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眠死在了末世第十七年。
當時,她才21歲。
21歲,身邊的長者偶爾會說起,這本該是在大學裏揮灑青春、最為自在的日子。
但因為末世的到來,粟眠連這種日子是個什麼滋味也要從別人嘴裏得知。一邊心生向往,一邊與無數喪屍怪物廝殺奪食。
沒辦法,在窮途末路下,不夠強大的話,根本活不下去。
那一年,地裏已經完全長不出東西來了。餓得皮包骨頭的時候,最後一口糧還沒到嘴,粟眠手上的傷口嚴重感染,高燒不退下,她神智模糊,一覺睡過去,就再也沒能醒過來。
據聞,當時她們住的那個聚居地外,即將湧起新一波的屍潮。並不算強大、也沒有多少高手的聚居地,根本無法躲過這場災難。
總而言之,那個世界的粟眠,絕對是死掉了。
靈魂如果有歸處,那自也有它的所到之處。
粟眠的靈魂就是在往地府裏飄的時候,一不小心被一陣風卷起,然後掉進了一條細小的裂縫裏。
她帶著上一輩子的記憶投胎了。
哦不,也不是投胎。
用她這一輩子大哥的話來說,是投錯胎。
“傻妞子,投錯了胎,在我們這個家裏,可沒有好日子給你過。”
沒錯,家徒四壁,老娘病弱無力,老爹好賭酗酒,家不算個好家。
至於被喊“傻妞”的原因,是粟眠從出生起,就好似比別人少了一副肝腸似的,不會哭,不會笑,直到三歲大,還習不會言語,傻登登的。
賭徒老爹天天想要賣兒賣女,來湊他的賭資,要不是粟眠她大哥爭氣,兩人興許早就上了人販子的貨架。
早慧的大哥原本也隻有個好養的賤名,同樣是三歲,他卻給自己換了個雅氣的名字,叫蘭持胥。
他們這個小村落,是叫蘭家村來著。
裏頭住的所有人家都姓蘭。
粟眠生下來時她大哥也就將將七歲半,種地,做活,打草,帶孩子,什麼都被他一手包攬。
蘭家村出了一個八歲神童,下棋把秀才出身的老夫子都下輸了,名聲一時在十裏八村都傳了個遍。人人開始豔羨蘭家有這麼一個好兒子。
賭徒老爹腦子再轉不過彎,再想賣兒賣女,也不得不重新掂量起來了。
他若是將來真想得到一場潑天富貴,光靠自己的賭運可不夠,兒子夠聰明,考取功名後做了大官,那他就是官老太爺,要什麼能沒有。
想通後,蘭持胥胳臂和背上用樹枝抽打出來的傷痕都漸漸變少了。
蘭老爹再一喝醉,手抬起,則是轉向了粟眠的小身體。
“傻東西,養你有什麼用,不過是浪費糧食罷了,就這傻樣,賣都賣不出個好價錢!”
樹枝不算細,真打下來,小孩子嬌嫩的皮膚肯定要落下疤痕。
蘭持胥一攔臂,擋下了,深深的紅印出現在他的手臂上。小少年輕哼了一聲。
“爹,大妞以後就讓我帶著,口糧也不用多給,我勻給她。”
這一勻,就是三四年。
接著,蘭家的老三和老四,也陸續降生了。
同樣,皆交由蘭持胥來帶。作為大哥,卻既當爹又當娘,幾乎不從家裏分糧。
他也不負神童之稱,十一歲時,就考上了縣裏的童生。
以致於村裏人一說起他們家,先是豔羨一把蘭持胥的聰穎才華,再就是對他家的情況深深歎息幾聲。
做大人的太不像話,讓一個大孩子帶著三個小孩兒過活,簡直荒謬。
“我會識草藥,上山采摘完拿去城中賣,給夫子做些雜事,便能從他那邊蹭到筆墨紙硯和書籍來用。”
小少年也不管三個孩子聽不聽得懂他說的話,溫柔地撫過弟妹們的頭頂,一笑,精致的眉眼熠熠生光。
“血脈相連,總不能叫你們這樣的毛豆丁真被人牙子給帶走了。否則,即使將來出人頭地,我也要懊悔終生。”
三妹比粟眠晚出生三年,卻已然能言,咿咿呀呀學語,喊著“大哥”,“出人頭地”,“生生生”。
“三妹,是‘終生’,意思為一輩子。從出生起,一直死去,就是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