容氣質,不必再致力於吸引、猜疑。完全腳踏實地。漸漸各自擁有一個肚腩。

——愛情有好多種。這不是最好的一種,但,這是毫無疑問的一種。

我肯定他們白頭偕老,但不保證永結同心。——人人都是如此啦。由絢爛歸於平淡,或由平淡走向更平淡,都是如此,不見得有什麼不好,中間更不牽涉謀殺。

他是她永久的夫。

她是他永久的妻。

妻?啊——我想起來了:舊報微型菲林,1938年7月7日,第一眼見到的一幅廣告,當年的賣座電影是《陳世美不認妻》。我想起來了,樁樁件件,都泄露了一點天機。

所不同的,是陳世美被包公斬了,秦香蓮隻好活著。而如花殉情,十二少臨陣退縮,也隻好活著。

呀,忽然我很不甘心。這一件任務還沒完成呢。我真想見他一麵。我真想見他一麵。見不著,就像踢球,臨門欠一腳;下棋,走不了最後一著,多遺憾。真是個爛攤子。

但算了,都知道真相,心底雖不甘,不過當事人既然放棄……這樣反反複複。今天下班後,專心致誌候如花作最後一聚。我想,男人之中,我算是挺不錯的。為人為到底,送佛送到西。即使離了婚也有朋友做的那種人。反目亦不成仇,重言諾,辦事妥當。還給如花安排好節目,一俟阿楚采訪完畢,我們三人去看午夜場。遂打開報章挑揀一下。

阿楚一早把行程相告:選美在利舞台舉行,然後她會隨同大隊至利園的酒會拍些當選後花絮。如果看午夜場,必得在銅鑼灣區,所以我集中在此區挑揀,最近的,是翡翠戲院了。就是這電影吧。

慫恿如花散散心,體驗一下現代香港人夜生活。浮生若夢,一入夜,人都罪惡美麗起來。銅鑼灣不比石塘咀遜色,因為有選美,“六宮粉黛”的感覺更形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