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會。”他說:“我的記性很好。”
“那就行了,我們一言為定。”
他忽然伸手摸了摸我的頭,這個人,他真的把我當作小孩子,受不了,假如我知道他會來,我或許會晚一點才去香港,書是天天可以讀的,但不一定天天會碰見這麼有趣的人。那個時候我已經有個感覺,知道像他這樣的人不多,所以特別留戀他。
“明天我就要走了。”我說。
“我知道,你父親托我送送你。”他說。
“你呢?”我問他:“你去不去見他?”
“你父親過一、二日便來找我。”他說。
我不滿的說:“你將來有家庭,可別像他這麼忙。”
“是,我聽教訓。”他又微笑。
我笑,“你別這樣好不好?”我把腳伸到泳池水中,打水花,鞋子脫在一邊。
他說:“我上去換泳衣,你等我等。”
“喂,我也換,我陪你遊。”
“不好吧?”他遲疑了一下,“你看著就行。”
我好氣而又好笑,沒想到他那樣的人會是個大古板,我說:“不用怕,你那麼老,人家不會誤會的。”
他笑,“你太聰明了。”
我上樓把姐姐的兩件頭泳衣偷了出來穿,我比姐姐胖,所以繃得很緊,不過天黑黑的看不見。我回到泳池,把燈開了,一下跳進水,浮在池上看滿天的星,一會兒月亮出來了,像水晶球一樣,高高懸在天空,今天是中秋節呢。我是一個沒有心事的人.隻覺得心曠神怡。
宋站在泳池邊,慢慢走到水裏,他遊─兩個圈子,幾乎一點聲音也沒有,水花都沒有濺起來。他沒有說話,浮在我身邊,也看著天空。去年我才學會遊泳,差點沒俺死,沒想到今年會有這麼異樣的享受,實在太高興了。
這時候是深夜,水很涼,有種說不出的寫意,當時雖然年輕,也知道這樣的日子不可多得。人長大了,再活潑瀟灑,也難免有很多心事,宋就是個例子。
我們兩個人在泳池裏泡了很久,後來我把燈也關了,隻有月亮的顏色,遊到肚子餓才起來,我們兩個人都沒有吃晚飯。我穿著毛巾衣到廚房去找吃的,舞會不知道是幾時散了,客廳裏散著杯子、紙巾,傭人要到明天才會收拾,我翻出罐頭,與宋兩個人合作火腿蛋炒飯,他很會弄,而且快,我也幫了不少的忙,一下子,就香噴噴的放在眼前,我們大吃一頓,坐在地上聽音樂。
他笑說:“沒想到我找著一個忘年之交。”
我懂得他意思。他四十歲、我十七歲,其實也差不到很遠,時間對男人來說很寬裕,很多四五十歲的男人,還娶廿歲出頭的老婆,我沒說出來。上半夜說了太多話,現在沉默一下。
舞會過後的客廳很有意思,不知道誰把一隻口琴放在沙發上上,我拿起來吹一首民歌──
蜜蜂本為采花死。
梁山伯為祝英台,粱山伯為祝英台。
學口琴也是學校教的,學校規定每個人要會一種樂器,我懶得緊,就挑一樣最簡單的,後來發覺也不容易,但已經上了當,十分無可奈何的學下去。
宋反而說:“你真是個聰明伶俐的小女孩子。”
我很疲倦,不過還是感動的說:“明天你一定要送我去機場。”
回到房間我就睡著了。第二天很晚才被姊姊叫醒,宋正在等我呢!我洗臉刷牙,隨身邊沒有行李,胡亂套上襯衫牛仔褲,襪子也找不著,光腳穿雙橡皮鞋,宋又蹲下來為我縛鞋帶,我扶著他的肩膀,把我的地址偷偷塞給他。
姊姊很生氣,她數落著我:“你幾時長大呢?連褡飛機都要人叫醒!偷穿我的衣服,剝肓下來就一扔,你這種人到外國去?沒三個月就叫救命逃回來。”
我嬉皮笑臉,看見宋也在笑。他在白天還要更漂亮,臉上有青色的胡髭渣。
我輕輕問他,“那麼多胡髭長在臉上,癢不癢?”
