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流浪歌手的情人(1 / 2)

……

“我隻能一再,讓你相信我,總是有人牽著我的手,讓我跟你走……”

抒情而清脆的撥弦,低沉而憂鬱的歌聲,如同泉水潺潺,在四合院內流淌而出。

趙自若一時間聽得有些怔然。

這是一首民謠類的歌,準確的說,屬於很多年前風靡一時的校園民謠。

但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隨著時代發展,校園逐漸社會化,這一類慢悠悠的校園民謠已經日落西山,不再受市場追捧,隻能用來哄哄單純的小女生。

趙自若是狂熱的搖滾愛好者,但也聽民謠,這兩類歌曲在某些方麵有共通之處。隻是在表達上,一個憤怒,一個感傷。

“我恨我不能交給愛人的生命,我恨我不能帶來幸福的旋律,我隻能給你一間小小的閣樓,一扇朝北的窗,讓你望見星鬥……”

副歌的調子突然拔高,隨後戛然而止。

趙自若一個愣神:“沒了?”

“剛寫出的歌,還沒有編曲呢,本來伴奏的樂器,要有鋼琴,有鼓,這樣才算完整。”

陳立行解釋道,選擇這一首,就是衝著旋律簡單易唱,適合臨場發揮,即使沒有記憶具現,也能唱個七七八八。而且校園民謠的風格,正符合他擰巴文青的人設,他上街賣唱選的歌曲,多是此類。

當然,是翻唱。

趙自若目光熠熠:“這首歌叫什麼名字?”

“《流浪歌手的情人》,校園民謠。”

趙自若當即拿出手機搜索歌名,以及歌詞裏的關鍵詞,一無所獲。足以證明這的確是一首原創,沒有發表過的。

“原來,他說的都是真的,不是在玩遊戲,而是搞創作,兩三天能寫出這麼一首歌,相當不錯了。”

趙自若內心泛起波瀾,如果她知道陳立行寫出的不是一首,而是數以百計,那就不是波瀾,而是驚濤駭浪了。

陳立行說:“隊長,真的抱歉,由於創作太過於投入忘我的緣故,把房間弄得一團糟,還錯過了出攤的機會。我保證,我一定改……”

“別,千萬別改!”

趙自若衝口而出。

陳立行“啊”了聲:“你開除我了?”

趙自若忽而眯眼一笑:“想什麼呢?這首歌我挺喜歡的,以後就該多多創作。”

她笑起來真好看,能讓人看著流口水那種。

“這麼說,你不生氣了?”

“不生氣,為什麼要生氣?”

趙自若一攤手,態度說變就變:“搞創作可不是容易的事,我偶爾也嚐試寫歌,比你亂多了,滿地垃圾。隻要能寫出來,隨便你搞。”

這下陳立行放心了。

趙自若說:“對了,你寫的歌,趕緊登記版權,還有上一次即興的創作《青春往事》。”

在這個時空,版權意識頗為重視,版權體係也十分完善,隻需要下個國家版權的APP,按照流程登記即可。有一個星期左右的審核期,隻要不雷同,不侵權,便會登記成功。

當然,要收取相關費用,按照不同的類別和情況收費,最低五百起。

五百塊,對於一般人可不算少。

如果陳立行把厚厚一大本全部拿去登記,傾家蕩產,把他賣了都不夠繳手續費。

當前隻能先把筆記本捂實藏好了,一步步來。再說了,這一本子隻是第一階段的勞動成果,往後還會源源不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