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那位網友也無意質疑艾清是不是別有用心,他的意思是助人為樂是好的,但是做好事不留名通常情況下,是另外的一種可能。
這位網友的邏輯略顯複雜,需要仔細的分析。
這位網友認為,從利益角度來說,任何人做任何事,應該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但是,利益並不一定隻代表金錢,也包括其他,比如榮譽。
可是有一點就說不通了,那就是現實裏真的有“做好事不留名”的人啊!
可見人也不是全部都“自私”,總有例外。
然而那位網友的意思是,那些“做好事不留名”的人,其實也是“自私”的。
因為他們明顯比“做好事留名”的人聰明得多。
譬如有一個人做了三件好事,三次都留名了,這自然也會得到大家的認可,但是認可度並不算太高。
但是了另外一個人做了三件好事,全部都不留名。前兩件好事沒人知道,然而第三件好事卻“陰差陽錯”的被人知道了。那麼這個人得到的社會認可度,遠遠超出前麵那個次次留名的人。
林雷對於這個邏輯,不置可否。
因為這種事,實在是說不清楚,而且恐怕那位網友的邏輯,至少會切中“大部分”做好事不留名的人。
說回艾清。
艾清有一個重要的身份,那就是寢室長。
也許現在大學寢室裏,寢室長是個苦差——當然也不一定,每個地方情況都不一樣。
然而在二十年前,寢室長大小也是個官兒。
這說明,艾清很有“上進心”。
那麼艾清幫助一戶五保戶,譬如幫助五保戶做家務等等,那就說得過去了。因為做這種事,明顯“不留名”比“留名”好得多,而且絲毫不用懷疑,最終艾清的行為肯定會被學校知道的。
那位網友分析,艾清在五保戶家做家務的時候,可能五保戶家有一個傻兒子,或者殘疾人臨時起意,意圖強奸,遇到艾清反抗,失手殺死了艾清。
這時候五保戶家裏的長輩見事已至此,隻能幫助親屬逃避罪責,最終完成分屍碎屍拋屍的過程。
“五保戶說”大概的推理過程就是這樣,從邏輯上來說,也有一定的道理。
首先,作案人生活比較困頓,簡單地說就是沒錢。
這是比較符合案情的,因為這個案子最最關鍵的一點,那就是碎屍2000塊這個情節。
什麼樣的罪犯,殺人之後會碎屍2000塊呢?
有人說,這似乎代表凶手對受害人有著刻骨銘心的仇恨,非要將她千刀萬剮——相當於古代的淩遲。
這種說法,林雷認為很不靠譜,至少概率極低極低。
因為吃瓜群眾總是願意相信他們願意相信的各種“奇思妙想”,實際上可能性幾乎為0。
我們知道,遠的不說,單說建國之後的殺人案,仇殺和情殺就占了一大半的比例。
這裏麵的每一個案子,不管是情也好,仇也罷,有幾起案件是碎屍2000塊以上的呢?
答案是0。
東大碎屍案是唯一一起,碎屍超過2000塊的碎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