他但笑不語。
他送我到機場。我沉默下來。
我說:“將來我們還要見麵的,不要忘記我,跟我寫信。”
他摸摸我的頭發。
我抱住他很久。
他是一個大好人,一定有很多很多的女子愛他。
我回到香港家裏,見到媽媽,媽媽怪叫起來,說我太胖太胖,連忙不讓我吃太多,又叫我去剪頭發,又帶我去買一大堆夏天衣服,才把我送到英國去。
我的行李超重超得很厲害,有幾隻箱子根本沒有打開過,學生生活很樸素,穿不了那許多衣服,而且一到英國人家胖,我反而瘦了下來,直到聖誕下雪的時候,才有空到處看名勝。
我一直在等宋的來信。
他並沒有寫信給我。
我寫了信回家給媽媽,問她要宋的地址。
但是媽媽說爸爸的朋友太多,根本不曉得我指的是誰。我很失望。
十八歲的時候,親戚朋友們,開始為我介紹男朋友,但是這些男生都普通得很,我還是努力的在找像宋那樣類型的男人,成熟、可靠、溫柔。我常常記得他為我穿鞋,常常記得他的笑,但是他失蹤了。
在英國第三年,父親的生意失敗,欠下一大筆債,把一切部賣掉,隻剩一點點錢過日子,姊姊連忙嫁人,生活並不好,我幾乎不相信這一切是事實,台北那個遊泳池──我竟不能再回去了。留學生活馬上成了問題,父母叫我放棄學業,立刻回家,親戚們看不過眼,才叫我在英國讀下去,完成最後一年。那一年我的功課一落千丈,而且在什麼時候都想念宋。我有種感覺,覺得如果他在我們身邊,他會替我們出主意的,我與他相處隻四十小時,但是我記得他很清楚,每年夏季將結束的時候,他的微笑總會湧上我的心頭。
畢業之後我找到一份工作,薪水極低,還得儲蓄起來還給親戚。那年我用掉近一萬港幣,可真要還到頭發也白了。我們一家歡樂很少,我與姐姐不再吵嘴,要把家恢複以前的樣子是太難了。那麼多的錢,究竟是怎麼花掉的?難怪爸爸要悔恨。
我還是沒有見到宋。
我也問過姐姐:“你記不記得那一年在陽明山?我們家來了個客人,姓宋,你記得嗎?”
姊姊黯然的說:“還提以前的事幹什麼?”她存心要把以前的事忘記,叫我怎麼提醒她?
她忙著過她的新生活,爸爸媽媽也是,隻有我,念念不忘那一天晚上,當我年輕的時候,所碰見的一個陌生人。我連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現在我也老了,吃過很多苦,父母更不用說,有時候爸爸還會提提以前,都帶一種不堪回首的感覺。宋今年該五十上下,可是像他那樣的人是不會老的,我多麼希望可以再見到他,與他說一夜話,說我們的生活,現在我有很多很多的事可以告訴他。
他可記得我?
也許他記得的,像他那種人……
我沒有結婚,債還清以後,我把錢帶回家中,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我的生命並不空虛,我其實並沒有長大,常常做夢,回到那個星夜,那個遊泳池旁,那一夜實在比任何夢更像一個夢,永遠的失去了。
我想過很多辦法,要再見宋一麵,到處打聽,可是沒有人記得他,他彷佛是失蹤了,他隨著我的青春失了蹤,再也見不到,碰不著。
可是我一生中遇到的男人,都沒有他好,我很固執的堅持,我與他的關係是純潔的,跟其他的男人,就是一般的男女關係,日子久了以後,我再也不清楚我找的是一個人,還是失落的過去。
我登了報紙,在英國登,在香港登,在台北登。廣告上這麼說:“宋,請寫信,小豆。”附著報館的信箱,但是沒有人回答。我仍然在等,等他的電話來,告訴我,我是又聰明又伶俐的,一直等下去……希望他會看到這一篇東西,寫信給我,他答應過寫信的,很久很久之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