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3 / 3)

張婷玉忖度著,不知道該不該開門,想了好一會兒才咬牙按下啟動鈕。

也該讓他們麵對麵說清楚吧?

就像明娟和林伊檀當麵說清楚一樣。

第一次進到溫明娟的住處,高韙昭向四周望了望。

這是一個玲瓏精致的小公寓,淡綠色的格調,布置清爽宜人。

“你好,我叫張婷玉。”張婷玉禮貌的向高韙昭打招呼。她也是第一次這麼仔細看清楚高韙昭的長相。

果真是一個清秀的流氓。

如果走在路上,任誰也看不出他是個不折不扣的黑道大哥。他甚至要比林伊檀還斯文些。

張婷玉在心中長歎了一口氣,即使他再長得多好,流氓終究是流氓,這是誰也無法更改的事實,也正是這個關係,他跟明娟根本不可能有未來。

和高韙昭簡單的打過招呼,張婷玉領著他來到溫明娟的房門口。

“你怎麼了?”當高韙昭發現溫明娟臉色蒼白的樣子,馬上緊張了起來,“病得這麼厲害?上回不是好多了嗎?”

“剛剛又昏倒,頭痛加上頭暈呢。”張婷玉代她回答。

“怎麼這樣?”看在高韙昭的眼裏,他滿是心疼。

一眼瞥見擺放在床頭的便當,高韙昭隨手拿了過來,打開,檢視一番。

“你沒吃?”他嚇了一跳,“都幾點了,怎麼還不吃?藥呢?吃了沒?”

“她說吃不下,連藥也沒吃。”張婷玉又解釋道。

“你……”無視於一旁的張婷玉,高韙昭將溫明娟輕扶起,讓她靠在床頭,拿起便當及筷子。“我喂你。”

“好歹吃一點,然後吃藥,聽話!”他邊說著,邊把飯一口一口往溫明娟的嘴送。

溫明娟沒有反抗,就這麼的讓高韙昭喂著。

即使全天下的人都批駁高韙昭,但她卻不由自主的念著他。高韙昭給她的感覺,是她二十六年來的頭一遭。雖說林伊檀也對她極盡嗬護,但她卻無法從林伊檀的身上感應出幸福與滿足。

在高韙昭身上,她能。

那深刻的幸福感,隻要見到高韙昭,它便會油然而生。

她無法解釋這是什麼道理。

說明白些,她對林伊檀的了解遠勝於對高韙昭的認知,高韙昭就像山嵐迷霧。她從未看得清楚他,可是他對她的真情卻橫越過這條鴻溝,以最大的光亮照射她的內心。

所以她好想他——在眾人的反對聲浪中仍無法克製自己,頹然的思念著他。

是痛著。

也是折磨。

不能言喻自己有多想見到他。而他,竟然也就這麼的突然出現在她的麵前。

是心靈相通便致如此的吧?

邊咀嚼著高韙昭送進她嘴裏的飯菜,溫明娟的淚不禁潸潸滑落。

此刻張婷玉終於看出一點端倪。林伊檀與高韙昭對溫明娟意義上的不同,在這舉手投足間已輕易分得出來。

高下顯見,勝負已分。

是的,連她都看得出來,這兩個人是相愛的。

隻可惜他們之間的愛是注定沒有結果。

看著看著,張婷玉的心居然覺得難過。

如果這個社會一定要用教條道德來約束,是不是違反教條道德的事就該被判死刑?

細想這些日子以來,高韙昭為溫明娟所投注的關愛,又豈會少於道德禮教下所認同的人?

