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公公與我家相處的日子(5)——工作後窮困的我們每年花巨資回老家。(1 / 1)

自從上班工作後,感覺我們更窮困了!掙錢掙不了,需要花錢的地方越來越多!

雖然我們號稱在成渝地區上班,然而卻都同在成都郊縣一個鄉鎮中學上班。那時的教師工資低是出了名的。那個時代的女教師太好找對象了,所有體製內的人選都爭著找女教師,男教師更是要爭著找她們。然而很多鄉鎮男教師憑各自工資收入隻能找到農民老婆。因為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現在情況倒回來了,教師行業雖然在漲工資,但總體收入還是不高,無法吸引更多男生從事這行。他們不會像以前的男生為了脫農皮而被迫考師範,現在的農皮身份還香得很呢!多少人想保留農民身份,可以不給國家上公糧,每年倒領耕保基金。還可以有集體收益分配權。最後讀師範的女老師越來越多,男教師越來越少。加上年輕一代的女教師擇偶觀念改變,不想過早結婚,導致現在各學校開始積壓大齡女教師,而男教師成了香餑餑。)

我先生當時自然不用愁找對象的事情,他愁的是繼續解決用錢問題。我們當時第一年月工資133元,第二年轉正定成三級教師,月工資270元,再過幾年轉成二級教師,月工資漲到300多元。(從此以後成為老二級教師,過了十多年才有機會評成一級教師。至於評高級教師就不要想了,很多老師到退休也有資格但沒名額。)

我和我先生當時拿著一兩百塊錢月工資,需要從頭到腳,從裏到外買衣服。上班的人衣服又不能買太差。當時的衣服價格相對月收入又太貴。我記得我先生第一年冬天做了一件呢子大衣花175元,一個月工資還不夠。我在第一年買的一條連衣裙花200元,也約等於兩個月工資。買雙旅遊鞋起碼四五十以上,當時已經流行穿旅遊鞋了。還有皮鞋等等也是動輒幾大十元一雙。

穿衣服花費已經超支,我們還要吃飯花錢呢,那就更超支,所有超支部分隻能由我媽貼錢。說來笑人,我們上班了,還需要父母貼錢才能維持生活。此時我們住農村老家,我媽在農村老家當民辦教師,我爺爺奶奶在農村種田。我們周末又和我媽一起進城與父親團聚。我父親那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