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期待他的再次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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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附近有很多小鎮,其中有個叫做拜裏的鎮子特別有名。
它地理位置四通八達,交通便利,往來的商賈多了,時間一長,攤鋪就開始林立,慢慢地這裏就出現了一個規模龐大的周末集市,最終,拜裏依靠這個全國最大的集市聲名鵲起,成為了這皇城附近最有名的城鎮,沒有之一。
翌日,法蘭克離開了皇城。
算了算日子,正好是開市的頭一天,於是他決定趁著最後的兩天假期去拜裏看看,反正也隻是順路,況且這次他有馬。
他沿著河道旁的石板路散漫又安逸地騎著馬,踢踏的馬蹄聲清脆又動聽,正值初秋時分,微涼的空氣夾帶著清爽的氣息,和煦的暖陽高懸在如洗的碧空之上,河水潺潺,樹影幢幢,這極致的美景令法蘭克心曠神怡,心醉神往。
街道旁時有小販推車路過,時有商人趕車疾馳,混雜著三三兩兩的閑散人群,有平民裝束,有貴族打扮,三教九流,魚龍混雜,這些人,分明都是去趕集的,法蘭克看到這一副朝氣蓬勃的繁榮景象,不由地對自己的目的地充滿了期待。
走著走著,前方有人群紮堆,似乎是堵了路。
法蘭克幹脆躍馬而下,牽著韁繩擠進人群。
人堆中央,蹲著一個十幾歲的平民男孩,他抱著頭,身上粗布織就的衣物已經撕裂,身上有血的痕跡,身邊有一個布袋,一些五顏六色的手工藝品及畫具被散亂地丟棄在地上。
男孩正在被抽打,而眾人都在圍觀。
男孩的嘴裏在求饒,但鞭打他的那個人卻沒有一絲想要停手的跡象。
這人穿著還算得體,但依舊不能掩飾他暴發戶的身份。
在這個地主官宦掌權的時代,有錢人打死一兩個賤民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再不濟也能拿錢擺平,而大家怕殃及了自己,更沒人願意去管這些事。
法蘭克歎了口氣,遇上了這樣的事,真是浪費了這片好風光,也辜負了難得的好心情,他剛準備退出人群,卻突然有些失神了。
那男孩已沒有了求饒的力氣,隻是緊抱著頭,似乎快要不行了。
法蘭克覺的這場景有些眼熟,那個被國王下令吊死的男孩,也曾是這樣蜷縮著身子忍受著疼痛。
“我身上這衣服比你的命還值錢,打死你,那是你活該。”手握馬鞭的男人展示著被沾染了顏料的衣角,大聲喊到。
上次的孩子是死於犯罪,但這次這個,似乎並不是那麼嚴重的事。
法蘭克突然就動了惻隱之心,他不由自主地向著那男人喊到:“這位先生,這衣服錢,我來出吧。”
男人瞬間住了手,皺著眉看向法蘭克:“一個金幣,你給得起嗎?”
法蘭克看了眼男人的服飾,微微笑了:“先生,請恕我直言,一個金幣,可以買十身比您這身上質地更好的衣服了,況且,這顏料也並非洗不掉。”
男人的臉瞬間漲紅了,也不知是心虛還是氣憤,憤憤地回道:“我隻要金幣,沒有錢就少管閑事,為了我的尊嚴,他今天必須死。”
尊嚴?就值一個金幣嗎?
法蘭克聳了聳肩,走到男人與孩子中間,從口袋裏掏出一個金幣,對著眼前的男人晃了晃。
男人看見了金幣,開始還隻是驚喜,但頓時臉上就一片驚訝,眼神直了,嘴裏發出一聲驚呼:“這是——貴族金幣?”
法蘭克笑得優雅:“沒錯,算你有眼力,這是純度極高的貴族金幣,市麵上很少見,抵得上你好幾顆金幣了,收下它後,就放過這孩子吧。”
說完,他將金幣拋在男人腳下,無視男人的激動與驚喜,將呼吸微弱的男孩抱上了自己的馬,撿拾了一地的淩亂,離開了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