輕歎了一口氣,張婷玉退出溫明娟的房門外,她決定把空間留給他們兩人。

“怎麼哭了?很不舒服嗎?”高韙昭並不清楚方才這兒發生了什麼大事。見溫明娟掉起跟淚,誤以為她覺得不舒服。

他順手摸了摸溫明娟的額頭,“還好,沒發燒。”

溫明娟搖搖頭。

“高韙昭。”驀地,溫明娟說道:“對不起,我沒辦法打電話告訴你答案。這三天來,沒有一個人讚同我和你。”

“剛才我父母才離開,他們來,就是要聲明他們的立場。不準我們來往,你知道嗎?”溫明娟邊說著,淚水已滂沱肆流,她猛地啜泣起來。“如果,我還堅持跟你在……在一起的話,我身邊所有的人……都會……唾棄……唾棄……我……我……將無法……無法……在這裏……立足……”

溫明娟努力的在哽咽中把話說完。

這是她之所以暈倒的原因?

聽了溫明娟那哽咽的陳述,高韙昭明白了,原來真正讓溫明娟暈倒的不是她病,而是他——高韙昭啊!

因為等了幾天等不到溫明娟的回話,他有些按捺不住,台北的事一忙完他就立刻飛奔回到這兒,沒想到,他得到的竟是這樣的答案。

也許他早該有這樣的心裏準備吧!溫明娟是個老師,老實說,他們兩人之間的世界的確相距甚遠。在以往,老師是他連想都沒想過的對象,他總覺得老師是古板又無趣的,直到遇見溫明娟,他的整個想法卻完全因她而改觀。她的另類性格,在不知不覺間已吸引住他的目光;她的一顰一笑,更能掌控他的喜怒哀樂。誰也料想不到,這樣突兀性的組合會因為一場誤會、一張身分證而緊緊牽扯出感情的動能。

更令人料想不到的是:

她竟然溫潤了他冷漠封閉的內心,並對她產生了溫馨的眷戀。

就連高韙昭自己也無法抗拒這樣的眷戀。

但此時此刻,他又能說些什麼?

有人說:“漢賊不兩立。”高韙昭的心中有種悲歎,他與溫明娟就仿佛成了一漢一賊,身份上的差異,將永遠成為他們兩人之間的魔障?

站在夜裏十點多的月台上,星星的光芒正一明一滅的投映在抬頭觀看它的人的眼瞳中。不多久前,為了藍韻玫失蹤的事,溫明娟出外散心,她也是這麼的仰望星空的。高韙昭想起這件事,在他的心中又了一陣酸澀。

他不該老掛著溫明娟的,但他就是做不到。

他點了煙,猛抽幾口,心裏好沉。他就這麼走了,回台北去。留下來,也改變不了什麼。來去之間,他究竟得到些什麼,或失去了些什麼?溫明娟本就不屬於他,現在沒有了她,也算是失去嗎?

煙緩緩在他的肺及氣管間遊蕩,把煙一吐為快,是否也能隨之把心中的鬱悶一起吐出?

這個答案根本是否定的。

他知道。

因為溫明娟對煙味的異常過敏,這個奇妙的怪現象,甚至讓他近日來煙少抽了許多。想及此,他的心就有一股痛楚,隱隱作祟。

第一次受噴霧器的攻擊、第一次身邊留著女孩子的身分證、第一次為了他人不抽煙、第一次跟心愛的人一起出生入死,又,第一次感受到有所愛的人等門的幸福滋味……

隻可惜,這許多的第一次所換來的第一次心動,就這麼硬生生的受到嚴苛的阻撓。他在黑白兩道雖能呼風喚雨,但在一般社會的價值觀的壓力下,卻也淪為無助的受難者。

溫明娟不能愛他。

這輩子都不能。

就算溫明娟願意拋開世俗枷鎖的箝製跟隨他,他又能給她什麼?

一輩子被人群孤立嗎?

他一直沒想這麼多。

站在月台上,冷風侵襲著,他的思維也越發澄澈起來。

正是。

如果他愛溫明娟,又怎忍心她受盡眾叛親離之苦?

他不能。

所以,他隻能選擇黯然離去,離去這本就不屬於他的地方。

第一次遇見溫明娟是他從台北搭火車回來時;而最後一次,他也將以搭乘火車離去的方式結束這場因緣際會。

人生,又何嚐不是這個樣子呢?

永遠在周而複始的循環中嚐試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