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深淵無淺(一)(2 / 3)

方沁還是站了起來,又對沈非說:“我在一份提審材料中還看到了呂喬自己說的一句話,她說:‘總要有人為這50萬元買單’。說明她心裏是很清楚的。”

方沁吃完早餐,優雅地與沈非和張君毅告別:“我要先走了,去和龔律師碰頭。”說完就穿好大衣,把個名牌挎包攬在肘彎,手裏又拿著幾份裝訂齊整的材料,高跟皮靴踩著地麵發出有節奏的聲響,消失在餐廳門口。

方沁剛走不久,沈非和張君毅也動身前往法院。

劉大強早就到了法院門口。他老婆手裏拿著個保溫桶,裏麵裝著雞湯,眼睛紅紅的;二強的妻子拿著個保溫瓶,跟在嫂子身後。

沈非感動了。他知道劉大強比他想的周到,連開水、雞湯都帶到了法院。

張君毅問劉大強:“裏麵的人打過招呼了嗎?”

“搞定。我喬哥已經到了,在法庭後麵的房間裏。”

“能不能進去看看?”張君毅又問。

“現在不行。他們說,如果上午庭審沒有結束,下午繼續的話,中午可以安排我們進去看看。”

沈非說:“大強謝謝你。小強呢?”

“我讓小強就守在後麵的圍牆根上,看看那房間的窗戶對著哪個方向。”

沈非點點頭:“我們都進去吧。”

偌大的法庭確實如方沁所說,沒有一個政府機關的幹部出席旁聽。一排一排的椅子都是空的,中間就坐了沈非、張君毅、大強、小強還有小強的兩個嫂子。曉鷺是特意不讓來的,他們都不想讓孩子小小年紀就見到這種場景,尤其是姥姥和爸爸去世,已經對孩子那幼小的心靈造成了痛苦的回憶,再加上呂喬受審,那場景就愈加難以讓孩子承受。

除了公訴方之外,按照刑事訴訟法,李平和章立明他們應該作為辦案單位出席旁聽支持庭審,結果連他們的影子也沒有見到,甚至也沒有見到陪審團。

沈非意識到,組成的這個法庭是個簡易法庭,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不公開審理。簡易法庭采用的程序都是簡易程序——一切從簡。

方沁和龔律師已經在辯護人位置上坐下。公訴方是兩女一男。最後是三名法官上庭,隻穿製服,沒有穿法袍。三名法官的旁邊隻坐了一位陪審員。

側門出現了呂喬。旁聽席上的幾個人都站了起來。

呂喬戴著手銬,在兩名女法警的押解下走進了法庭,直到走進那個被告人的籠子裏,才解開了手銬。她沒有往後麵看,也沒有抬起頭看審判席上的人們。一直就微微低垂著頭,沒有表情。

在這種場合沈非是很能沉得住氣的。他隻是目不轉睛地看著呂喬的背影,不顯山不露水。而張君毅就不行,他把頭低了下去,心裏又翻起了陣陣波瀾。他甚至恨身邊這個道貌岸然的沈非,已經把呂喬弄到這個地步,居然像沒事人一樣!

可是,沈非的痛苦張君毅又哪裏看得到呢?他在別墅裏兩天兩夜就像死了一般,不是阿姨在身邊照顧,還不知道這個沈非是否能夠坐到今天的法**。甚至沈非的痛苦中還有個蘇素麗,瘋瘋癲癲地刺激著沈非的神經。

當然,這一切曾經發生過的事情,沈非就是告訴張君毅也沒用,最多得到張君毅兩個字的咒罵:“活該!”

審判長完成了例行詢問,就開始了公訴方宣讀起訴書。

當公訴方讀到:“被告人呂喬身為國有公司從事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50萬元進行盈利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依法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時,劉大強從旁聽席上蹦了起來:

“胡說!我喬哥根本沒有用這筆錢進行盈利活動!你們清楚我喬哥是出於什麼原因才扣押的錢,你們不講事實,你們不配當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