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社會是需要有正義的。大家都講理,不動武,講理能講得通,大家都服理,而不是服從武力,這是一個正常的社會。如果講理講不通,必須動武,這個社會就非常危險。正義從哪兒來?政府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有許多功能,但是最重要的功能是提供正義的服務。政府自己要講理,帶頭講理,政府還要幫助別人講理,這就是正義的服務。得人心者得天下,這是千真萬確的。可是現在的某些政府官員不講理了,社會就陷入了危險。
中國每年有成千上萬件民告官的訴訟,但是勝訴的不到10%。更有甚者,某些地方政府還抓上訪求訴正義的人,關他們,打他們。還要打壓幫助百姓維權的律師,找他們的碴,罰他們的款。百姓伸張正義的道路非常艱難,成功的機會非常微小。社會陷入正義無望,於是民怨迭起,百姓也不再信任政府。每當官民發生矛盾時,民眾不分是非,一概認為政府是錯的。社會的秩序靠假話來維持,假作真時真亦假,假話說慣了,政府說真話百姓也不信,搞得政府百口莫辯。
收入差距和貪汙腐化是社會矛盾的重要方麵,但不是民怨的根源。把根源看錯了,治理就不能見效。既然問題的根子在某些政府官員不講理,全社會必須恢複講理的風氣,尤其是政府必須帶頭講理。應該說,政府也很想講理,所以有龐大的宣傳部門,每天從電視到廣播,從學校到機關,無時無刻不在宣傳黨的政策。這種宣傳確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把中國人的思維方式調整到和政府保持一致。可是一旦有利益矛盾的時候,問題就顯露出來了。要想幫助他們恢複講理,必須回到黨章中所說的,中國共產黨除了人民的利益沒有自己的私利。放棄私利,恢複講理,這是解決民怨的唯一道路。
中國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謂共和(republic)從字麵上看就是共同的和平,就是大家都講和平,放棄武力。用共和來翻譯republic非常恰當。大家都講理,矛盾通過說理來解決,這是一個先進社會的基本標誌。反之,一個落後的社會就是一個不講理的社會,憑武力解決問題。比較各國的發達程度,隻要看武力在國家活動中的作用,就能判斷得差不多。最發達的國家,武裝力量隻用於警察和國防,絕不參與國內的政治。管理國家的武裝是一門很專業的學問,是由專業人士來做的。很少有哪個國家領導人是部隊行伍出身的,因為他們需要的知識不同。越是欠發達國家,領導人越是依靠武裝力量。即使是文官出身,也得時刻防備武裝政變。講理的作用在最不發達國家裏幾乎等於零,事情的決策全靠武力。但是在發達國家裏,必須通過講理才能拍板。
通常,百姓是沒有武裝的(有些國家的百姓可以擁有武裝,如美國),他們隻能靠講理來生存。如果他們的生存受到威脅,講理又講不通,國家就不穩了。國家領導人或政府也希望穩定,於是也不得不和百姓講理。為什麼從講武力到講理這麼困難?主要因為有武力的一方(就是政府)相信武力能夠解決問題。要想建立一個講理的社會,需要一些最基本的條件。首先是最有武力的一方認識到講理的必要性,願意放棄武力,提倡講理,將社會引向善治。這是從講武力轉變到講理的第一步,也是最困難的一步。其次要建立一套規矩,使講理能解決問題,不會回到講武力的狀態。這需要雙方都有彼此尊重的習慣,有讓步的思想準備,有遵守法律的意識。這時候民眾是不是講理,願意妥協讓步,達成協議,成為關鍵。我們現在隻感覺某些政府官員不講理,其實百姓同樣存在不講理的可能。一些民主國家雖然有全民投票的規則,可是失敗的一方不承認自己的失敗,繼續上街鬧事,最後不得不靠動武解決問題,“共和”又走遠了。
的確,社會有紛爭的時候,通過談判不見得總能達成協議,所以最後必須有不動武的解決辦法,那就是通過全民投票解決問題。比如決定國家領導人,如果兩派相持不下,就由投票解決,那就是民主憲政製度。有了這樣一套規矩,社會就能講理,就一定能穩定,民怨也就沒有了(注:民主問題在後麵內容有詳細論述,此處暫不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