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搖頭,王叔不吸煙,穿四十二碼的鞋——和他一樣。他剛才用自己的鞋子與鞋印進行了對比,鞋印略長,應該是四十四碼。從鞋印的形狀和花紋可以判斷出它們屬於運動鞋,而王叔出門時穿的是皮鞋。另外,尋血獵犬沒有注意到這些痕跡也證明它們與王叔無關。
這時候,年長的那隻獵犬從遠處跑了回來,將嘴裏叼著的東西送到飛飛手裏。
“是個摔壞了的手機。”飛飛說。
林夕回到路邊,接過手機一看,是王叔的。怪不得王叔的電話一直關機,原來在這裏就犧牲了。
林夕看看路麵的擦痕,又看看草叢中的鞋印,所有的線索組合到一起,使當時的情景在他腦海中得到重現。
穿四十四碼鞋的神秘人,身高一般在一米八五左右。這人站在路邊的草叢裏一根接一根的吸煙,來回踱步,說明他當時在等人,並且有些急躁。之所以選擇路邊的草叢而不是站在公路邊緣等候,表明他不願過往的車主誤以為他想搭便車,由此可見除了急躁之外他還有一些緊張。
後來,王叔的車出現,神秘人發現之後趕忙衝到路邊。王叔發現他時距離已經很近,再加上當時心緒不寧,所以重重踩下刹車踏板,急刹車的過程中後輪在路上留下了擦痕。
神秘人要求王叔交出手機,隨即將其拋了出去,使王叔接下來無法與其他人聯絡。隨後,王叔下車,換到副駕駛座,將駕駛座交給神秘人。從這兩點可以看出,之前王叔並不知道此行的目的地在哪,用加密電話聯係他的人隻是告訴他在這裏與神秘人接頭。
想到這裏,林夕之前的另一個問題也得到了解釋。王叔將匕首送到重金屬酒吧時沒有順便留下更多的線索,不隻是因為情況特殊,他不願其他人參與到這件事情裏來,還因為當時他也沒有更多線索可以留下以供事後調查。
林夕望向前方,眉頭緊鎖。所有的事實和推斷都表明王叔遭到了某種威脅,使他無法與之對抗。
“喂,想什麼呢?接下來怎麼辦?”
飛飛的話打斷了林夕的沉思,他想了想,說:“飛飛,要不你還是回去吧。”
“為什麼呢?”飛飛不解。
“繼續下去恐怕會很危險。”
“危險啊……”飛飛小臉緊繃,“那……要不……”
林夕點頭,“嗯,上車,我先送你回城。”
“我才不要回去呢,我的意思是,要不叫小唯姐來幫忙吧!”
林夕愕然,以紅蜘蛛的實力,有她幫助當然好,但他並未想過向她求助,畢竟這是遊梟的事,讓她出手不太合適。
林夕苦笑,“不用了。”
飛飛愉快地說:“好吧,我告訴她不用了。”
飛飛說著就掏出手機要發短信,林夕幾秒後才反應過來,連忙去奪手機,“喂,既然都不用她幫忙了,你還告訴她幹嘛?”
飛飛後退一步,躲過林夕,笑眯眯地說:“騙你的啦!”
“你……”
“我什麼我?為什麼提到小唯姐你就緊張兮兮的,莫非……嗬嗬,嘿嘿,哈哈哈……”
林夕無語,原以為飛飛的性格跟外貌一樣軟糯萌,通過今日的接觸才發現她其實是個十足的調皮鬼。
飛飛讓獵犬回到車上,然後搶占駕駛座,以免林夕真的要送她回去。林夕不依,拉開駕駛座的車門,還沒動手呢,五隻狗都齊刷刷地向他看來,三隻護衛犬更是齜牙咧嘴,作好了為保護主人血戰到底的準備。
林夕心中一震,看來除非飛飛自己想退出,想趕走她是不可能的了。
林夕苦著張臉坐到副駕駛座,飛飛開心地說:“屈服了?不趕我了?”
“不,不是屈服,我隻是需要你的狗幫助追蹤而已。”林夕死鴨子嘴硬。
有了之前的發現,接下來就變得容易多了,車胎擦痕和煙頭上的氣味都可以幫助尋血獵犬追蹤目標。
桑塔納一路上走走停停,漸漸深入山林。到下午三點時,林夕在獵犬的幫助下終於在一條石子鋪成的小路上找到了新的線索。
車轍的痕跡指明了奧迪的去向,林夕的目光沿著小路向前望去,隻見前麵幾百米遠的地方是一片格外茂盛的鬆林,林間隱隱約約透露出一些建築的蹤跡。
林夕讓飛飛驅車繼續在公路上前行了一段距離才靠邊停車,如果王叔出事前夜去了那片鬆林,那麼他們接下來的路途就必須極為慎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