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隨著文橘來到女生寢室樓,她給我遞來一杯杯熱水,自己則在行李箱裏翻找衣服。
“謝謝你啊,文橘。”我捧著水杯,說道。
沒想到文橘竟然住校。
前幾天和季揚他們在圓圈小店吃飯時,好像聽見誰說了一嘴,提到文橘的父親在學校裏教書,按理說不該住校才是。
文橘遞給我一套衣服,一邊合上行李箱,一邊說道:“到衛生間裏換,換好在這等我。”
我點頭,將盛著熱水的水杯放到她床尾的小桌子上。她拿起床上的一串鑰匙,大概將其歸還給宿管老師。
我換好衣服從衛生間出來時,文橘未歸,我又捧起水杯,喝了口熱水。無意間看見她桌子上,白色書皮的書本中夾著一張照片,隻露出磨損的小角。
本著不能隨意窺竊他人隱私的原則,我用食指把照片往裏推了推,以此壓製我的好奇心。
而後轉念一想,萬一文橘記得照片是如何夾著的,那我把它塞進去豈不是恰恰證明我動過她的東西啦?
分明此地無銀三百兩嘛。
於是我又翻開書,找到照片所在的那一頁,把它擺回原位。
我不是有意要看,是挪動照片時不經意瞟見的,真的。
照片上是兩個笑靨如花的女孩兒,年歲相仿的樣子,其中一個就是文橘。兩個人靠在一起,看起來十分親密。
我做賊心虛地往門口瞟了幾眼,但文橘一直沒回來,我便百無聊賴地玩起手機。
正要跟大宋吐槽今天的遭遇時,意外發現他的頭像很眼熟,似乎在哪裏見過。他怎麼也換了這種風格?
欸,我做什麼要用“也”?
大宋的頭像是手繪的後羿,如夢令。
我退出和大宋的聊天界麵,接著切到上官啟的,反反複複確認了幾遍:他們倆用的確實是情侶頭像。
我就說為啥總不能同時邀請到兩個人玩遊戲!合著全為了瞞著我唄。
當我傻子呢。
「你和上官在一起了」
我不加問號,將消息發送出去。
我看見聊天界麵頂上有“對方正在輸入中”,但過會兒就消失了,遲遲收不到他的回複。
好。
裝沒看見是吧。
我給他們兩個都發了一句,“你們兩個至於嘛”,說完便拉黑了,順便退出三個人的群聊。
文橘依舊沒有回來,整個寢室裏隻有手機的震動聲,上官啟和大宋都有打電話過來,我懶得接,眼睛直直盯著地板。
文橘回來時,手裏提了一個透明的塑料袋,袋子裏裝有幾盒感冒藥。
她見我副魂不守舍,便自發衝了一杯感冒靈。我自知這樣沒有禮貌,而且會讓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可疲憊得很,懶得做多餘的動作了。
文橘把杯子遞給我,我順手接了,如此而已。
“先擦頭發。”她遞過來一張幹毛巾。
我扯了扯嘴角,有氣無力地說道:“你給我擦吧。”
文橘聞言皺眉。
話一出口我也意識到自己得寸進尺,並且自討沒趣了,正要說明我是在開玩笑,以此挽救一下這個迷一樣的局麵,卻不想下一秒她竟真的捧著毛巾,幫我擦幹頭發。
我?
真的
“好像抱抱你。”我鬼使神差地開口。
她的動作頓了一下,而後輕飄飄的一聲“嗯”從我頭頂上傳來。
我坐在文橘床上,靠著她,她給我擦頭發,一旁手機震個不停,她也不多問。
我和大宋自小結識,那時候他住我家旁邊。他父母親吵架是家常便飯,罵人的話不堪入耳,偶爾吵的凶了還會砸東西,家裏頭叮叮當當響個不停。
每當這個時候,他就躲到門外麵,一個人靠在門框上哭,眼淚鼻涕混在一起,醜的要命。
那時候我個子比他高得多,他管我叫“小羊姐姐”,我高興,給他棒棒糖吃。
後來他搬家了,但他的爸爸媽媽還是經常吵架,從不顧及他的感受。搬家之後,他經常會來找我,有時是我幫他打架,有時是他幫我打架。
大宋比我高了,換成他給我棒棒糖,可惜我長了蛀牙,他也不再叫“小羊姐姐”了。
上官啟呢?算是在網上認識的吧。
起因是一場誤會。我和大宋約了一場架,本打算先把對方罵一頓,卻加錯了□□。
提供賬號的中間人從中作梗,他和上官啟有過節,於是想要借我的手收拾她。
我盡管脾氣不好,且成日不務正業,但為人處世的基本原則是有的,所以明白事情來龍去脈後把那中間人罵了一頓。
後來偶然看見上官啟在空間裏上傳的自拍照,見她是個大美女,所以經常找她聊天,此後便順理成章成為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