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都認為,經濟適用房有助於壓低房價。其實恰恰相反,開發經濟適用房會推高商品房的房價。認為經適房能壓低房價的理由是,當同一種商品有兩個市場,價格不同,當兩個市場可以交流時,價高的市場會降價,價低的市場會漲價。這樣的說法並不錯。比如在國際貿易中,中國和美國是兩個市場,糧食在美國市場上價格低,在中國市場上價格高。在自由經濟中自然會有人從美國買糧食運到中國銷售。結果美國的糧食減少價格上升;中國的糧食增加,價格下降。兩國的價格差別會減少。問題在於現在的商品房和經適房是兩個不能交流的市場。能買經適房的人買不起商品房,而買得起商品房的人不符合買經適房的條件。兩個市場的參與者是兩個不同的人群。
當然,這樣的假設(買商品房的人和買經適房的人是兩個不同的群體)是否成立是可以討論的。嚴格講,如果大家都講規矩,這個假定是可以成立的。雖然大家都想買便宜的經適房,但是買經適房是要審批的。收入高的人是不符合條件的,他們肯定被排除在購買經適房的群體之外。符合購買經適房的人都是收入比較低的人,他們肯定買不起商品房。所以上述假定可以成立。劃分這兩個群體的分界線就是收入水平。低收入的人買經適房,高收入的人買商品房。二者的界限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如果大家可以不守規矩,兩個市場的買方可以混雜,審批根本不起作用,情況就會不同。
由於兩個市場的參與者不能溝通,不能交換,所以經適房市場不論怎麼變,都不會影響商品房市場。經適房增加也好,減少也好,商品房市場完全不受影響。但這裏假定經適房的增減不影響商品房是有條件的。事實上由於可供開發的土地麵積是一定的,一塊地用於經適房就不能再用於商品房。二者不能互相替代。多開發經適房必定減少商品房。我們不能假設在商品房用地之外又從天上掉下來一塊土地可用於經適房的開發。由於經適房和商品房的買方是兩個不同的群體,再加上可供開發的土地麵積一定,結果必定是多開發經適房會推高商品房的價格。
在土地麵積不變時,增加經適房必定會減少商品房。同時購買商品房的人並沒有減少,同樣多的人競爭減少了的供應,價格自然會上升。這就是為什麼經適房會推高商品房房價的道理。
如果天上真的掉下來大塊土地,而且上麵都蓋好了房子,這些房子應該如何分配?正如杜甫在《茅屋為秋風所破歌》中所說“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房子應該分配給寒士,也就是窮人。不是分配給中產階級,不是分給紳士。如果杜甫主張分給紳士,他的這首詩大概也不會流傳至今。分配給窮人,並不是白送給他們,而是讓他們有地方居住。這就是廉租房的根據。當然也會有人有異議,既然天上掉下了餡餅,不如把它賣幾個錢,幫助國家發展。這就是效率觀和公平觀的區別,二者都有其理由。但是如果講賣錢,就應該賣得愈多愈好,也不會是按經適房的價格出賣。何況這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建房是有成本的。這是政府的資源。大家知道,政府是不創造財富的,政府的資源就是全國人民的資源。拿全國人民的資源幫助窮人,大家不會有太大的意見。但是為什麼拿全國人民的資源幫助中產階級買房,就沒有太多的理由了。政府有責任解決每個人的住房問題,但是沒有責任滿足每個人對房產的占有欲望。這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件事。不論是誰,買房隻能靠自己,靠政府是講不通的。沒有地方住,可以找政府想辦法,但是不涉及所有權。
根據上麵的結論,取消經濟適用房可以降低商品房的價格。事實上在中國改革開放的30年中就有過這樣的經驗。在價格雙軌製時,同時存在著兩個市場,一個是低價的計劃市場,一個是自由價格的商品市場。如果取消低價的計劃市場,是不是會抬高商品市場的價格?一般人都認為是這樣。但是經濟學家認為不會。這個爭論和現在的爭論是一樣的。後來取消了低價的計劃市場,自由市場的價格反而下降了。其原因是低價市場存在著浪費。取消低價的計劃市場,就改善了資源配置的效率。同樣的商品供應,避免了因低價導致的過度的、不合理的消費。合理消費的供應增加,價格反而降低了。
話又說回來,一個社會人人都能買得起房,在未來的三五十年中還不大可能,即使富有如美國,照樣也有買不起房的人。所以也要靠個人奮鬥。奮鬥成功的人更有希望買到房。等待政府幫助買便宜房,對大多數人而言最終是會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