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爸媽去外地打工,丁維執身體不好,父母怕帶著他奔波吃不消,把他留在老家,記得小小的他,那時還是“留守兒童”,爸媽每次過完年,收拾好重重的行囊離開,他都非常痛苦,心口那種悶悶痛痛的難受,讓他每天晚上哭鬧不停,被吵得睡不著的叔叔嬸嬸總是連打帶嚇讓他安靜。直到他必須要上小學了,家裏日子過得也有所起色,才把他接到城市裏的身邊,同爸媽在一起生活後這種感覺再沒有過。
處理完爸媽後事回學校的那個晚上,火車外麵的月色格外好,咣當咣當的火車聲,坐在硬座車廂靠裏位置上的丁維執臉正對著車窗,望著大大圓圓的月亮,他突然明白了從前那種撕心裂肺的感覺——是不舍。
不知過了多久,維執撲通撲通的心跳慢慢平靜,咖啡店裏的人漸少,眼神空洞的他反複看著手機微信裏廣垣給他發的幾條信息:
“到家啦,你到沒?”
“睡著了嗎?那晚安。”
收拾衛生的服務生又一次投來視線,維執自是知曉,心頭麻木地抬手看了眼時間,拿起手機,又點開看了眼廣垣的朋友圈,朋友圈封麵是他買的一盆君子蘭,倆人好好照顧了一年才拔杆開了花,廣垣美滋滋的擺拍了許久,才選出來這麼一張做朋友圈封麵。
維執並不想深究今晚究竟是什麼原因,但就如同那年冬天去醫院看生病的爺爺,自爸媽厲害開後,這是他世界上唯一有所牽掛的親人,離開時他哭著擁抱床上嶙峋的老人,剛剛參加工作的他沒有年假,也不能曠工太久,心裏清楚地知道這就是最後一麵,嘴上對爺爺說著下周我再回來陪你回程的路上,出了醫院在去地鐵站的路上控製不住邊走邊哭。
他本以為,那是他這輩子最後的告別。
陌生人相愛,而後分別。如此這般情節每天都在這個世界的角落處上演。就像聶魯達在《告別》中所寫:
我隻能演悲劇角色。
雷電和玫瑰
從來沒有為我而互相問安。
我沒有創造過世界,沒有
造過時鍾和波浪,也沒有期望
麥子上有我的肖像。
既然在從未到過的地方也失去那麼多,
我惟有絕跡於駐足之處
而留住意之所鍾,
隻讓一座金山
溶入一杯冬水。
旅人自問,是不是浪費了光陰
把路推至更遠處
卻又回到原來的起點悲歎
回來耗掉一份故我,
回來再度告別,再起程。
維執輕歎了口氣,好久都沒疼的胸口,隨著呼吸和心跳,一鈍一鈍的痛,大概是自己命犯孤煞吧。小時候喜歡的東西都想緊緊的護在懷中,握在手中,長大以後,想過好獨自一人的日子,有人相伴的日子,便好好享受,記得也好,忘掉也好,太陽照常升起,不去期盼,便無所遺憾。
爸媽離開的那天,自己還被一大早從被窩裏拉起來幫忙往車上裝禮物,大塊的牛羊肉,成箱的煙酒,後來聽人說,現場這些,都散落在周圍各處的地上,肉沾滿了塵土,酒碎了一地,明明有現場的視頻,但任他如何回憶也想不起來了,他隻記得那日爸媽出門時就如往常走親訪友時那般開心,可誰又知道他們快快樂樂出家門,等他再見到雙親時,確是任他如何呼喚也再沒可能醒來,沒來得及和任何人道別,尤其是他。爸媽剛剛去世時,他總是做夢夢到他們,在夢裏,每次他都抱著爸媽求他們不要走,醒來又悵然自己沒能做到“好好告別”,所以那時的他想,以後的日子裏,如果再有離別,那他一定好好告別。
可就算提前做好準備,告別仍是來得這麼猝不及防。
想著,將廣垣的微信和電話拉進了黑名單。
維執也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渾渾噩噩回家的。
從商場出來,他一人在街邊漫無目的地走了很久,直到腳下生疼,才發現腳後跟處的長襪已經暈出了一圈血色,裏麵的皮肉被帆布鞋口磨得模糊了,自己竟沒覺出痛來,等到覺出來時已經是再不能往下走了。最近的公交車再步行幾百米就到,但這種情況,讓他隻得頹然地伸手在路邊叫了輛出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