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除了一個嫡親小舅子,還有兩個叔伯小舅子。那兩兄弟是婆婆的堂弟。公公山區方言稱之為野舅子,我們也稱呼為野舅舅。由於其中一個舅舅性格毛躁,又稱野毛舅舅。
這個野毛舅舅也很慘,他和他親哥相依為命過了一輩子,因為家窮,他們兩兄弟終身都沒成家,都是孤老一生。而且野毛舅舅比他哥還慘,因為他哥先去世幾年,臨死是他一手照顧病人和料理後事。等到他去世前就沒有家人照顧他這個病人了。他的侄兒男女跟他平時也無過多交道,也隻是禮節性來看過他一兩次,其餘時間他處於自生自滅階段。野毛舅舅比我公公小幾歲,卻比我公公先去世兩年。我公公生前經常歎息野毛舅舅悲慘的一生,據他聽人說,野毛舅舅臨死前是幾乎浸泡在自己屎尿裏麵,臭氣衝鼻那種狀態。真的是慘得不能再慘。
公公生前回憶說兩個野舅舅家位置比較偏僻,家裏又窮,本來就不好說對象。其中大的那個野舅舅個性老實,身材瘦小,類似農村說的老好人,當然就更不好找對象。
小的這個野毛舅舅雖然個子也不高,但身材結實,是個做農活的料子。腦筋反應也快,本來在農村還是很受歡迎的。但不幸的是他的頭頂年輕時生過癩瘡,沒錢就沒及時治療,後來久治不愈,頭頂有些部位發亮,缺失頭發,還要往下掉頭皮屑殼殼,人稱“癩裏殼“,或“癩殼兒“,看起有點惡心,無形中增加了說對象的難度。這個野毛舅舅常年戴個帽子就是為了遮醜。他最愛戴的是當地農村街上賣的那種綠軍帽,但身上又是便裝,腳上常年穿綠色軍用膠鞋,便於在山區泥濘又有粘性的土路上行走,看起頗為滑稽。
從公公聊天中得知,野毛舅舅並不是沒有機會結婚,他曾經有一次無限接近於結婚,可惜他沒有抓住機會,錯過了一次,就一生都錯過了。
原來三年饑荒時期,就是1959年到1961年,全國人民都在餓肚子,那時候的老百姓以活下去為目標。野毛舅舅當時才20多歲,年輕人的活力讓他的形象處於一生中最光輝時期,當時已經有個農村女子經人介紹願意和他結婚,可能也是看中他有力氣,在農村能幹活,是個壯勞力。農村人結婚曆來是興送彩禮的,女娃也知道那個時代大家都窮,她沒有提其他要求,就提出要野毛舅舅送一擔紅薯給她家做彩禮,她就同意嫁過來。一擔紅薯在平時的農村根本不值錢,但在三年困難時期卻是比金子還珍貴的東西,是可以確保一家人多拖一段時間撐下去不被餓死的口糧。我後來猜測這個女娃答應嫁過來的動機也相當於賣身救父,犧牲自己婚姻幸福,換取拯救家人少挨餓。野毛舅舅聽說這個條件當即不同意,他說我要是送給她紅薯了,那我吃什麼。實際上,以野毛舅舅當時的勤勞,他家裏是拿得出一挑紅薯的,他也不會因為送出這挑紅薯就餓死,頂多餓浮腫程度加重。當年餓死的一般都是老弱病殘,年輕人抵抗力相對強些。但是野毛舅舅困難時期對家裏糧食的珍惜超過他想成家的心理。連親戚給他做工作也不答應。我估計他當時年輕還不怎麼著急。於是他保住了家裏一挑紅薯,也失去了一個準新媳婦。而且自此以後,每況愈下,再沒有第二個女人跟他能到談婚論嫁的程度,他此後才知道後悔,也已經遲了。
野毛舅舅一輩子為人外向也健談,毛病也不周正,唯一優點是幹活舍得賣力氣,他的哥哥力氣不如他,兩兄弟的田土主要靠他出大力氣耕種。之前公公常年不在家,婆婆一個人做農活,子女又小幫不上忙,做不動的時候,公公有時也會請親戚來家裏幫忙突擊一下繁重農活。偶爾也會請到野毛舅舅來幫忙幹活。那時農村人普遍淳樸,互相幫助是不收報酬的,又是親戚關係,親戚們每次來幫忙都是無償的,隻做好豐盛點的飯菜招待就行,尤其野毛舅舅隻需要有酒喝就滿意了。後來我先生弟兄幾個逐漸長大可以幫著幹農活了,再後來公公提前退休回家和婆婆兩人一起種田,才沒有再請親戚幫忙幹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