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荒並不是一件容易事,不管周圍和他的小夥伴們如何宣傳湄公河三角洲的土地的豐饒,現實就是17世紀這裏大部分地區還是一片荒蕪的熱帶叢莽。
已開發的田地當然有,但是數量是有限的。這片水真臘故地從15世紀起就有明人遷往居住墾殖,但是真正的大開發要到明清鼎革之際大量的明朝遺民移民湧入以後。
眼下熟地自然是有的,但是這些熟地的麵積和產量比之元老院的期望還是有很大的差距的。這就牽扯到農資的投入和開荒兩大問題。
農資且不去說,周圍沒怎麼指望――天地會能派些技術員就算不錯了,化肥農藥這些農資,一直都是優先極少數的農委會的直屬示範農場用,除非在南圻能占據到條件優越的熟地來設立直屬農場,否則這一塊就不用考慮了。
在沒有機械輔助的年代,開荒的成本很高,需要投入大量的勞動力和畜力。一家一戶開荒,縱然家裏有三四個壯勞力,開上十幾畝荒地都需要用十多年。期間的艱辛程度可想而知。
“雜草叢生是常態……最大的問題……草根……”
“咱們沒有大規模除草能力……”
“還除草,那些樹根你沒有大馬力拖拉機試試看。”
“要開荒必須使用機械,至少是蒸汽機械……”
“三十年兩代人,不上機械不用牛也就開荒17畝的樣子……”
“鄭成功開發台灣也要搞三金一牛呢……”
“前期隻能搶奪熟地……”
“熟地,那地方能有多少熟地?”
“俘虜本來準備弄去峴港的蓬苗金礦帶淘金的,現在看隻能先當農奴使用了……”
“嗬嗬,你知道當初開發基隆,開荒死了多少奴隸?”
……
各種困難一擺,最終形成的結論是:1.要開荒,就要提高“現代”技術的支持程度,換句話說,就是要更多的錢。 2.既然經濟目標讓位於政治目標,那麼以物產輸出為盈利考核就不適合了,應該把焦點放在盡最大可能安置災民上,利益償返重點則放在“殖民地土地所有權”上。
然而第二點提出來後,大家又紛紛沉默――這土地政策到現在還沒有個結果,真是幹啥都不方便。
“各位!本土的土地政策其實也在醞釀!”周圍說了這句,就轉頭朝劉翔那一群人示意。劉翔見了,也點了點頭肯定了周圍的說法。
土地政策目前正在臨高積極的“討論”中,其實不論是劉翔還是周圍,對這次討論能出什麼結論並不抱太大的希望。
雖說土地問題在元老院大會上討論隻有過兩三次。但是在執委會和後來的政務院召集的內部會議上,前後已經進行了差不多十幾次。各方爭議很大。
總得來說,唯一能保證多數通過的是土地國有這個基本政策。在土地國有這個大前提下該怎麼操作,舊土地所有者如何確權,新得土地如何分配,如何征稅,如何流轉……幾乎每一個細節都有爭論。
當然,還有一部分人堅決要求承認土地私有,雖然他們的人數不超過三分之一,但是活動卻非常的積極。
劉翔知道,短期內元老院的土地政策是決定不下來的,不過這次政務院開了另外一個口子。不過具體是什麼口子他還不清楚,因為這個權力目前隻授予了南洋公司使用。如果使用得當,那麼具體做法會向台灣和瓊南地區推廣。把目前各地因為開荒增加的土地搞得臨時性政策全部取代。
周圍獲得了背書,繼續說道:“而且,就算近期出不來新的土地政策……那麼,咱們這個南洋公司下屬殖民地,也可以先特事特辦嘛!不然我這紅頭文件拿著有啥用呢?”說完,就從自己的公文包裏拿出了南洋公司批文的複印件,開始對其他元老們講述自己手頭這份聖旨上“便宜行事”的權力範圍……
具體說來就是授予移民“拓殖權”。南洋公司組織占有的殖民地土地,由南洋公司以“拓殖權”的名義分給移民。移民占有這一土地之後,可以獲取一份二十五年的分成合約。如果分到的地是荒地,則前五年免分成。從第六年開始向南洋公司繳納分成。分成的比例根據位置、土地狀況等因素有所不同。移民除了分成之外,毋須再繳納農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