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咩咩習慣(1 / 2)

琳琅回到於霜華家, 估摸著他們就在等她吃飯了, 畢竟今天睡過頭了, 門一推開, 鼻尖微動著, 等待著熟悉的香味自動飄來。

結果……風吹著隔壁的味道飄了過來?

琳琅:“??”

飯香在哪?她懵了下。

“小姐。”於霜華出來,輕咬著唇, 一臉的沉重,一身曾經英姿颯爽的捕快服暗淡無光。

“怎麼了?”琳琅嚇了一跳。

“寧方叫你進去。” 她道, 很認真很鄭重,那感覺就像是寧方即將撒手人寰。

她爹要說遺言?

琳琅心肝又跳了兩下,昨天不是還好好的?她急急忙忙進去, 一看, 還好還好, 寧方還活著,還能坐起來,就是……望著外麵一棵枯樹?

像是在反思什麼, 那感覺很淒涼,很蕭索,頗像戲文裏的深閨怨婦……

寧方再一次刷新了她對嬌弱的定義。

寧方:“琳琅, 你娘回來了,你跟她回連家吧。”

“啊?”

“你跟她走, 未來才一片光明。”寧方望著那葉子,風一吹,終於掉下來了, 飄啊飄的,沒影了。

寧方下定決心了,他要讓他女兒嫁個好人家。

琳琅傻了下,看著寧方那小腦袋一直半轉著看著外麵那樹,就是不看她。

“所以?”她有點震驚,“你們就為了這麼點小事,不做飯了?”

她可是午飯沒吃就回來了!

那語氣很驚悚,驚到寧方跟於霜華都懷疑吃飯其實比她去連家更重要。

“爹,琳琅不會去連家的。”她安著自家爹爹那脆弱的心髒,就算她娘回來,還在連家,除非她是瘋了,才會狼入狼窩,同類人,不用查,鼻子嗅嗅就能嗅出來。

“你不去,你一生注定隻能嫁給普通百姓。”寧方一手拽著那被子,死死的,修長手指,骨節分明著。

“婚事?”琳琅頓了頓,“我是不是忘了告訴你們了?”

“嗯?”

“我估摸著算找到對象娶我了。”她道,就是得人家侄子先同意。

雲淡風輕的,嚇得寧方跟於霜華一愣一愣的,有種她隻是出門買了顆大白菜的感覺。

“對方是……誰?”

“有錢有權有勢,長得好看,我去把人帶過來。”說完,琳琅趕忙出門,她覺得她再不把蕭揚領回來,寧方大概會心碎的把她送入狼窩。

琳琅走了,寧方呆呆的看著那門:“她說的……真的?”

於霜華:“現在就去帶人,應該……是真的吧?”

寧方振作了,一張慘白的臉開始發光了,頹廢來的快,去得更快,他道:“霜華,給我來點筆墨紙硯。”

於霜華:“你要做什麼?”

“賺錢,給她攢嫁妝!”

一柱香後,於霜華看著那紙,心肝顫了下:“寧……寧方……你知道你寫的是誰嗎?”

寧方用力的點了點頭。

“知道,豫親王,蕭揚。”

“你編排他……”

“沒事,我發現了,豫親王很忙,很少管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而且,京中得罪的人不少,他們對他特別上心,所以,這雜野小傳賣得特別好。”

“所以……”於霜華指尖顫抖。

“嗯?”

“前些日子,黑市裏賣的那些書……”

“嗯!我寫的!你買了?”寧方很興奮。

於霜華嘴角一抽:“被我繳了。”

還繳了一大批,還正在挑日子,準備一塊燒了。

寧方:“……”

琳琅走在街上,離這豫親王府就剩一條街的時候,停了下來,跟著身前擋她路的乞丐大眼瞪小眼。

這不能怪她的。

她跟白蕪從小一起長大,白蕪這人,從來都是能將粗布麻衣穿出綾羅綢緞的美人胚子,說她傾國傾城,是一點都不誇張的。不過,前提是,這美人的一張臉幹幹淨淨,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髒兮兮的,她都看不出她原來的臉來,要不是那對眼珠子依舊顧盼生輝,她是真的認不出來……

所以,人長的美,就是好,一雙眼睛靈動的依舊勾人心魂。

“阿蕪?”她道。

白蕪重重的點了點頭,感動了下,不愧是一塊偷雞摸狗長大的,她這樣她都認得出來。

“怎麼回事?”琳琅稍微站遠了點,這個阿蕪有點臭。

白蕪無奈的仰天長歎著:“蕭若穀啊。”

琳琅懂了。

那個追殺白蕪追到天涯海角的,幸虧她後來成了匪首,讓蕭若穀不敢輕舉妄動,否則,她得跟著她一塊亡命天涯。

“所以,你現在?”

“求收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