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媽媽發現我在寫歌詞,發現我寫的歌詞那麼晦澀又黑暗,急得找來了我爸爸,說我的心態出了問題。我爸爸不是很懂,又找來我哥,他看了之後說“這個能紅”,後來我真的紅了,靠著這首歌,拿了當年的最佳填詞。
我一直都很幸福,所以我不會處理任何事,我也是個經得起失去的人。
直到——我開始喜歡我哥的妻子。
在這之前有很多歌手問我是不是失戀了好多次,而事實上我連戀愛都還沒有,我隻是比較容易坐下來,聽人家對我講,說她們失戀了啊,很難過,然後自己晚上躺倒床上,就覺得自己被虐到了。
直到有一天,我真的被虐到了,才發現其實沒有那麼痛。
可以忍的。
前幾天醫生找我閑聊,說要給我看星座,她講我是雙魚,很花心很難搞活在幻想裏。
我聽了之後覺得有幾分道理,大概我的花心都給了我歌詞的女主角,不同的女主角,不同的麵容,不同的開場和離場。
因為素清的關係,我和我哥的關係曾幾度陷入僵局。
我甚至有過衝動想要帶著她離開,然而我最終還是沒有勇氣,她跟我哥,我不知道我更在乎哪一個。
每個人我都想留著,每個都想愛,每個都想幸福。可最後我隻剩下我。
後來我哥找我要配型,我不是不想給,反正這樣的身體其實活著並不是那麼開心,但我很有私心,我有讓他選,如果女兒跟妻子他隻能要一個,他會把哪一個給我。
那時他看著我沉默。我隻好認了。
我從來沒有對素清講過,說我愛她,愛了很久,具體從哪裏開始,我有點記不起。似乎是我按住她的手的那一刻,覺得她的手牽起來很暖。也或者更遲,是在她靠在我的懷裏,露著無奈又無力的笑容,我知道她不是在看我,然而我卻記得很深,不知道要用多久才會忘記。
我也從來沒有講過,我總是拿她很沒有辦法,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我跟她的關係,也不知道該做點什麼才能讓自己顯得不那麼空洞蒼白。
我都沒有講,因為沒有講已經覺得手足無措,沒有講,已經覺得好為難。
所以我常常在想,也許我並不那麼愛她,至少沒有我以為的那麼深。
醫生來的時候,我依然在發呆。
發呆在想什麼,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事實上我總忍不住走神,一度覺得自己是個木訥的人,雖然寫了很多情歌,但我其實並不具備愛的能力。
在醫生告訴我她喜歡我之前,我甚至沒有感覺到這一點。
雖然她是個非常直接的女孩。
我們兩一起去吃夜宵,她把骨頭帶回去給我的狗,結賬時,侍者告訴我,賬單已經買過了,刷卡,名字簽的是素清。
她的字寫得很漂亮,飛揚跋扈,是我沒有的那種剛勁。
環顧四周,我沒有看到她。
出門時街上下起了雨,醫生帶了傘,不得已,我們擠在一把傘裏,位置有點不夠用,她就伸手摟住了我的腰,吐著舌頭,說:“喂,你這時候應該像個紳士一點。”
我覺得自己年輕時候還算紳士,這會兒越來越覺得那一套虛偽。就像我第一次穿西裝時覺得很帥氣,這會兒越來越覺得那東西很束縛。
一路踩著水,我沒有伸手去攔計程車,走到轉角時,有車停下,我認識,車牌號是我哥的生日,現在依然很少見的保時捷918。
她停了下車,然後打了雙閃,算是同我們打過招呼,又緩緩地開進了街道盡頭,轉彎,然後消失在了漫天的雨幕裏。
醫生問:“你還喜歡她嗎?”
“喜歡。”
我還喜歡,僅此而已。
“還打算喜歡多久?”
我很認真地想了一會兒,回答:“六十年吧。”
“前年的時候,我也以為我會喜歡我前任六十年,可去年我就喜歡你了。”
我點頭:“前年我也這麼覺得。”
後年,我依然會這麼覺得。
喜歡一個人,大概是種很綿長的情緒。有那麼一刻,我希望時間停止,或者自己死掉,仿佛這樣就不會失去。然而漸漸地,在被迫行走時,我發現時光可以不停止,我也可以活下去,反正有些事,一期一會,原本就不需刻意。
不久後,我的旅行日記隨著十周年專輯大熱,辦了一個簽售會,醫生跑來陪我在一百本書的扉頁簽名,要在每一頁都寫上:凡是凋零的,就讓它凋零;凡是盛放的,就讓它盛放。
一百個同樣的句子寫完後,我的身體已經完全麻痹。
在最後一本上,我決定留給自己。
於是我在那句之後,加了一句:凡是消散的,就讓它消散。
醫生睡著了,我的狗也睡著了。
窗外又下起了雨,冬季的雨,纏綿而連綿。
我合上書,把它鎖進了抽屜裏。
對了,這本書的名字我還沒有提。
它叫作素月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