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自從上了初中以後,大概是童年的記憶引發了興趣,成長中的上官婉玲非常喜歡cosplay(注:利用服裝、道具以及化妝來扮演動漫中的角色),並經常玩的樂此不疲。
雖然自己兒時也是在各種日漫中泡大,但是朝暉對於這種二次元裝扮實在欣賞不來,有一種粗製濫造的幼稚感:“跟殺馬特一樣。”
話說“殺馬特”一詞源於英文單詞smart,可以譯為時尚,但在中國大都帶有貶義,可以譯為“傻X”;
原始的大部分殺馬特都留著五顏六色的長發,畫著很濃的妝,穿一些很個性的服裝,戴著稀奇古怪的首飾;喜歡自拍,在網吧的攝像頭前做些奇怪的動作,自稱是一個集潮流、視覺、殺馬特為一係的群體。
而現在這位不羈的少女貌似有“跑偏”至此方向的趨勢。
婉玲也不甘示弱:“那是你不懂欣賞。”
若是正常的興趣愛好,朝暉也不會多加幹涉,雖然辣眼睛,倒也人畜無害;說到底,還是不想她在這方麵浪費精力,所以他一直不太讚同。
終於有一天,因為婉玲一個突發奇想,兩人矛盾激化了:
“爸,我……”
朝暉:“咋了?”
婉玲:“我想去……紋個身。”
“紋身?!”朝暉想起程豪當年的背推圖,感覺自己要炸了,“你一個小屁孩紋什麼身?要當不良少女嗎?!”
婉玲:“哎,角色需要嘛。”
朝暉:“又是角色?我看你是中毒太深,玩物喪誌!”
婉玲:“你別老土了行不行,現在紋個身又不算什麼事,滿大街都是。”
朝暉:“我管別人怎麼著,但你就是不行,我不同意!”
婉玲:“我就要!就要嘛!”一番爭執無用,婉玲把課本砸地上。
“你要敢紋,我就把你……丟外麵河裏去!”氣急敗壞的朝暉口不擇言。
“不用你丟,我自己去!”說完,婉玲離家家門出走了,一溜煙消失在夜幕中。
“你……”
朝暉追了出去,隻是到處尋不見。
沒想到她溜這麼快,大晚上一個未成年少女離家出走,怎能讓人不擔心?
朝暉急壞了:夜這麼黑,她一個小女生要去哪兒?!
陪同搜尋人員安慰道:“她還小應該跑不遠,不要急。”
“是啊,實在不行報警吧。”
“我們再沿著河找一找。”
雖然發動更多的人四處尋找,甚至把河道周圍翻了個底朝天,連岸邊的石塊、沿途的溝壑都不放過,可是依舊一無所獲。
無奈,朝暉在警局做了登記後,被眾人勸回家裏休息。
可是他哪裏安得下心?若有個三長兩短……他都不敢往下想,隻是一人坐在沙發上不知所措,自責不已;
“都怪我說話太重,她還隻是個孩子啊。”
“咚——”突然樓上似乎有一聲響。
朝暉循聲而去,發現屋子頂層的閣樓門開著,有亮光照射出。
走上樓梯推門一看,原來婉玲不知何時又溜回來了!
真是踏破鐵鞋無處覓,這個任性的小女生,難怪大家在外麵四處找不著。
“哎……”朝暉搖著頭,看著趴在床上睡著的婉玲,雖然仍有怨氣,但好歹安全無恙,心裏也算踏實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