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矛盾(1 / 2)

梁德全欲衝進審訊室,但很快被製止住了。

對於梁德全的到來,除了溫晴與秦川驚訝之外,就連陸曼自己也很是詫異。

梁德全聲稱殺死趙小妮的凶手是他,並且極力表示陸曼是無辜的。

對此,張曉反駁,“既然人是你殺的,那為何陸曼要來替你頂罪?”

梁德全不回答,隻是一直聲稱人是他殺的,讓警方把他趕緊抓起來。

經梁德全如此一鬧,對於陸曼的審訊也進行不下去了。這時,溫晴與秦川也從審訊室裏出來了,陸曼被另外一個警務人員帶走了。

梁德全被帶入到另一個審訊室,宋誌誠準備審訊他,他調侃道:“還有人爭著承認自己是殺人犯的,真是難得一見!”

秦川從審訊陸曼的審訊室出來後,又趕往梁德全所在的審訊室,溫晴亦跟在他身後,欲一起與他過去,但被秦川製止了,他讓溫晴去整理剛才審訊陸曼的筆錄。

見秦川如此態度,溫晴也不好說再說什麼,隻能答應。

秦川不讓溫晴與她一起去是有原因的,溫晴太過於感情用事,這點是好事,但同樣也是壞事。

很多年後,當有人問起秦川溫晴最大的弱點是什麼的時候,秦川不假思索地回答:“太過於感性!”

感性就預示著不理性,也表示不理智,一個不理智的人,他的邏輯推理能力同樣也不是很完整。感性的人適合當藝術家。但是,警察這個職位,尤其是刑警,每天與犯罪分子打交道,如果大過於感性的話,很容易被表麵的一些東西所蒙蔽,也會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牽著鼻子走。

於是這個人就表示:“那她實在不適合幹刑警這一行業。”

秦川搖頭,“她適合,因為她特別真誠,並且執著。”

這是很多年後的對話了。

秦川來到審訊室,宋誌誠正在詢問梁德全,不管宋誌誠問什麼,梁德全都一口咬定人是她殺的。

秦川進來坐在宋誌誠旁邊,平視看向梁德全,梁德全一臉視死如歸的表情。

“人是你殺的?”秦川問。

“對,是我殺的。”

“那好,說說你的犯罪經過。”

梁德全吞了吞口水說:“我給趙小妮喝的水裏麵下了安眠藥,然後誘導她喝下。等她昏迷了之後,我把她抱到床上,把她的衣服全脫了,然後在她的身體內放入一枚打火機。所以,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

“完了?”

“嗯。”

“那枚打火機是什麼顏色的?”

梁德全眼睛眯起,思考了一會兒說:“墨綠色的。”

“在哪裏買的?”

梁德全說:“超市啊!”

“哪個超市?”

“就是我們家附近的超市。”

秦川問:“你能具體說一下你的犯罪經過嗎?”

“這……”梁德全的表情似乎有些不耐煩,“我就說了,人是我殺的,你們抓我就行了。”

“那好,我問你,既然你說是你殺的人,請問你是什麼時間殺的人?”

梁德全說:“就是那天下午。”

秦川:“下午幾點?”

“八九點吧!”

秦川冷眼看向梁德全,“你這個時間點在趙小妮所住的地方?”

“對,是的。”梁德全肯定地說。

坐在秦川身旁的宋誌誠笑了,“看來梁先生還是個孫猴子,會分身術。”

梁德全有些激動,“我說得都是真的,人是我殺的,真的,不騙你們。”

宋誌誠問他,“你為什麼要殺她?”

“因為她不愛我,她與我在一起是騙我的錢,給另外一個男人花。”梁德全說。

“哦,是這樣啊!”宋誌誠若有所思地點頭,“可是我們之前在調查梁先生的不在場證明時,看見梁先生九點的時候從自己家的房子出來。當時你告訴我們你與趙小妮當天三點就分開了,然後就回家了,這期間一直在家中。直到九點你朋友給你打電話讓你去夜店,你跟著去了。我們之前也核實了,證實了你當初所說的屬實。既然你說,你是在八九點鍾的時候殺死的趙小妮,那麼九點左右的時候,從你家裏出來的那個與你長得一模一樣的男人是誰?難不成你還有個雙胞胎哥哥或者弟弟?”

“這個……”梁德全祈求地看向秦川與宋誌誠二人,“警察同誌,我求求你們了,就把我抓了吧!”

“你到底在包庇誰?是陸曼嗎?”宋誌誠問。

“梁先生。”秦川看向梁德全,“替別人頂罪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包庇罪,是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在司法機關追捕的過程中,行為人出於某種特殊原因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機關投案或者實施其他司法機關,誤認為自己為原犯罪的人行為的,也應定位包庇罪。”

秦川停頓了一下說:“你這樣做即包庇不了罪犯,自己也會受到相應的法律追究。同時罪犯也不會逃脫掉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