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章節 第45章:四十二碼
全部章節 第45章:四十二碼
他很清楚,警方肯定會去核實自己的說法。但他並不耽心,因為他相信她倆會為他提供有利的證詞的。
正當他浮想聯翩之際,警方提了個在他看來沒什麼震撼力的問題-----他是否曾經有過一部自行車,或者曾經向誰借過自行車?
他很爽快地答道:“沒有,我沒有自行車。不過我確實曾經向朋友借過自行車。”
“是什麼時候的事?”
“大概是去年十月份吧。”
“這位朋友的姓名和工作單位?”
“她在紡織廠工作,名叫張招娣。”
就在他以為風暴即將過去之際,警方又拋出了一個令他心驚的問題。
“你那雙四十二碼翻毛皮鞋,現在什麼地方?”
他抖嗦著下巴,結結巴巴道:“我……我一向是穿……穿四十一碼鞋,沒……沒有四十二碼鞋啊!”
“提醒你一下。你最近一次領取工作鞋是去年三月份吧?”警方以罕見的耐心說道,頗有點貓戲耗子的意味。
“是的……”
“你當時領得是多大的鞋子?”
“四十一碼鞋啊。”唐啟明一臉真誠地答道。
訊問人員點了點頭,好像是在證實他回答的真實性。
唐啟明象受到表揚的小學生一樣,高興地跟著點頭,臉上綻放出笑容。
“幾天之後,你又去了一趟勞保用品科,對吧?”
唐啟明臉上的笑容疆住了,張了張嘴,但沒有發出聲音。
“為什麼不回答?”
若幹種辯辭躍入他的腦海,但每一種似乎都不攻自破。
“……我……我是又去了一趟……”
“去幹什麼?”
“這個……去……去換鞋……”
“換成多少碼的?”
“……四十二碼……”
“為什麼要換成四十二碼?”
“當時,我的腳上長了個東西,腫了起來,所以……所以想換雙大點的……”
“你當時沒去廠部醫院處理?”
警方這麼問,可不是為了表示關心,而是在尋找又一個可能揭穿他謊言的漏洞。
“沒有……”
“那雙鞋現在什麼地方?”
“我扔了……”
“扔了?為什麼?”
“……穿過的鞋再送給別人,不太禮貌,所以就扔了……”
“什麼時候扔掉的?”
“腳好之後不久……”
“說具體時間。”
“大概是去年六、七月份……”
“扔在什麼地方?”
“宿舍樓外麵的垃圾箱裏。”
這句話回答得毫不不拖泥帶水,大概是唯一的一句真話。
“你不要自以為聰明,可以輕易蒙混過關。你這麼不停地撒謊,對你沒有任何好處。你老實回答,到底什麼時候處理的那雙鞋?”
“……我……”,他掙紮了一下,最後決定放棄,“是保衛處通知大家去……提取腳印的那天……晚上……”
他絕望地掙紮著說出了最後那幾個要命的字眼。
“起先為什麼要說是去年六、七月份處理的?”
“我……我耽心你們,你們會把我……把我當成凶手。”
“全廠一百八十多位接受檢查的人,有哪一位是被無辜冤枉的?如果心中沒有鬼,你耽心什麼?”
……
審訊人員嚴厲的語氣和淩厲的目光,令唐啟明低垂著頭,耷拉著雙肩,萬念俱灰,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將會是什麼樣的命運。
正如楊建平所料,我的叔叔吳遠翔果然被警方傳訊了。
麵對那兩名訊問的民警,他靠在椅背上,翹著二郎腿,徐徐吐著青煙,顯得鎮定自若。
他覺得自己沒什麼可擔憂的,因為他沒幹過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心中坦蕩蕩。至於說跟唐啟明關係密切,那又如何?法律又沒有規定自己不能跟他來往!況且,他現在也隻是作為嫌疑人被警方拘留,說不定過兩天就被釋放了,就像肖永彬一樣。
警方問他跟唐啟明是什麼關係,他不僅毫不隱諱自己跟他朋友相交,而且還象隻饒舌的鸚鵡,咕嚕咕嚕說個不停。
訊問人員並未阻止他,而是任由他自由發揮。
他說,自己跟唐啟明的弟弟唐啟星因經常去廣電局大院打籃球而認識。唐家是上海人,自己的母親也是上海人,而且在上海又都有親戚,關係自然便熱絡起來。一來二往地,兩人成了好朋友,很快便跟唐啟明也成了朋友。