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自若望著他,又問:“你會寫歌,編曲呢?”
陳立行回答:“一般的編曲沒問題。”
趙自若眼神越發明亮,能寫歌,還能編曲,人才呀:“好,那就定了。”
“定了什麼?”
“把這首《流浪歌手的情人》做出來,你不是說伴奏要鋼琴和打鼓嘛,這些都容易。”
趙自若很有興趣的樣子。
“做出來後呢?”
“這樣就有一首屬於咱們樂隊的歌了呀……”
說到這,趙自若似乎想到了什麼:“你不願意把歌拿出來?”
業餘樂隊,組織鬆散,沒什麼講究,更沒有簽訂過合同條約之類。
陳立行回答:“當然願意,你安排就好。”
趙自若嘴一撇:“樂隊隻是拿來演繹,練攤兒,這首歌是你單獨創作出來的作品,版權完完全全都是你的。你想拿出來發表賺錢,就去發表,我不會有任何幹涉。”
陳立行笑道:“我真沒有計較的意思,一首歌而已。況且,創作的靈感完全來源於你的收留,否則,我哪裏寫得出來?”
“哼,你說得輕巧,創作一首歌多難?尤其是有一定水準的。”
趙自若說道:“不過你也不要指望靠這一首歌就能揚名立萬,現在的行情,校園民謠早沒了市場,賺不到什麼錢。”
陳立行點頭說:“我明白的。”
“一切還是等你編曲完畢,找人來排練過再說吧。嗯,你想進錄音室,還是?”
趙自若問。
陳立行訕笑道:“你覺得我現在有錢進錄音室嗎?”
錄音室,那可是按分鍾燒錢的地方。
趙自若說:“錢的問題,需要的話,我可以先幫你墊上。”
陳立行忙擺手道:“真不用了,你已經幫我太多,再欠下去,我無以為報,就隻能以身相許了。”
趙自若啐了口:“想得挺美,你都多老了,誰要?”
“什麼呀!我三十沒到。”
“那也快比我大一輪了,以後得管你叫叔。對,大叔。”
趙自若笑嘻嘻的說。
陳立行一下子蔫了,很多時候,年齡真是個坎。不過“大叔”這個稱呼倒也不賴,曾在某國風靡萬千少女,容易打造出“成熟穩重有故事”的人設。
他話題一轉:“其實我覺得這首歌的風格更適合率性而行,簡單點,找個街頭的角落錄一個就很好。”
“行,你的歌,你拿主意。”
陳立行抬頭打量周圍,忽道:“這個院子就挺有感覺的,要不,就叫人來這練好了?不知會不會擾民,招人投訴。”
趙自若道:“我這院子偏居一隅,安靜得很。而且白天沒事的,這首歌又不吵鬧。嗯,這樣吧,這把木吉他你先拿去用,不用到外麵買了。”
說著,指了指那把米黃色的吉他:“可小心點用,私人珍藏!”
陳立行剛才邊彈邊唱時就感覺這把吉他很好,是上等樂器:“那我不客氣了,謝謝。”
真想以身相許,必須多欠人情,直到欠到還不清才行。
“那就說定了,我去找劉昊他們。”
機車轟鳴聲中,風馳電掣而去。
陳立行用力地一揮拳頭,心裏暗叫一聲:加油!
想從撲街中翻身起來,這算是邁出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