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浩宇做夢也沒想到自己被抓到東莞來,接受警方的審訊,雖然他已經供認不諱,但判刑還得依據法律程序來,找出指證的,有了確鑿的證據,才能判刑。
吳美美一行人驅車一千多裏地來到東莞,休息一天後,也就是出發的第三天,法院要開庭審理吳浩宇,吳美美、白塔派出所,吳家塔村村委三方成了原告,吳浩宇成了被告。
一到上午九點就開庭審理,法官和陪審團已經就位,聽證席上全都是吳美美以前的街坊鄰居,以及一些街道辦的人員。
沒開庭前大家議論紛紛著,說著吳浩宇的不是,當聽到法官敲響法錘,大家便啞口無言了。等大家安靜後,法官宣布:
“現在我宣布,原告吳美美、白塔派出所、吳家塔村委,被告吳浩宇,盜竊吳美美二十萬一案開庭。”然後敲響一計悶錘。
大家站起身來,法官大聲說:
“請各位就坐,請!接下來是案情審問時間,請大家保持安靜!”
待聽證席陪審團等人一一落座後。
法官站起身問被告吳浩宇:
“被告吳浩宇,你盜竊吳美美二十萬是否屬實,現在請雙方展開對話!”
吳浩宇點點頭,吳美美一行也點點頭。
法官就說:
“現在請原告提問,被告回答!”
這場官司雙方都沒有請律師,是急急忙忙審理的。
吳美美看著吳浩宇問:
“吳浩宇,你為什麼要偷我的錢?你出於什麼目的,才使你變得這麼沒人性?”
吳浩宇答:
“本來我去你家並不是為了偷錢,而是機遇巧合恰巧被我碰上了,我才唾手可得的!我去你家,是因為我老婆田翠英要提出跟我離婚,我是逃避離婚,才不得已去你家的!至於人性問題,我不能正麵回答你,因為當時我確實缺錢少糧,無以為繼,才選擇做這樣的事!”
吳美美接著問:
“那卡老爸藏得那麼巧,你為什麼能輕鬆的拿到?這是什麼原因?”
吳浩宇答:
“當時是這樣的,我一到你家,我媳婦就知道我到你家了,接著電話就追了過來,老媽聽了我媳婦的話,就對我罵罵咧咧的,說我沒用,一個大男人被女人吵著離婚,實在沒出息,邊說邊拿刀砍我,後來被爸把刀搶走了,我就說,我有出息的話,媳婦就不跟我離婚了,你叫我離婚,我自己都靠她養著的,離了婚你叫我喝西北風,還不如你拿刀砍死我的好,結果,結果老媽被氣暈了!
當時家裏沒人就我爸媽三人,老爸見老媽暈倒了就去打求救電話,打完電話就去米缸裏找銀行卡,找好了,就將剩下的東西重新埋進米裏麵,就急匆匆的走了!他也不知道後麵還有雙眼睛在盯著他,等他把媽媽送進醫院,我早就將米缸裏的那張卡換了出來,就這樣輕易得手了!”
這時候東莞警方提出了一個問題:
“既然你得手了,為什麼還不走,晚上半夜了還回一趟家,狗身上那一針麻藥是你打的吧?”
吳浩宇點頭承認道:
“不錯,是我幹的,目的就是要幹擾警方的視線,讓你們把偵查的方向帶偏移了!認為這是團夥作案,有作案的專業工具,你就不會懷疑到我頭上來了,因為我是單人作案,急急忙忙的趕來,身上哪會帶那東西!嗬嗬,真想不到迷惑了你們兩年多,如果不是白塔派出所插手調查,我估計你們還不會懷疑到我身上來,哈哈哈哈哈,我還是有些小聰明的!”他得意忘形的笑著。
白塔派出所白所長就搭腔道:
“就是因為你自以為自己很聰明,所以就肆無忌憚的耍手段,企圖要趕走你姐姐,先放火燒掉自己的房子,見沒有效果,你姐姐照樣留在了吳家塔村,你大為惱火,於是就設計了一場毛毛蟲風波,造謠說,你姐姐家被邪神盯上了,企圖讓你姐姐知難而退,離開吳家塔村,你就是這個意思嗎?”
吳浩宇點點頭,供認不諱:
“是,白所長,就是這意思,因為我手裏有吳美美的二十萬塊錢,她不走,我心裏不踏實!所以我要想盡辦法讓她離開吳家塔村!可惜人算不如天算,算來算去還是失算了?我真蠢,要是不買鎮西那片地花十萬塊,你們也不會懷疑到我身上,現在我依然安然無恙!這確實是我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