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有一天,她終於不是端著咖啡在我身旁停留幾秒,而是徑直坐在了我對麵的椅子上。

看著我,然後問:「祁言,你是不是想和我在一起?」

那年我都二十四歲了,卻還是緊張得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是驚?是喜?

也許都有。

直到我聽到自己的聲音說:「是。」

確認關係以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斬斷了跟其他女人的所有聯係。

有過關係的,沒有過關係的,哭著的鬧著的,都被我通通拋在了後頭。

我抱著連未之,好像抱著我過往二十多年的遺憾,好像連同十七歲那個羨慕別人的夏天一起,彌補了回來。

我又找到林子標。

我的本意是炫耀,大家都是男人,誰又能看不懂誰的喜歡?

可是他卻沉默得出奇。

他自顧自悶了一箱酒,不知道是醉了還是清醒著

他說:「祁言你一定得對她好知道嗎,隻有你能讓她快樂。」

「為什麼?」

他看著我,好像能透過我的臉看到另一個人似的。

他沒有回答我的疑問,隻是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著:「隻有你能讓她快樂......」

我當然會讓她快樂,那個時候的我心想,我要把能給的一切都給她。

我們在一起三年,每一次我都期盼著她能跟我開口要些什麼,隻要她要,我就什麼都能給。

可是她從來不開口。

她像是一個完美的戀人,懂事,乖巧,不過問我為什麼淩晨三點才回家,也不會打聽我過去的生活。

可是太完美了,與我當初見到的連未之仿佛判若兩人。

但是沒關係,隻要她在我身邊,我就會一直一直對她好。

直到我見到了助理拍給我的那份房產證書。

我不記得那幾天我是怎麼過來的。

我工作在公司,睡在公司,連軸轉了三天。

第四天我回到家時,卻看見連未之正在平靜地修剪著花園裏的花草,見到我,連聲質問都沒有。

那一刻,我不知道抽了什麼風,報出了一個最近纏著我的小明星的名字。我說,昨天我跟她在一起。

連未之的手一頓,可是下一秒,她卻說:「是嗎,我知道了。」

於是從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已經不愛我了,或者說,從來沒有愛過。

我們在一起的第三年,連未之找了個跟她相像的女孩,叫呂宋。

她讓那個女孩學著她的模樣,然後靠近我。

我很想問,連未之,你是把我當成冷血動物了嗎?

是覺得一張臉,就可以代替三年的感情嗎?

可是表麵上,我還是笑著接受了那個女孩。

我說過,我可以把能給的一切都給她。

即使這一次她要的,是她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