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依據其特性稱之為“和平憲法”。
有人根據立法者的名字稱之為“麥克阿瑟憲法”或“占領者憲法”。
還有人幹脆根據個人情感喜好稱之為“刺刀憲法”或“盤尼西林憲法”。
不管怎麼說,這部由米鬼五星上將道格拉斯.麥克阿瑟製定的《日本國憲法》在長達近百年的時間裏把霓虹收拾得那叫一個********。
昭和二十年。八月廣島一聲巨響,米國鬼畜為霓虹****送來了共……不對,是麥克阿瑟。
這位大帥爺年輕時帶著艾森豪威爾和巴頓等人,在賓夕法尼亞大道上砍過要遣散費的老兵,當過菲律賓的總督,喜歡耍帥擺酷,就是撒丫子跑路時都不忘COS一下魔鬼終結者,戴副墨鏡留下一句“I.shall.return”才扯呼,但凡有誰想妨礙大帥爺耍帥……進攻菲律賓的本間雅晴中將和守菲律賓的山下奉文大將就是標本。
當然,麥大帥也不會隻是擺酷,在擔任占領軍大頭目的那段日子裏,大帥爺可是給霓虹留下不少“遺產”,其中最重要,也是最讓霓虹人蛋疼的,莫過於那部憲法了。
這部由占領軍民政部裏四個有律師資格的4個軍人用一周時間拚湊出來的憲法,其核心內容包括三條:
1.保留天皇,但隻作為象征性存在;
2.放棄戰爭,不設常備軍隊;
3.廢除“華族”等封建製度;
這三條都被執行下去了,其中的第二條變成了日本憲法第九條,也是這部憲法被稱為“和平憲法”的最核心的那一條。
這一條的內容是這樣的:
1.日本國民真誠地追求基於正義和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在解決國際爭端時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的國家權力。
2.為了達成前項之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戰鬥力和其他戰鬥力;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單從法律和人類文明進步來看,這是一大進步。但對日本人來說,實在是相當的憋屈。從戰後初任首相吉田茂開始,日本首相們就開始前仆後繼的開始琢磨改了這一條。其中****晉三還生生被折騰出了大腸癌吐了血,但估計安公子有生之年都看不見憲法修改成功了。
為啥?原因很簡單。不知道有心還是無意,寫憲法的米鬼們在憲法第96條第一項裏寫了這麼一段話:“在眾參兩院各自議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讚成之後,國會開始討論,提出議案,得到國民的承認。所謂國民的承認是指舉行特別國民投票或是在國會選舉之時舉行投票,必須過半數以上表示同意。”
稍微懂點政治學的都知道,議會製國家裏幾乎沒那個黨能同時在眾參兩院掌握過三分之二多數的,就算首相可以解散眾議院重選,可參議院可沒解散的製度,而且兩院選舉是岔開的,每次隻改選一半的議席,這樣掌握參議院三分之二席位就不可能。因為不管人氣怎麼旺盛的政黨或參選人,3年之後人氣肯定凋零。
光這一條就夠了,更不要說還有一條全民公決投票的限製。什麼?把這一條改了不就行了?可以,先按照這一條確定的程序一步步來決定是否要修改憲法的這一條。
或許有人會說,那也沒事啊,保不齊霓虹又變成舉國一致,大家齊心協力要和米英鬼畜或者海對麵的死對頭死磕到底,把這破憲法給廢了呢?
老實說,還是沒可能,因為和英國人同屬喜歡坑人的盎格魯撒克遜一族的米鬼還給霓虹挖好了另一個叫《教育基本法》的坑。
大腳盆帝國的命根子除了硬件方麵的陸海軍、帝國議會,還有軟件方麵的《大日本帝國憲法》和《教育敕語》,可以說是成了文的“大和魂”。帝國憲法規定了天皇的神聖不可侵犯,對天皇的絕對忠誠則是通過《教育敕語》來實現的。
日本人從上學開始就天天背《教育敕語》裏“忠君愛國”之類的玩意兒,幾十年下來真的是滲透到骨子裏去了,那些動輒“玉碎”或者喊著“天鬧黑卡板載”舉著刺刀和三八大蓋朝有機槍大炮加持的鬼畜陣地發動萬歲衝鋒的鬼子兵就是《教育敕語》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