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煙頭,鞋印(1 / 2)

林夕去王叔家取了套常穿的衣物,隨後驅車前往城西。

林夕原本打算從城際高速王叔步行離開的地方開始查找,不過轉念一想那個方向少不了李老先生的人、警察和警犬,所以他還是不去湊熱鬧了,轉為搜尋事發前夜王叔的去向。

聽林夕說他需要獵犬追蹤王叔的行車方向,飛飛皺了皺鼻子,嗅覺獵犬的兩大對手是水流和交通工具,它們會破壞沿途殘留氣味的連續性,使獵犬無法保持追蹤。她悶聲說:“你給我的狗出了個難題!”

“最難的題目,當然要留給最優秀的獵犬。”林夕心說這不是拍馬屁,最多算拍狗屁。他也知道這場追蹤有些強“狗”所難,但仍想賭一把。

“傻哥哥,你就不能讓它們嗅嗅那個大叔的車麼?”

林夕聳聳肩膀,“車被警方扣留了。”

“這事跟警察也有關係?”飛飛一聽說警方就更顯興奮,儼然是個專門和警察對著幹的職業罪犯。

林夕癟了癟嘴,飛飛不知道也正常,警方沒有向外界公開城際高速車禍的具體情況,媒體隻是拿此事當一般的車禍在報道。

出了城後不久,兩人又犯難了,前麵是一處岔路,一邊前往山區地帶,一邊通向西南遠郊,路口沒有監控器,周圍也沒有民居,王叔去的是哪個方向林夕無從得知。

林夕剛要開口問飛飛獵犬能不能找出正確的方向,飛飛一揚手,說:“別想了,可能性不大。”

林夕苦笑,難道追蹤就要被扼殺在這個三岔路口了麼。

飛飛提議道:“你還是扔硬幣決定吧!”

林夕無語,但左右為難也不是辦法,扔硬幣也行,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準確率。他掏了掏口袋,然後望向一臉認真的飛飛,“那麼……你有硬幣嗎?”

“衰爆了!”飛飛撲哧一笑,下車牽出兩隻尋血獵犬,解開牽引繩,然後把王叔的衣物遞到它們鼻子前。

林夕翻了個白眼,原來飛飛是在涮他呢。

兩隻獵犬嗅了嗅衣物,隨後機敏地望向前方,鼻翼輕顫,十分專注地從空氣中分辨大腦扇區中剛接受到的氣息。據專家說,人類的嗅覺細胞隻有五百萬個,狗的則超過兩億,是人類的四十倍有餘,能分辨出多達兩萬種氣味。

林夕吸了吸鼻子,嗅不到特殊的氣味,但對於獵犬而言,此時空氣裏的各種氣味一定豐富得像一個斑斕的立體世界。

飛飛突然一揚手,沉喝道:“別吵!”

“呃,我沒說話。”林夕很無辜。

“也別想,你的思想會影響它們。”

林夕翻了個白眼,看來飛飛是真的悶久了,難得出門一次導致她的精神異常亢奮,甚至把自己當成了神探夏洛克。

年紀較大的獵犬很快便有了發現,它望向前方,嗓子裏發出低沉的嗚嗚聲。得到飛飛的同意後,兩隻獵犬當即沿著路基衝了出去。

兩人連忙回到車裏,林夕駕車跟隨在獵犬後方,通過三岔路口,在通往山區的路上繼續前行。

林夕舒了一口氣,最起碼方向確定下來了。

年輕的尋血獵犬在距離路口大約兩百多米遠的地方停下,它似乎有了發現,一會兒嗅嗅身前的路麵,一會兒衝著桑塔納的方向興奮地叫上幾聲。年長的獵犬更有經驗,衝進路邊的空地,在雜草叢中繼續搜尋。

林夕靠邊停車,下車後首先看到的是路麵的兩處黑色擦痕,是汽車急刹車時後輪車胎摩擦路麵留下的橡膠痕。擦痕顏色不算太深,說明已經有些時間了。目測兩道擦痕之間的距離,與奧迪A8的輪距相符。

年輕的尋血獵犬發現王叔氣味的位置距離靠路邊的擦痕約一米遠,但路麵上並沒有留下人類的感官可以發覺的痕跡。

飛飛說:“這裏有氣味殘留,說明那位大叔在這裏下過車。”

林夕點頭,可是王叔為什麼要在這裏急刹車並下車呢?他望向路邊的草叢,很快就發現幾處人為踩踏的痕跡。

林夕檢查了這些痕跡,由於雜草的關係,踩踏時留在泥地上的腳印有些模糊,但依然可以從尺碼和鞋印看出它們屬於同一個男人。

接著林夕又在一處鞋印旁找到兩枚煙頭,他扒開草叢繼續搜尋,最終從這些鞋印周圍搜集到了十六枚煙頭。從煙頭的標誌和花紋可以看出,它們來自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基本上可以確定都是鞋印的主人留下的。

飛飛見林夕十分關注這些痕跡,於是問道:“是那個大叔留下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