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時因為戰亂,貨幣體係遭到破壞,不得不恢複給穀製發放粟米。
西晉由於實行占田製,采用授予職田與穀帛相結合的方式。
元魏是由孝文帝改革後,才開始實行俸祿製,但由於貨幣係統混亂,依舊采用穀、帛結合的形式,同時為地方官員授予公田,許他們租賃給民戶,吃租子。
如今高澄重立俸祿製度,他沒有采用後世北周那一套複古周禮,單純以穀物發放,而是選擇了北齊的做法,將計量單位改為布帛的匹。
帛在這個時代某種程度上取代了錢幣的作用,就連高澄在《麟趾格》中為了懲治貪腐,也特意標注貪汙超過三十匹帛的將被判處死罪。
元魏承襲魏晉舊製,依據九品區分官吏等級,又分正從。
高澄前一份官祿製度全盤按照後世北齊俸祿製作
按官品為朝官俸祿劃等:
正一品年俸一千匹帛;
從一品,帛九百匹;
正二品,帛八百匹;
從二品,帛七百匹;
正三品,帛六百匹;
從三品,帛五百匹;
元魏官製四品與三品是一個分水嶺。
高澄在北齊俸祿製度的基礎上為從三品及以上官員加帛一百匹,這些人話語權大,人數卻少,即使加俸也不至於傷筋動骨。
至於從三品以下,待遇則大幅度降低,高澄在新的俸祿製度中全盤抄襲北齊做法,議定:
正四品年俸二百四十匹帛,到從五品年俸一百二十匹帛,共四等,每一等等差四十匹;
正六品年俸一百匹帛,到從七品年俸四十匹帛,共四等,每一等等差二十匹;
正八品年俸三十六匹帛,到從九品年俸二十四匹帛,共四等,每一等等差四匹;
同時高澄將地方長官按照轄區戶口多少,詳細分為三等九級,州刺史由三百五十匹到八百五十匹不等,郡太守由二百三十五匹到五百一十五匹不等,縣令由五十五匹到一百五十五匹不等。
在北齊原有基礎上為州刺史加俸五十匹,郡太守加俸十五匹,縣令加俸五匹。
別看每個縣令隻加了區區五匹帛,這個時候一匹帛的購買力可不低,否則也不會有孝文帝那句‘髒滿一匹者死’。
高澄沒少聽說破家縣令這句話,他願意給人數眾多的縣令加俸,也是希望能夠滿足這些人的胃口,少盤剝些百姓。
若是這些人不理解他的良苦用心,尉景這種地位的人高澄暫時動不了,但拿幾個縣令開刀,還是能做到的。
俸祿也並非全以布帛的形式發放,高澄將俸祿發放方式一分為二,一半以布帛發放,另一半發放等價的穀物。
他沒有急於將錢幣納入俸祿體製,在貨幣改革進行前,這種想法並不現實。
吏部府堂
趙彥深已經被高澄從尚書省都省府衙調來了吏部,此刻他正一絲不苟地將高澄與吏部郎中楊愔所討論出來的具體官俸製度謄寫在文書上。
自從追隨了高澄,趙彥深短短半年由區區一介書令史入高澄幕府為郎官,到如今已經是吏部員外郎,這也是高澄掌管官員升遷,而吏部又是他的地盤的緣故。
楊愔所任的吏部郎中其實是吏部侍郎的另一種說法,初任稱郎中,滿一年稱尚書郎,滿三年稱侍郎。
因為高澄平日裏都在尚書令府堂,不在吏部,因此大部分時間都由楊愔統領吏部,而趙彥深所任的員外郎也就是郎中的副手。
高澄接過趙彥深所謄寫的俸祿奏章,仔細審閱,依舊條理清晰,但稍欠文采。
為這封奏章蓋上吏部尚書的印章,收進自己懷中:稍後還要回尚書省加蓋自己另一枚尚書令的印章。
但高澄並沒有急著離去,他還要與楊愔、趙彥深商議有關官員考核製度。
“遵彥(楊愔)、彥深,你們對於官吏考核有何看法。”
高澄向著身前的楊愔、趙彥深問策道。
趙彥深似乎有些想法,但他生性小心,主官楊愔未言,他就不先開口。
楊愔沉思片刻道:“本朝孝文帝開創三年一考,兩考決定升降的方法,將曆代以來九年的周期縮短為六年,但下吏以為隻是把考核成績分做三等,過於籠統,應該加以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